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谁 ? ^o^)
看板HatePicket
标题[检举] 使用匿名检举一律以"Anonymous"作为检举昵称
时间Thu Oct 6 20:45:07 2011
7655
10/06 AYA. □ [检举] fantychun
● 7656
10/06 Cindy. □ [检举] PO出商业部落格
{1.使用匿名检举一律以"Anonymous"作为检举昵称,标题一律为被检举人ID
不得加注其他文字(包含数字、它国语言、乱码、火星文等)
且检举文不得使用签名档,或无关检举内容之字
只得出现A.被检举人ID
B.被检举人文章编号及代码
C.违反之板规条款
其他无关叙述一律不得出现在文章之检举人、标题、内文、推文
如犯此规定,将直接申请匿名ID查询并公告其ID,且直接水桶2个月。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