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n00270144 (乂煞气a夹小妹乂)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Re: [申诉] #1goXSdzh 判决
时间Thu Oct 15 22:32:45 2026
1. 本案判决逻辑
判决要件:「特定的对象/群体」与「明显贬抑词语」,两者须同时成立。
被检举推文:「看到这种丢脸的院长还会开心的代表平常就是社会败类。」
检举人留言:「大快人心。」
「社会败类」符合明显贬抑词语的要件,争点在於是否存在特定的指涉对象。
首先,检举人留言「大快人心」,可以理解为其对文章所述事件或人物表达正面评价。
原文涉及韩国瑜院长的行为,附上的新闻连结点开後,更能直接看到韩国瑜院长与赖清德
总统的合照。
因此,检举人确实可能因看到韩国瑜院长而留言「大快人心」,进而认为自己是推文所指
涉的对象。
然而,照片中不只有韩国瑜院长,也有赖清德总统,而且赖清德面带笑容,表情相当开心
。
换言之,若以「看到院长还会开心」作为判断依据,照片中的赖清德同样符合这项描述。
就照片呈现的客观情境而言,赖清德确实是能观察到面带笑容的人物;至於检举人留言「
大快人心」,是否就代表被检举人真的要指涉特定对象,仍不能直接画上等号。
当特定对象存在复数以上的合理可能性,甚至另一种可能的指涉对象,在客观情境上更符
合被检举人的文字描述时,我就不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认定符合版规中特定对象指涉。
因此,本案虽然符合明显贬抑词语的要件,但现有证据尚不足以确认特定指涉对象,故不
认定符合版规所要求的完整判决要件。
2. 申诉文回应
要成为被检举人所说的「看到院长还那麽开心的人」,前提是看了文章内容,并针对文章
内容发表评论,才留言「大快人心」。
然而,当板主提出另一种可能性,也就是被检举人可能是在评论文章照片中的人物时,却
主张这不可能,理由是新闻中的人不会跑来推文区参与讨论,所以被检举人只能是在骂留
言者。
问题来了:你能看了文章内容再发表评论,为什麽被检举人就不能看了同一篇文章,再针
对照片中的人物发表评论?
一方面以自己看了文章、针对内容发言,来证明自己符合指涉描述;另一方面却以被检举
人不可能针对文章内容发言,来证明自己是唯一的指涉对象。
好绕喔~
3.文字是用来沟通的
阁下两次申诉,都让我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写出这些论述的人,似乎根本没搞清楚实际
情况。
整篇申诉文充满华丽辞藻,塞满各种专业术语,结果核心论述却莫名其妙,甚至连基本的
逻辑都兜不起来。
怎麽说呢?很像是 AI 一键生成的文章。
我不反对使用 AI 整理自己的想法,让论述更清楚、更有条理,甚至我自己也会这麽做。
但前提是,核心论述必须是自己真正理解、想表达的东西。
文字语言终究是双方沟通的桥梁。
如果只是把内容丢给 AI,叫它反驳,自己既不校正,也不理解生成的内容,那麽文章写
得再漂亮,又有什麽意义?
说穿了,只是在制造无效沟通。
这种事情我也会啊。
复制贴上,叫 AI 反驳,想要什麽风格都可以。几十秒就能生出成百上千种反驳文。
但那又怎样?
如果连自己在反驳什麽、论述有没有道理都搞不清楚,文章写得再漂亮,也只是文字堆砌
而已。
我是真的希望回应你真实想法论述。
而不是到最後,你讲你的,我判我的。
不满意就去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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