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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名称: 公投废止板规3-1与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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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中止於: 09/27/2016 21:58:52 Tue
◆ 票选题目描述:
由於板规3-1与4-3有自由心证的疑虑
并造成部分板友认为板主故意判决不公
经板主群讨论後,决定交付公投
让大家决定是否将这两条板规废除
选项分为
(1)废止3-1与4-3
(2)维持现行条款
相关法条:
第三章 水桶篇
1.推文或文章内容含有对特定使用者、特定族群进行言词侮辱、威胁、谩骂、
引战之文章,违规者依程度判水桶一个月~三个月。
前项所说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任何政治人物,政治族群(含其代称)
对任何政治人物,政治族群(含其代称)攻击词汇不予受理。
唯仍需注意刑法相关刑责,勿以身试法。
第四章 退文篇:
3.恶意攻击、谩骂、引战,一律退文。
(恶意攻击、谩骂、引战,不受理检举的条件与3-1相同。)
如果选择废除条款,将有一定时段的试用期,之後将依板友建议,是否再做板规修正。
◆投票结果:(共有 91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选 项 总票数 得票率 得票分布
废止板规3-1与4-3 28 票 30.77% 30.77%
维持现行板规 63 票 69.23% 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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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者建议:
○使用者 Neptunium 的建议:
如果大家希望保留
那只希望不要再有因不支持判决就骂人板皇的现象存在
○使用者 r13974682 的建议:
选出三位版主就是避免这种情况 不需要废
○使用者 LAPDSWAT456 的建议:
赶走所有9.2%
○使用者 Wilsly 的建议:
要吱儿废除对他们有利的自由心证条款!!一定不会过~~~
○使用者 loser1 的建议:
.......................
○使用者 jetzake 的建议:
板主有某些程度的材量权是好事 不然光嘴炮条文就饱了
○使用者 victoryman 的建议:
把"引战"二字修改就好
○使用者 simata 的建议:
政黑言论自由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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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票数 = 91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