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ciffar (☆晨星-蛤蜊娘☆)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建议] 板规3-4废除 检举文一日三篇废除24小时制
时间Mon Jan 9 23:32:22 2023
建议板规3-4废除 检举文一日三篇 废除24小时制
A.
建议板规3-4废除:
版规不应该沦为个人网路利用的工具
成年人自己网路嘴炮要懂为自己行为负责!!!!!
╭─────────────╮
│第三章 言语/漫骂攻击规范 │
╰─────────────╯
1.本板不鼓励言语攻击,发/推文皆受规范,违反本章规定者水桶35天。
4.若针对文章内容/推文内容评论,应明确点名对象为文章/推文,
此行为不违反本章规定。
这两条明显有冲突 文章一定是人打出来的 不会无中生有
过度保护网友 只会害人被告上真正的法院 3-4这种说法在法院上可是行不通的
反正水桶也就35天 中文博大精深 要怎麽嘴板友嘴到让人跳脚嘴到让人哭
我想各位在社会上打滚多年的大叔大伯阿姨姊姊们应该都是个中高手了
那还需要板规来保护啊 对不对?
B.
以下是许愿时间:
zeuswell 以前经常跟前板主要求的一天三篇检举文希望能先还给大家
然後检举板有任何24小时制的条款全部废除 改成隔日重算的制度好吗
我实在不晓得这种发个文要一直点进去文章查时间的逻辑在哪里?
直接搜寻ID看日期不是简单明了又快速吗?
这种条款就是故意要整人水桶人用的
这种才是真正的 "恶法"
我在政检板 已经私信提醒拯救好几位板友了
而前板主好像也没发现 这真的是超级麻烦的条款
连板主自己都很难抓 然後还搞到人心惶惶的
C.
我就问 一天24小时有差那几个小时吗?何必这样整人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6.186.209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673278345.A.6D5.html
2F:推 PReDeSTiNeD: 政黑议座4奶娜美罗宾马尔泰若曦媓曌高虹安市长支持者 01/10 05:06
3F:推 PReDeSTiNeD: 对於爱卿面首政黑柯赐海此项建议案进行附议深表认同~ 01/10 05:07
4F:→ Scion: 第三章的部分,这里是PTT不是法院,板主也不是法官或律师 01/10 21:44
5F:→ Scion: PTT外要做任何法律动作都不是板主群可以置喙的 01/10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