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teP_Picket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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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看到这案,#1YvaW-Md (HateP_Picket)说某人是 「垃圾窝里带头的丐帮之主 」 有版主判未达 然後我们知道之前把第三章的必要条件之一改成 3.明显贬抑词定义: 经由下述网站判决书/辞意判断,词义相同且能证明贬抑之意。 意思是什麽?意思就是:只要词的意思认定为一样,符合判决书就可以成立 举例: 智商可能不高,可以理解为》智商不高、智商低 叫人去看精神科》骂人精神有问题、神经病 然後骂人丐帮帮主》不就是乞丐→ DameKyon: 王王冷更是在垃圾窝里带头的丐帮之主 07/31 16:32 指名骂人是乞丐居然有判决未达的可能 (因为全案还没审完,所以暂时叫*可能*) 另外第三章除了侮辱外、还有妨碍名誉 刚好、说人住在垃圾窝,是有妨害名誉案件的 → DameKyon: 我就说了那句丐帮帮主不是贬义而是玩梗而已 08/19 07:31 看来经过之前的种种纷争,可能有版主帮我们找到解套的方法了。 只要说自己只是在玩梗,不是贬义,就可以安心啦 不过他判未达没给理由,所以不确定他是不是也认同骂人者的理由 大家觉得这案涉及第三章的内容如何呢? 另外、前面有案子骂人「可悲」,也判未达了 说好的只要判决书有的内容有就判违规呢? 版主不是说自己不是法官 仅需要认定贬义词有出现在判决书内而已吗? 自己踩的标准要踩稳 https://i.imgur.com/F9bgQz4.jpg https://i.imgur.com/ZPv3U7M.jpg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0.30.8.123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662527818.A.B9D.html ※ 编辑: zeuswell (110.30.8.123 台湾), 09/07/2022 13:26:17
1F:→ JustSad: http://i.imgur.com/4vyEVGI.jpg 09/07 13:26
2F:→ zeuswell: 然後呢,两案都满足指涉性,如果有人骂你香蕉,你也可以 09/07 13:28
3F:→ zeuswell: 去检举喔,但指涉性要够 09/07 13:28
4F:→ zeuswell: 现在搞的版规就是这麽畸形,但标准要踩稳喔 09/07 13:28
5F:推 Fallenshit: 我一律回答:靠爸大婶婆 09/07 13:29
6F:→ zeuswell: 什麽意思= =,我是认真讨论 09/07 13:30
7F:推 JustSad: 之前懒得教你,简单说就「法官自由心证」+「合议认定」~ 09/07 13:30
8F:→ JustSad: 政黑正好有人提到,所以没必要再对你隐瞒,你懂不懂没差 09/07 13:31
9F:→ zeuswell: 然後呢,外面法律是法律,跟这边版规执行有什麽关联? 09/07 13:32
10F:→ zeuswell: 你以前就说了,但没用啊,你当版主是法官吗 09/07 13:32
11F:→ JustSad: 简单说,就像你要求板主群请假一样,也对、也不对… 09/07 13:32
12F:→ zeuswell: 版规就写1.明辞意相同》判决书有的词就判违规 09/07 13:33
13F:→ zeuswell: 2.指涉性足够》违规 09/07 13:33
14F:→ JustSad: 程序正义是要请假,但实务操作有两个特许,板主不只一人 09/07 13:33
15F:→ zeuswell: 这里不是法院,你给我的回馈好像没什麽用.. 09/07 13:33
16F:→ zeuswell: 又在离题了 09/07 13:33
17F:→ JustSad: 其次是不论板主愿不愿意请假,都有有事跟没事的案例。 09/07 13:34
18F:→ JustSad: 是你天真一直执着於批踢踢的标准一致,法院都能例外了, 09/07 13:35
19F:→ JustSad: 批踢踢不行? 09/07 13:35
