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ciffar (☆晨星-光之使者☆)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检举] #1Z0Ud-Kt gerund 政黑 3-1 3-2
时间Tue Nov 8 14:12:01 2022
一、检举人ID:
luciffar
二、被检举人ID:
gerund
三、违反板规:
※此项请直接复制完整条文贴上,切勿只写板规编号※
第三章 言语/漫骂攻击规范
1.本板不鼓励言语攻击,发/推文皆受规范,违反本章规定者水桶35天
2.特定对象/群体定义:
a.PTT使用者,如ID/昵称/代称或讨论上下文行为等,客观可得知针对特定使用者。
b.未明确对象,但於相同特定对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击行为。
c.未明确对象,但回文特定对象之文章,并发表攻击内容。
四、违规文章之 文章代码"与"网址(以利电脑查询作业) 与重点说明:
┌─────────────────────────────────────┐
│ 文章代码(AID):
#1ZQCOAU6 (HatePolitics) [ptt.cc] [讨论] 台北车站附近天桥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olitics/M.1667810826.A.786.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15 Ptt币 │
└─────────────────────────────────────┘
→ luciffar: 没招了啊(挖鼻孔 11/07 16:50
推 gerund: 楼上你丢不丢脸啊 11/07 16:51
1.本板不鼓励言语攻击,发/推文皆受规范
希望gerund尔後对自己的发言能更加慎重
尊重包容友善其他使用者
如果真的克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建议可以
抄心经 让心静 成年人 不容易
----判决书
判例:节录政检申诉案
┌─────────────────────────────────────┐
│ 文章代码(AID):
#1Z0Ud-Kt (HateP_Picket) [ptt.cc] [申诉] sos007sos #1YyRC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661069822.A.537.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丢脸 相关有罪判例 其中一个还是sos007sos版主亲自公告的
这个检举人是版主 s3z15a3z15a 有这麽多版主背书
难道骂我丢脸还不足以定罪吗?
https://imgur.com/6DBsTNJ
https://imgur.com/UOHdMoz
https://imgur.com/xqU2rEn
===
"丢脸"及"无耻"
判决书皆有相关案例
==
这句 版主还特别强调了一下 所以我印象非常深刻 时时刻刻提醒自己
千万不要使用到版主所认定的 "禁字" "丢脸"及"无耻"
推 sos007sos: 改判违规,待其他版主判 08/23 21:55
→ s3z15a3z15a: 同sos板主 08/25 17:04
推文自动更新已关闭
文章代码(AID):
#1YYXcTYw (HatePolitics)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olitics/M.1653217693.A.8BA.html
│ 这一篇文章值 76 Ptt币
之前已经有两位板主判过骂人
丢脸违规 证据力已足够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41.249.206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667887925.A.BEE.html
1F:→ s3z15a3z15a: 当事人回应 11/10 11:26
2F:推 gerund: 无意见 11/11 08:51
3F:→ luciffar: HI~板主可以来审/结案罗 11/14 19:29
4F:推 sos007sos: 违规 11/28 21:20
5F:推 zeuswell: 意见:违规 01/02 01:18
6F:推 Rrrxddd: 未达 01/09 17:44
7F:推 Scion: 意见:未达 01/10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