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谁 ? ^o^)
看板HatePicket
标题[检举] 30557
时间Fri Apr 4 05:00:11 2008
1.检举文章:
(请将受检举文章前後各两篇的列表复制贴上来,注明检举文章编号及检举对象)
30555 +
6 4/04 lightmyfire □ [黑特] 发文权限也太高了吧
30556 +
1 4/04
GeminiWind □ [烦耶] 操你娘亲的蚊子
●30557
2 4/04 lingen
□ [震怒] 光划某修辞典店
30558 +
2 4/04 BenHe □ [超干] 不就只是一个影片吗?
30559 +
1 4/04 guanpinpin □ [烦耶] 他妈的你是打完了没?
(并附上被检举文章文头)
ex:
作者 lingen (自己把路走出来) 看板 Hate
标题 [震怒] 光划某修辞典店
时间 Fri Apr 4 02:43:00 2008
2.检举事由:
(违反板规第X条:xxxxx...)
基本上 我们还不清楚该篇是否属实
比较有争议的地方在於
====================
这时候店员P 突然开始大喊,说我们不懂敬老尊贤,说老板很积极的在帮我们处理
问题,说什麽我们是那个学校出来的烂学生,
我朋友A 整个脾气被他惹出来,所以
他就稍微踢了店员P 面前的一个非常不起眼的塑胶袋,这时候这位店员P 就整个冲
出来把我朋友A 推倒,我朋友A 大概飞出去撞倒了对面的玻璃柜,然後我跟我朋友
B 就冲上前去把这他们两个架开。在这样的推挤中,店员P 因为冲撞我朋友A 然後
我跟我朋友B 要把他的手架开,所以他戴眼镜的鼻梁骨的地方有一小点的挫伤,那
完全是要架开他的时候,扭在一起的去弄到的。
=====================
基本上我觉得这篇文章的原po
po文欠缺考虑
再加上原po与其朋友有动手涉嫌破坏店家与对面店家之东西之嫌疑
这样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 难怪店家要报警处理
这篇文章之内文与打斗内容是否属实,电虾版就有目击者
我们比较着重於这篇文章的原po与其朋友之动手行为,在法律上站不站得住脚
这样而已
适用版规第四条
║4. 连续挑衅(推)文,吵架,人身攻击,刻意引发笔战。 ║
║ ║
║ 砍文,并给劣文及水桶票两星期一张。 ║
║ ║
║定义:
║
║ 原则上优先处理连续刻意针对个人攻击的行为,
║
║ 判断的依据是否会影响到个人发言,
║
║ 冲着他人文章直接回文开骂,虽无指名道姓,但以回上一个人文章为主处理。
║
因为已经针对店家商誉形成攻击
若是对该店家之商誉造成伤害
原po lingen自然要负担相当程度的法律责任...
更何况居然还去动手被人家说成砸店...
以上还恳请版主做出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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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1F:推 EchoMary:本案并不适用板规四 商誉应该适用板规六公众条文 04/04 11:57
2F:推 EchoMary:但本文中并无直接指明该商店名称 仅为纯发泄文 04/04 11:58
3F:推 EchoMary:因此无违规之情事 04/04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