20F:→ JustSad: 上一篇你可以离题要求我回答离题的问题,这篇又不许了? 09/07 13:36
21F:→ JustSad: 小天使可以双标放火,我们不能离题点灯,真有趣! 09/07 13:36
22F:推 Fallenshit: 简单讲,我认为liam板主的判罚尺度宽很多,会不会是 09/07 13:37
23F:→ Fallenshit: 因此……嘿嘿嘿 09/07 13:37
24F:→ JustSad: 简单说,你想鸡蛋里挑骨头,要看板主群跟组务要不要陪玩 09/07 13:37
25F:→ zeuswell: 我希望讨论的人只要回答我两个问题 09/07 13:37
26F:→ zeuswell: 1.只要判决书中出现的妨害名誉跟侮辱有包含其用字2.指涉 09/07 13:37
27F:→ zeuswell: 性条件满足,是不是就是违规 09/07 13:37
28F:→ zeuswell: 其他爱离题的我都当没看见 09/07 13:37
29F:→ Fallenshit: 指涉性就很主观了 09/07 13:38
30F:→ JustSad: 看不见可能是白内障,要看医生可以顺便挂脑科。 09/07 13:39
31F:→ zeuswell: 至少我文中写的两案指涉性很够了吧,都直接用英翻中打出 09/07 13:39
32F:→ zeuswell: 人id了 09/07 13:39
33F:→ JustSad: 这个板叫政黑检举板,不是你个人板,不是你私人信箱! 09/07 13:40
34F:→ zeuswell: 像「可悲」那案 09/07 13:43
35F:→ zeuswell: → boogieman: 路西弗退化成贴图机器人了 真可悲 09/07 13:43
36F:→ zeuswell: 08/27 18:09 09/07 13:43
37F:→ zeuswell: 检举人ID是:luccifar,有人会觉得他不是在骂检举人吗 09/07 13:43
38F:→ zeuswell: kingkingcold直翻王王冷,应该也很明显吧。所以to fall 09/07 13:44
39F:→ zeuswell: ,这很客观知道在说谁吧 09/07 13:44
40F:推 luciffar: 政检7-2不是禁止酸人吗 白内障挂脑科不太好吧那是眼科 09/07 13:48
41F:→ luciffar: 那个判决书的正确用法 真的很迷就是了 XD 09/07 13:50
42F:推 Fallenshit: 政检板不能酸人哦?我好像酸了板主大人 09/07 13:52
43F:→ zeuswell: 没办法,改成现在这个版本之前我就测试过了,小组长同意 09/07 13:52
44F:→ zeuswell: 版主的答辩说法(倒数第二张图) 09/07 13:52
45F:→ zeuswell: 那既然如此。只能照标准走,这标准很硬的。没什麽双标 09/07 13:52
46F:→ zeuswell: 空间,所以建议你可悲那案也去申诉 09/07 13:52
47F:推 luciffar: 7-2那条我也是被人检举才知道正确用法的 XDDD 09/07 13:53
48F:→ luciffar: 我等等CD到了 就会检举这条 嘻嘻 09/07 13:54
49F:→ luciffar: 啊 我不是要检举J兄 是检举别人 请不要误会 09/07 13:54
50F:推 Fallenshit: https://imgur.com/roTk5dr 09/07 15:24
51F:→ Fallenshit: 笑死,太狠了,杀人猪心啊! 09/07 15:25
52F:→ Fallenshit: 你检举的那位也是j兄呢 09/07 15:26
53F:→ TheoEpstein: 我觉得不用讨论别人的判决,要就当事人去申诉。 09/07 15:34
54F:推 Fallenshit: 倒是那个整天骂qk的是怎样啊? 09/07 15:38
55F:→ Fallenshit: 跑步哥2.0喔 09/07 15:39
56F:→ zeuswell: 讨论版主的新标准若定案後以後可以怎麽避或是怎麽解决 09/07 15:45
57F:→ zeuswell: 跟之前标准不一样啊,当然当事人申诉不申诉是他们的事, 09/07 15:45
58F:→ zeuswell: 反正大家都知道判例很重要。一直变来变去只会又变乱而已 09/07 15:45
59F:→ zeuswell: 那个一直买帐号的去帐号部跟sysop就知道怎麽一回事了, 09/07 15:46
