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termind (晴天)
看板HatePolitics
标题Re: [讨论] 选罢法 118条
时间Mon Nov 26 13:06:42 2018
※ 引述《Asasin (Assassin)》之铭言:
: 别搞不清楚争议点在哪乱套用法条
: 现在争议点在於
: A投开票所投完了所以依法转为开票所
: 但可能旁边的B还没投完而且还很多人在投,结果A就在开票了
: 甚至新闻媒体都四点就开始报开票结果
: 这样是不是就违反选罢法第五十三条第二项
: "政党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时间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发
: 布有关候选人、被罢免人或选举、罢免之民意调查资料,亦不得加以报导
: 、散布、评论或引述。"
: 争议点是这个
选罢法立法时
根本就没电视跟手机
现况应该有但书
若有投开票所未完成投票
电视不得播计票
网路亦不得同
这附加条款才是正确方向
否则边开边投跟做票有什麽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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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2.150.36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olitics/M.1543208805.A.CBD.html
※ 编辑: watermind (42.72.150.36), 11/26/2018 13:07:50
1F:→ globekiller: 之後应该会修11/26 13:07
2F:推 kolsir: 同意 11/26 13:07
3F:→ kolsir: 的确太瞎了11/26 13:07
4F:推 eereer12325:11/26 13:07
5F:→ kleyex: 开票不播好像还不错11/26 13:10
6F:推 applejone: 电视应该是有 不过当年选举的地方不会有电视才对11/26 13:10
7F:→ applejone: 现在几乎人手一机 而且也没规定排队不准看 只能说这条11/26 13:11
8F:→ applejone: 还有得吵11/26 13:11
9F:→ LBJshit: 你知道会有争议是你投票的时候可以看到旁边在开票吗..11/26 13:11
那个其实还好
总得票才是关键
10F:→ shefu120: 要修没错 但现行法律就是不违法11/26 13:12
有没违法不是你我说了算
看法院怎判了…
※ 编辑: watermind (42.72.150.36), 11/26/2018 13:13:21
11F:→ shefu120: 没人说在投票所外排队用手机违法11/26 13:13
主要是讯息传播
没传播有手机根本没差
12F:→ heroandeve: 法条没违法 法官是要怎麽判11/26 13:15
没违法就判选举有效
有违法就是选举无效
※ 编辑: watermind (42.72.150.36), 11/26/2018 13:18:44
※ 编辑: watermind (42.72.150.36), 11/26/2018 13:20:24
13F:→ berryc: 选举无效就是全台重选啊 11/26 13:20
14F:→ berryc: 法官敢这样决定我就真的佩服 XD 11/26 13:20
你的法律见解真可怕
实际上是只有对人……
有告才有
※ 编辑: watermind (42.72.150.36), 11/26/2018 13:21:06
15F:→ wind18: 厉害了,有告才有,那陈78要不要去告一下,有机会再翻 11/26 13:26
可以去告
法官会做个案认定
※ 编辑: watermind (42.72.150.36), 11/26/2018 13:27:17
16F:→ iitsunny: 任何形式....这就说明网路与电视等都不行 11/26 13:58
17F:→ samuraiboy: 只有对人,所以丁丁要举证啊,你看他要怎麽举证 11/26 14:00
18F:→ samuraiboy: 你觉得丁丁玩得过中选会? 11/26 14:00
19F:→ samuraiboy: 那些人不知变通就是都看着法条在办事的 11/26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