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干. (猜猜我是谁 ? ^o^)
看板HatePicket
标题[检举] 30825
时间Sat Jan 10 23:08:35 2009
1.检举文章:
30823 +
1/10
halfnk □ [黑特] 干你妈的找个个房子那麽麻烦
30824
5 1/10 grayme □ [黑特] 後母很贱
●30825
5 1/10
whenisee □ [白目] 给专X肥X螂~科科~
30826 +
1/10
passtset □ [超干] 一群死表
30827
1/10 - □ (本文已被删除) [yoyopon]
作者 whenisee (傻瓜小女人) 看板 Hate
标题 [白目] 给专X肥X螂~科科~
时间 Sat Jan 10 22:50:19 2009
───────────────────────────────────────
2.检举事由:
(违反板规第X条:xxxxx...)
║
3. 恨文所指对象之个人资料。 ║
║ ║
║
视严重性劣文退回,水桶两个月,推文违规者,水桶三个月。 ║
║ ║
║ 推文怂恿他人泄露个人资料者,水桶一个月。 ║
║ ║
║ 以各种方式(包含签名档、名片档、暗黑分享…等), ║
║ PO出他人个人资料(本名、手机、ID、e-mail、通讯帐号、相本、相片、部落格…等)║
║ (包含马赛克部分资料、却明显可知所指对象者) ║
║ 未经同意贴出者即属违规(於推文内犯规之情形,视情况砍除该文章)。 ║
║
4. 连续挑衅(推)文,吵架,人身攻击,刻意引发笔战。 ║
║ ║
║
砍文,并给劣文及水桶票两星期一张。 ║
║ ║
║定义: ║
║ 原则上优先处理连续刻意针对个人攻击的行为, ║
║ 判断的依据是否会影响到个人发言, ║
║ 冲着他人文章直接回文开骂,虽无指名道姓,但以回上一个人文章为主处理。 ║
虽内文已马赛克处理,但经过比对仍可了明白了解所指对象为何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1F:推 mantisman:我无所谓 没事 蚵蚵 :D 01/10 23:27
2F:推 tigotigo:并无泄漏他人资料 推文吵架已处理 结案 01/10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