60F:→ zeuswell: 目前知道他买来发文的几乎都是被盗 09/07 15:46
61F:→ zeuswell: 这人比跑步哥还厉害,帐号几千登入也不便宜,调高门槛 09/07 15:47
62F:→ zeuswell: 都防不住他 09/07 15:47
63F:→ zeuswell: 不过他一拿买到的帐号发文,我也马上送给帐号部停权了。 09/07 15:52
64F:→ zeuswell: 速度超快 09/07 15:52
65F:推 amordelcor: 你要不要去当版主? 尊重很难? 09/07 17:36
66F:→ zeuswell: 关尊重什麽关系?要求判决一致很难? 09/07 18:03
67F:推 JustSad: 你有看过台湾除了柯赐海还有谁天天在抗议政府标准不一致 09/07 18:42
68F:→ JustSad: 隔壁老王是不是偷吃,偷吃的对象生小孩痛不痛,关你屁事 09/07 18:43
69F:→ JustSad: 你检举or被检举,不服板主认定、觉得标准不一,可以申诉 09/07 18:44
70F:→ JustSad: 不是别人的案子你看不下去,非当事人就能跑到法院靠腰。 09/07 18:45
71F:推 FoRTuNaTeR: 所以我之前为什麽提这个[建议]主要精神就是如上开这样 09/07 19:39
72F:→ FoRTuNaTeR: □ [建议] 同意开放文章上限至十篇,但限缩检举制度 09/07 19:39
73F:→ FoRTuNaTeR: 文章代码(AID): #1Z12j2N7 (HateP_Picket) [ptt.cc] 09/07 19:39
74F:推 Lailungsheng: 我觉得既然指名了,就是看那个词有没有贬义,板主 09/07 20:01
75F:→ Lailungsheng: 要开放乞丐指名也不是不行...之前也开放过脑雾 09/07 20:01
76F:→ zeuswell: 楼上终於来了一个懂的了 09/07 20:06
77F:推 Lailungsheng: https://i.imgur.com/1KlUBAY.jpg 09/07 20:09
78F:→ zeuswell: 脑雾的话是可以说,因为没有判决书的案在内。 09/07 20:14
79F:→ zeuswell: 很明显我讨论的是,只要判决书内有的骂人的字,既然指名 09/07 20:14
80F:→ zeuswell: 的就是违规吧,这标准可是这任版主刚上任不久,我经过小 09/07 20:14
81F:→ zeuswell: 组上诉,版主答辩,小组认同得出的喔 09/07 20:14
82F:→ zeuswell: 不过就是在确认标准而已,总有人在离题,不想讨论可以 09/07 20:15
83F:→ zeuswell: 不要进来洗推文 09/07 20:15
84F:推 luciffar: z大方便贴个小组那篇的连结吗 我想作为往後申诉的参考 09/07 20:26
85F:→ zeuswell: #1YG2gYMQ (L_SecretGard)》唯一一个版主答辩 09/07 20:34
86F:→ zeuswell: #1YHO1MnJ (L_SecretGard)》小组宣判文,内文可得出小 09/07 20:34
87F:→ zeuswell: 组认同版主所说,他们只需负责判断判决书内有相关字眼 09/07 20:34
88F:→ zeuswell: 并为有罪判决 09/07 20:34
89F:→ zeuswell: 以上自行取用 09/07 20:34
90F:→ zeuswell: 除了指涉性外,版主应该不负责判断相关字眼是不是在玩 09/07 20:36
91F:→ zeuswell: 梗 09/07 20:36
92F:推 Fallenshit: 尊重是啥鬼 09/07 21:02
93F:推 TheoEpstein: 那个,我觉得没什麽讨论必要尺度的原因是,他们任期 09/07 22:24
94F:→ TheoEpstein: 等选後调回门槛,可能只剩两个月,那是下一任板主的 09/07 22:24
95F:→ TheoEpstein: 事了 09/07 22:24
96F:→ TheoEpstein: 对现在尺度不满就申诉送组务,我想应该是共识。 09/07 22:24
97F:→ zeuswell: 反正就请大家讨论几个案件是不是跟他们最早设置出来的 09/07 22:39
98F:→ zeuswell: 标准不同嘛,最早的标准是怎麽生出来的我东西都丢了,大 09/07 22:39
