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建议] 转载文章不附出处该加重罚则
时间Tue Sep 9 08:35:13 2025
我查了一下现行板规,转载文章不附出处顶多删除,
但是这位o先生的惯行是:
转载文章不附出处,弄得好像是自己的文章,
被人检举说不是他的文章後就立刻删文,来逃避别人的批评或检举。
简单说,对这种无断转载还不附作者或出处的做法,
应该要有一定的处置才对.
我又查了一下隔壁八卦板,不附出处水桶一个月,
我想应该要有类似规定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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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2.100.75.188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757378115.A.DBB.html
※ 编辑: goetz (122.100.75.188 台湾), 09/09/2025 08:36:38
1F:→ geordie: 不附上文章原连结/出处且没加40心得就可以水桶了,政黑 09/09 09:52
2F:→ geordie: 好像有累加机制 09/09 09:52
3F:推 Berotec: 我不觉得水桶天数都要跟八横向对比 09/09 16:46
4F:→ Berotec: 要这样比 政黑条条都太轻 我不赞成 09/09 16:46
5F:→ freddy50301: 没有这打算 09/09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