作者laptic (静夜圣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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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狼医连爆遭监院纠正 石崇良:人都会犯
时间Sat Jan 31 15:18:48 2026
※ 引述《yushenglu (子欲养而亲不待)》之铭言:
: 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
: 台大医院妇产部发生住院医师性侵女病患、主任性骚医师等案件,监察院通过纠正台大医院
: 及卫福部。卫福部长石崇良今(30)日表示,这部分一定会研拟相关的限制,会先在事件发
: 生後调整医师工作内容。但他也强调,人都会犯错,不是一次事件就永远废止医师证书、执
: 照,会有比例原则考量。
只谈这段:
: 性侵顶多判3年
其实这还「刚好」是第一审的结论
按照台北地院一一三年度侵诉字第九十四号刑事判决:「黄信颖犯对受照护之人利用机会
性交罪,处有期徒刑叁年。」
当时这位狼医还否认犯罪(但有承认事情曾发生过的事实):
当日系因A女主诉性行为时会腹痛,经A女同意,才对A女实施性功能障碍检查之内诊,
虽然相较急诊,在门诊实施该项检查比较恰当,但并未禁止急诊处理非急症,学理上亦无
禁止在黄体破裂或骨盆腔感染时进行该项检查,而急诊不若门诊均有护理师随时跟诊,且
当时在急诊处於随时待命的情况,因而一时疏忽未及时通知护理师跟诊,我当时是第1年
值勤急诊,保护自己意识还不够强,A女检查结果并无异常,且相较前一日状况亦无明显
变化下,便未就实施性功能障碍检查部分在病历上留下纪录,我并无利用机会为性交之犯
意。
而且量刑考量段落中,还提到「……行为时为台大医院妇产部住院医师,虽仍在住院医师
训练期间,然已为第三年住院医师,不仅需负责门诊及值勤急诊诊疗工作,尚须督导实习
医师及见习学生……」
这样子能说石部长的「人会犯错」有其理据吗?(按:台湾高等法院已在一月廿九日作出
判决,不过暂时没有判决书,案号:一一四年度侵上诉第一六七号)
会认为这个狼医没有从医经验,没有人会相信!
回到监察院的纠正案,文中另提到:
医师惩戒制度为确保医疗品质和维护病人权益的重要机制,但现行医师惩戒,欠缺跨机关
通报及横向联系机制,导致地方卫生主管机关往往因无从知悉医师有违反性平案件情事,
延宕医师惩戒权行使,衍生惩戒事由罹於时效之争议。而司法院释字第五八三号解释公布
至今已逾二十年,多数机关均陆续推动完成业管法规之「惩戒/惩处权时效」相关修法事
宜;反观卫福部,迄仍怠於研提相关法规之检讨修正,导致司法实务上出现类推适用行政
罚法三年时效之不利结果,殊难贯彻医师法为维护该职业群体内部纪律,立法惩戒不肖医
师之制度本旨,显有怠失。
历经了多次人事更迭,但却未积极审议、修正,不晓得该说是谁的错呢?
还有「惩戒」的问题,没有想到要填补漏洞,这根本很难服众,动机一点都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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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つ光(光はまた)、空に堕ちる 望むだけの、热を捧げて
死に逝く星の、生んだ炎が 最期の梦に、灼かれているよ
叹き光、波にのまれ 痛みの中、君は目醒めて
伤つけながら、出来る绊が 孤独を今、描き始める
崩れ落ちゆく、过ちの果て 最期の梦を、见続けてるよ
——西川贵教《ミーティア》(『机动战士钢弹SEED DESTINY』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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