99F:→ zeuswell: 家都有眼睛,自己看吧。你怎麽敢确定下一任不是这三个… 09/07 22:39
100F:→ zeuswell: .? 09/07 22:39
101F:→ FoRTuNaTeR: 就说不要再看判决书了啦 09/08 15:05
102F:→ FoRTuNaTeR: 不要再把台湾司法全套搬到网路来 09/08 15:05
103F:→ FoRTuNaTeR: 要搬要不要全部都完整搬来? 09/08 15:05
104F:→ FoRTuNaTeR: 网路本来就很多灰色空间 09/08 15:06
105F:→ FoRTuNaTeR: 你硬要把这些灰色地带搞到都没有? 09/08 15:06
106F:→ FoRTuNaTeR: 讲难听点,你要把判决书全部都搬进来 09/08 15:08
107F:→ FoRTuNaTeR: 那中华民国政府播迁或流亡到台湾之前判例要不要都套用 09/08 15:08
108F:→ FoRTuNaTeR: 司法是不断在「与时俱进」而非「抱守残缺」的 09/08 15:09
109F:→ FoRTuNaTeR: 版主就不过三个人而已,法官有法官助理、书记官在帮忙 09/08 15:09
110F:→ FoRTuNaTeR: 当然我也不想这句话被你抓来用 09/08 15:10
111F:→ zeuswell: 我觉得楼上真的很卢,不然你要光凭版主心证判案?你觉得 09/08 15:10
112F:→ zeuswell: 争议会比现在少? 09/08 15:10
113F:→ zeuswell: 现在就是给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判决书有的字词」, 09/08 15:10
114F:→ zeuswell: 然後搭配是否确定「指涉」他人 09/08 15:10
115F:→ FoRTuNaTeR: 我前年竞选补选版主时就提出过政见设立「看板警察」 09/08 15:10
116F:→ FoRTuNaTeR: 法官有自由心证,版主当然更有自由心证 09/08 15:11
117F:→ FoRTuNaTeR: 「网路」就比「法律」宽松 09/08 15:11
118F:→ FoRTuNaTeR: 不要搞到这麽严苛啦 09/08 15:11
119F:→ FoRTuNaTeR: PTT人都这麽少了 09/08 15:11
120F:→ FoRTuNaTeR: 还管一堆管到海边去是真心想看PTT倒喔? 09/08 15:11
121F:→ zeuswell: 你每次打那麽多内容到底有什麽帮的上忙的…包括什麽开 09/08 15:12
122F:→ zeuswell: 放额度十篇、限缩检举。如果让你这麽做了,门槛还不突破 09/08 15:12
123F:→ zeuswell: 限制来到6000版主才能有余裕导正版面 09/08 15:12
124F:→ FoRTuNaTeR: 所以我就说设立「看板警察」啊 09/08 15:12
125F:→ FoRTuNaTeR: 你实在没看懂我两年前政见 09/08 15:12
126F:→ FoRTuNaTeR: 我的话啦,是会给喜欢检举的人检举到爽为止 09/08 15:13
127F:→ FoRTuNaTeR: 甚至把政检版每一篇检举案都搞到变成一个国民法官法庭 09/08 15:13
128F:→ FoRTuNaTeR: 大家都可以在下面批判 09/08 15:14
129F:→ zeuswell: 第三章判决成立条件有2项,一项没办法变,一项是可控制 09/08 15:14
130F:→ zeuswell: 的,不要过度幻想是去扩大可控制的那项,那家舞照跳马 09/08 15:14
131F:→ zeuswell: 照跑 09/08 15:14
132F:→ FoRTuNaTeR: 我去看一下版规 09/08 15:14
133F:→ zeuswell: 因为你常常打的落落长,实际上没参考价值… 09/08 15:15
134F:→ FoRTuNaTeR: 问题现在就是没那麽多人喜欢检举 09/08 15:15
135F:→ FoRTuNaTeR: 就如同现实生活中没那麽多人喜欢诉讼一样 09/08 15:15
136F:→ zeuswell: 我一般不会想跟你讨论这个…刚好忙完上来看到,不然你 09/08 15:16
137F:→ zeuswell: 比某人还卢,不同面向的 09/08 15:16
138F:→ FoRTuNaTeR: 因此我觉得「根本之道」在於活络「政检版」 09/08 15:16
