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n00270144 (乂煞气a夹小妹乂)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Re: [申诉] #1g6IGDuO (HatePolitics) 判决
时间Tue Jun 2 15:06:58 2026
1F:→ KONAMI: 请教一下t板,我违反的是2-2的哪个部分?06/01 21:55
2F:→ KONAMI: 我不是不能接受,我到目前为止还搞不清楚是哪一部分违规06/01 21:57
3F:→ KONAMI: ?06/01 21:57
4F:→ KONAMI: 无意义?转录?手动置底?06/01 21:58
5F:→ KONAMI: 可以请你们先讲清楚吗?06/01 21:58
6F:→ KONAMI: 要桶人也要让我知道到底哪里有问题,我这个要求不为过吧06/01 22:01
1.
既然你点名我希望我回答,那我试着用我的论述来回应你。
无意义?转录?手动置底?
这三者皆属2-2规范范围,而2-2的核心精神,本就在於避免以非实质内容规避40字门槛。
然而你的行为本身就是复制同版其他人的文章,只修改少数文字後重新发表。
我认为其中以「转录」及「手动置底相似文章」最为相符;至於「无意义字词」并非完全
不行,但相较之下,我认为前两者更贴近本案事实。
2.
被板主水桶後,如何转录板主处分公告(水桶公告)?
A1:使用者若为水桶中(无发言权限),无法直接於该看板转录文章时,
可按大 F 转寄至自己信箱後,再於信箱中以 ctrl+x 转录至组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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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7.52.93.126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780384020.A.25D.html
※ 编辑: tn00270144 (27.52.93.126 台湾), 06/02/2026 15:10:22
7F:推 KONAMI: 可m板公告好像不是这样写欸 06/02 16:53
8F:→ KONAMI: 你们可以这样判吗,一个觉得是这样一个觉得是那样? 06/02 16:54
9F:→ KONAMI: 所以你们没有共识啊,我要求你们解释说明的东西根本就不 06/02 16:55
10F:→ KONAMI: 存在 06/02 16:55
11F:→ KONAMI: 和你既然谈到核心精神 06/02 16:56
12F:→ KONAMI: 板规的核心精神就在於让执法者可以依循,而不是各自解读 06/02 16:57
13F:→ KONAMI: 更糟糕的事,我从头到尾都在讲板规,实事求是,但我觉得 06/02 16:59
14F:→ KONAMI: 你们都在凹 06/02 16:59
15F:推 KONAMI: 再补一句,你讲的那两个理由你也只敢讲“最为相符“ 06/02 17:05
16F:→ KONAMI: 真有自信请直接讲“就是这样” 06/02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