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8888 (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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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蓝提「公投复决宪法法庭判决」 学者指有
时间Sat Jan 31 13:23:18 2026
※ 引述《wu73 (あけおめ)》之铭言:
: 1.新闻网址︰https://news.pts.org.tw/article/791637
: 2.新闻来源︰公视新闻 黄子杰 谢其文 张旻儒 / 综合报导
: 3.完整新闻标题:蓝提「公投复决宪法法庭判决」 学者指有违宪疑虑
: 4.完整新闻内容︰https://youtu.be/fp6JMXO_8Dc
: 发布时间:2026/1/21 12:35 更新时间:2026/1/21 14:16
: 黄子杰 谢其文 张旻儒 / 综合报导
: 立法院国民党团提出《公投法》修法,打算利用公民投票复决宪法法庭判决,修正草案迳
: 付二读,这也引发讨论有没有违宪的争议。今(21)日民进党团的公听会中,前大法官黄
: 虹霞说,《公投法》只适用立法院通过的法律,以及行政院、考试院的重大政策,他也说
: ,宪法法庭的判决拘束人民以及各机关,就算是总统也不能宣告判决无效。
: 宪法法庭去(2025)年重开,5位大法官做出判决,引来在野强烈抨击,祭出反制手段。
: 国民党团提出《公投法》修法,要透过公民投票复决宪法法庭的判决,目前迳付二读。立
: 法院民进党团跟经民连举行公听会,与会的前大法官黄虹霞表示,根据释字第185号解释
: ,宪法法庭判决效力拘束立法院、监察院各机关,任何人连同总统在内,都无法宣告判决
: 无效。
: 前大法官黄虹霞表示,「宪法到底怎麽说,应该还是宪法法庭说了算,任何一个机关都不
: 可以想要试图宣告宪法法庭判决无效。」
: 东吴大学法律学院特聘教授张嘉尹指出,「它也逾越了立法权的界线,所以毫无疑义呢,
: 这样一个《公投法》的修正草案,它是违宪的。」
: 针对蓝委打算修正《公投法》,是否有违宪争议?黄虹霞指出,《公投法》适用范围,包
: 括复决立法院通过的法律,以及政府的重大政策,代表人民有权监督立法、行政、考试机
: 关,不包含宪法法庭;学者张嘉尹表示,蓝委逾越界线,抵触宪法权力分立原则,这次修
: 法有违宪疑虑。
: 国民党立委赖士葆表示,「现在的大法官已经沉沦为,这个执政者的一个东厂锦衣卫,他
: 们的判决、他们的解释,当然最後是人民做最後的仲裁者。」
: 民进党立委吴思瑶指出,「法律不能凌驾宪法,这是学法律、学政治,甚至台湾人民,大
: 家都清楚掌握的法治ABC,为什麽蓝白的立委要持续当法盲。」
: 绿营跟专家学者强调,宪法法庭是最後救济手段,表态坚决反对蓝白推翻宪法判决。不过
: ,蓝营不买单,赖士葆反批大法官违法开会,坚持人民最大,大法官要听从民意。
: 蔡思培/编辑
: 5.附注、心得、想法︰
: 就赖委员的发言,不禁让人想到「通通改回来」的政治承诺
: 若该法通过,就近年颇具争议的748解释、791解释会不会又被推翻呢?
先叠甲:这是外行人的思想实验 :P
只讨论「用民主直接制衡司法(释宪),是不是一定违宪」,先不谈具体怎麽实施。
其实宪法明文有一个确实存在,但很少被拿来用的东西,那就是
宪法第一条,明文规定「
三民主义」是我国的立国基本原则
第 1 条 中华民国基於三民主义,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
而在孙文的原始五权宪法里,司法和其他四权一样,都是可以被民主制衡的,从来没有特
别超然。
而且这个制衡是「随时指挥」,不是只有只能控制大法官人选的「事前」制衡,
也不是只能透过修宪权间接影响司法权,而是直接制衡。
在人民一方面的大权,刚才已经讲过了,是要有四个权。这四个权是选举权、罢
免权、创制权、复决权。在政府一方面的,是要有五个权,这五个权是行政权、立法
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用人民的四个政权,来管理政府的五个治权,那才算
是一个完全的民权政治机关。
政府的一动一静,人民随时都是可以指挥的。像有这种情形,政府的威力便可以
发展,人民的权力也可以扩充。
就是政府有了大权,一经发动做工夫之後,可以发生很大的力量,人民随时要他
停止,他便要停止。总而言之,要人民真有直接管理政府之权,便要政府的动作,随
时受人民的指挥
宪法 78 条条文文意只有释宪主体是司法院,没有明文纳入绝对最後性,这和三民主义合
在一起看,有可能宪法在设计之初,司法「有意」被设计成没有绝对最後性,可以被多数
制衡,而不是对抗多数,至少 1920 年左右的宪法是如此。而後来历届修宪,也从来没把
三民主义从条文上拿掉,强化的大法官职权也没有「明文」否定「民主制衡司法」,因此
,任何对宪法没明文写清楚的部份进行的抽象推论,都必须把三民主义的原则纳入考量,
所以大可主张:
我国「法」概念,本来就是「可以被民主制衡的法」
我国「裁判」概念,本来就是「可以被民主制衡的裁判」
我国「司法」概念,本来就是「可以被民主制衡的司法」
我国「大法官」概念,本来就是「可以被民主制衡的大法官」
「三民主义」是我国核心宪政秩序,宪法必须保证三民主义可以运作
....
