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谁 ? ^o^)
站内HatePicket
标题[检举] 32531
时间Sat Jul 18 22:06:37 2009
1.检举文章:
(请将受检举文章前後各两篇的列表复制贴上来,注明检举文章编号及检举对象)
32529 + 7/18 hphphhppya □ [白目] 真爱黏球
32530 + 7/18 c8 □ [震怒] 图书馆 拎喜咧闪杀小
●32531 7/18 lighterbooks □ [超干] 我是 唉低phobi????????????????
32532 2 7/18 - □ (本文已被删除) [calvin77]
32533 + 1 7/18 Ruowind □ [超干] 盖房子
(并附上被检举文章文头,
若推文违规请将违规部分复制贴在文头下方)
作者 lighterbooks (昵称) 看板 Hate
标题 [超干] 我是 唉低phobi????????????????
时间 Sat Jul 18 21:41:3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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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举事由:
║
3. 恨文所指对象之个人资料。 ║
║ ║
║
视严重性劣文退回,水桶两个月,推文违规者,水桶三个月。 ║
║ ║
║ 推文怂恿他人泄露个人资料者,水桶一个月。 ║
║ ║
║ 以各种方式(包含签名档、名片档、暗黑分享…等), ║
║ PO出他人个人资料(本名、手机、ID、e-mail、通讯帐号、相本、相片、部落格…等)║
║ (包含马赛克部分资料、却明显可知所指对象者) ║
║ 未经同意贴出者即属违规(於推文内犯规之情形,视情况砍除该文章)。 ║
║
4. 连续挑衅(推)文,吵架,人身攻击,刻意引发笔战。 ║
║ ║
║
砍文,并给劣文及水桶票两星期一张。 ║
║ ║
║定义: ║
║ 原则上优先处理连续刻意针对个人攻击的行为, ║
║ 判断的依据是否会影响到个人发言, ║
║ 冲着他人文章直接回文开骂,虽无指名道姓,但以回上一个人文章为主处理。 ║
║ ║
║ ║
║
补充说明: ║
║ 若有人触犯本条版规,除吵架外,需由
当事人来信任一版主检举, ║
║ 若为他人检举则不受理。(2009.05.11加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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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1F:推 puttogether:说真的我看不懂这篇是什麽= =a 07/18 23:03
2F:推 puttogether:以板规七无恨意结案,记入砍文违规一次。 07/18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