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谁 ? ^o^)
站内HatePicket
标题[检举] 23501
时间Wed Jul 23 10:14:58 2008
1.检举文章:
(请将受检举文章前後各两篇的列表复制贴上来,注明检举文章编号及检举对象)
23500 +
1 7/23 uriko □ [超干] 一定有
●23501
7/23 CguWarGod56
□ 干 来黑特板说什麽教阿
23501 cguwargod56的推文
(并附上被检举文章文头)
作者 CguWarGod56 (长庚战神五六) 看板 Hate
标题 干 来黑特板说什麽教阿
时间 Wed Jul 23 02:55:2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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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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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恨文所指对象之个人资料。 ║
║ ║
║ 视严重性劣文退回,水桶两个月,推文违规者,水桶三个月。 ║
║ ║
║ 推文怂恿他人泄露个人资料者,水桶一个月。
║
║ ║
║ 以各种方式(包含签名档、名片档、暗黑分享…等),
║
║ PO出他人个人资料(本名、手机、ID、e-mail、通讯帐号、相本、相片、部落格…等
)║
║ (包含马赛克部分资料、却明显可知所指对象者)
║
║ 未经同意贴出者即属违规(於推文内犯规之情形,视情况砍除该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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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众人物、团体文。 ║
║ ║
║ 违规之文章砍除,计入砍文违规乙次。 ║
║ ║
║定义:
║
║ 若恨文对象为公众人物or公众团体/公家机关单位....等,
║
║ 请使用同音字或者是昵称,直接打出本名或是单位名称者,文章砍满三篇水桶两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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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1F:推 mayday76831:认定不违规 07/23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