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21 (t21)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检举] #1d_GNA6zJustSad 政检7-2
时间Tue Apr 15 22:01:54 2025
一、检举人ID:
t21
二、被检举人ID:
JustSad
三、违反板规:
政检7-2
※此项请直接复制完整条文贴上,切勿只写板规编号※
第七章 一般罚责性板规
1.除在相关板面提出申诉与板务处理外,禁止转出本板文章,违反者处以
水桶90天之处分。
2.本板发文与推文之内容,受政黑板板规第三章言语/漫骂攻击规范。
此外,若有诽谤行为或讨论内容无关板务者,经板主群多数决认定违反,
同样处以水桶35天之处分。
四、违规文章之 文章代码"与"网址(以利电脑查询作业) 与重点说明:
┌─────────────────────────────────────┐
│ 文章代码(AID):
#1d_GNA6z (HateP_Picket) [ptt.cc] [检举]
#1d-z0cYv JustSa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744635338.A.1BD.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 JustSad: 敢做不敢认、敢违规不敢面对,是瘪三没卵的行为。 04/14 23:06
可以确定是骂我T21
还有 瘪三 一词 ,法院认证是系属污蔑他人人格之用语
https://reurl.cc/QYe7Mo
台湾高雄地方法院 112 年度 简 字第 3281 号刑事判决(7K)
112.12.19 妨害名誉等
经查,被告於不特定多数人得以共见共闻之上开脸书社群网站贴文内,称告诉人「阿斯巴
乐」乙词,在社会通念及口语意义上,系指「瘪三」之意(他字卷第57页),属对他人人
格之贬损辱词,足以令人感到难堪、不快,系属污蔑他人人格之用语,该言语即系基於攻
击性,对於在场听闻者亦能体认陈述人系以该言语作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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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46.89.196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744725716.A.EAE.html
1F:→ freddy50301: 未达 04/15 23:41
2F:→ freddy50301: 算惹 违规吧 不要乱骂人 04/16 01:37
3F:→ Berotec: 本文已公告水桶 结案 05/09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