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谁 ? ^o^)
看板HatePicket
标题[检举] oohuhu
时间Sat Jul 4 11:12:43 2009
作者 oohuhu (小勳) 看板 Hate
标题 [王八] 淦 kk事件没下文了喔
时间 Sat Jul 4 10:51:12 2009
机掰勒
昨天叫嚣这麽多篇文章
今天就没下文了喔
进度勒
干
装死喔
操你娘机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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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连续挑衅(推)文,吵架,人身攻击,刻意引发笔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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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文,并给劣文及水桶票两星期一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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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
║ 原则上优先处理连续刻意针对个人攻击的行为, ║
║ 判断的依据是否会影响到个人发言, ║
║ 冲着他人文章直接回文开骂,虽无指名道姓,但以回上一个人文章为主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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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
║ 若有人触犯本条版规,除吵架外,需由
当事人来信任一版主检举, ║
║ 若为他人检举则不受理。(2009.05.11加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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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恨文所指对象之个人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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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严重性劣文退回,水桶两个月,推文违规者,水桶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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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文怂恿他人泄露个人资料者,水桶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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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各种方式(包含签名档、名片档、暗黑分享…等), ║
║ PO出他人个人资料(本名、手机、ID、e-mail、通讯帐号、相本、相片、部落格…等)║
║ (包含马赛克部分资料、却明显可知所指对象者) ║
║ 未经同意贴出者即属违规(於推文内犯规之情形,视情况砍除该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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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1F:推 tigotigo:驳回 07/04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