至於这样的主张,有可能会导致宪法重要功能无法运作(民粹可侵害少数基本权)、宪法
逻辑死亡(宪法允许民主杀死宪法)、法、司法、裁判的本质定义被改变(变成只是意见
书)....,老实说不关国会的事,宪法本身作为国家与人民的契约,契约条款神圣不可侵
犯,哪怕严格按照契约实行,会让国家撞到墙上,掉进山谷,也得乖乖执行,不然去修宪
啊。你可以说当年的孙文没想清楚(事实上司法抗多数、绝对最後...在历史上本来就较
晚出现),但这不能否认宪法的设计本来如此
因此,在三民主义还作为明文根本立国原则的情形下,哪怕考量实务宪政治序稳定以及保
护少数基本权的要求,民权主义可以被调和、被限缩,但唯独不能「完全归零」,一旦「
完全归零」就是实质修宪。
政治叙事上,因为
宪法明文将三民主义设定为根本国策,所以:
推动「民主制衡司法」不是「民粹法盲」,而是「谨守宪法明文原意、守护三民
主义的原旨教徒」
「民主制衡司法」不是「民粹最大」,而是「实现宪法民权主义、本来就有的例
外性的民主制衡机制」
「我国司法已经是抗多数、绝对最後性的形状了」,本质是「大法官们在没有修
宪的情况下,把宪法改成与原本设计相反的样貌,是大法官违宪、实质修宪不是国会
违宪」
而在宪法法庭战场上,假设:
1. 大法官认定「司法最後性
『绝对』没有例外」。我国多个大法官解释,反覆确认
司法具备绝对最後性,司法最後性「绝对没有例外」,因此法案违宪。
此情形,国会大可主张,这是历届大法官,藉由释宪悄悄引进外国学说,在未经合法修宪
下,掏空宪法第一条明文规定的立国根本原则。这和 Roe v. Wade 一样是历届大法官的
错,不是国会的错。
2. 大法官承认民权主义尚未全面失效,司法最後性并非绝对
那「民主制衡司法」就变成「有的谈」,只是具体怎麽实作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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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27.29.153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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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d8888 (114.27.29.153 台湾), 01/31/2026 13:24:16
1F:→ proletariat: 讲白的就是中共那套"人民公审"啦 118.167.71.74 01/31 13:25
2F:→ d8888: 我讨论的是「原本是不是这样设计」,不是「 114.27.29.153 01/31 13:28
3F:→ d8888: 这样好不好」喔 114.27.29.153 01/31 13:28
※ 编辑: d8888 (114.27.29.153 台湾), 01/31/2026 13:32:45
4F:推 m82: 讲白了就陶片放逐法的改版 114.32.166.232 01/31 14:01
5F:嘘 amovie: 国民法官判决不是最终 27.53.185.30 01/31 14:04
6F:→ amovie: 法官能否决国民法官共识 27.53.185.30 01/31 14:05
7F:→ amovie: 法律智障黄国昌翁晓玲若认为公投能否决大 27.53.185.30 01/31 14:06
8F:→ amovie: 法官 27.53.185.30 01/31 14:06
9F:→ amovie: 应先把法官废除 27.53.185.30 01/31 14:07
10F:→ amovie: 全面改设国民法官 27.53.185.30 01/31 14:07
11F:推 sampam: 人民有权Ok,但应入宪法保障,不是用“公223.137.203.149 01/31 14:34
12F:→ sampam: 投法”来规范宪政机关223.137.203.149 01/31 14:34
13F:→ geordie: 人民公审...,看起来很共产主义啊.. 114.40.167.72 01/31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