139F:→ FoRTuNaTeR: 让这边很多人会跑来看戏喊烧大家表达对被告正反面意见 09/08 15:16
140F:→ FoRTuNaTeR: 这样了解吗?了解吗? 09/08 15:16
141F:→ FoRTuNaTeR: 进而大家愈来愈懂得政检版该怎麽用就可能会勇於检举了 09/08 15:16
142F:→ FoRTuNaTeR: 少框到「活络」,「活络政检版」 09/08 15:17
143F:→ zeuswell: 第三章的检举案一般都传被检举人来答辩,你讲这有什麽 09/08 15:17
144F:→ zeuswell: 用? 09/08 15:17
145F:→ zeuswell: 该不会你支持第二章无聊的小违规也找人来发表意见吧?… 09/08 15:18
146F:→ zeuswell: 你慢慢来我不陪你了 09/08 15:18
147F:→ FoRTuNaTeR: 什麽叫「一般」? 09/08 15:18
148F:→ FoRTuNaTeR: 又没有要找人 09/08 15:18
149F:→ FoRTuNaTeR: 你实在是 09/08 15:19
150F:→ FoRTuNaTeR: 检举案下方如果只有三位版主能表示意见 09/08 15:19
151F:→ FoRTuNaTeR: 谁会想看啊?谁会关心啊? 09/08 15:19
152F:→ FoRTuNaTeR: 就是等到判决结果出炉,版主公告之後才对结果表示意见 09/08 15:19
153F:→ FoRTuNaTeR: 而我的想法是,在审判过程中就引进围观看热闹的乡民 09/08 15:20
154F:→ FoRTuNaTeR: 这样这边才会更加「相爱相杀」热闹起来啊 09/08 15:20
155F:→ FoRTuNaTeR: 这边就是自由开放无关乡民进场表示意见才好玩才刺激啦 09/08 15:21
156F:→ FoRTuNaTeR: 政黑是一个战场,把政检也变成另外一个战场才好玩啊 09/08 15:22
157F:推 JustSad: 楼上你跟一个常年选不上板主的想讨论板主标准,然後呢? 09/08 17:00
158F:→ JustSad: 我去找当不了法官考不上检察官的讨论执法标准意义在哪? 09/08 17:01
159F:→ JustSad: 就算全部都不可思议的达成共识,板主跟群组不采纳有屁用 09/08 17:02
160F:→ JustSad: 这篇就好像柯赐海跑到立法院或总统府举牌抗议,不必逗留 09/08 17:05
161F:→ FoRTuNaTeR: 我是藉机透过和他辩论来宣扬我的理念想法啦 09/08 17:06
162F:→ FoRTuNaTeR: 他也没到这麽不堪,而且柯赐海很有钱好不好 XD 09/08 17:06
163F:→ JustSad: 讲白一点,之前判决有争议可以像她被桶板主一样走申诉 09/08 17:06
164F:→ JustSad: 这篇不是板主提问发起、非当事人,讨论能干嘛? 09/08 17:07
165F:→ FoRTuNaTeR: 看有没有人有共鸣啊 09/08 17:08
166F:→ JustSad: 我们跟柯赐海讨论出共识,可以影响立法院采纳? 09/08 17:08
167F:→ FoRTuNaTeR: 噗噗,就说他没这麽不堪啦 XD 09/08 17:08
168F:→ FoRTuNaTeR: 而且柯赐海当年也算蛮会利用媒体的 09/08 17:09
169F:→ JustSad: 再讲白一点,你是板主群,有人在你公司门口举牌闹场 09/08 17:09
170F:→ FoRTuNaTeR: 最後媒体乾脆就不管他,当作活动人型立牌 09/08 17:09
171F:→ JustSad: 就算建议有™一丁点屁用,你会认真采纳还是否决? 09/08 17:10
172F:→ FoRTuNaTeR: 我是在利用柯赐海啊XD 当然我没有觉得 z 大是柯赐海啦 09/08 17:10
173F:→ FoRTuNaTeR: 就看版主有没有形成一点新想法 09/08 17:10
174F:→ JustSad: 马英九当初都能因为是绿营建议,八八风灾坚持不派国军 09/08 17:10
175F:→ JustSad: 结果被国际媒体修理,问他知不知道自己是三军统帅 09/08 17:11
176F:→ FoRTuNaTeR: 马英九那太刚愎自用,但马英九也是有两次悬崖断马之时 09/08 17:11
177F:→ FoRTuNaTeR: 国光石化、封存核四,这都可以算是政绩 09/08 17:12
178F:→ JustSad: 不管小天使是不是故意想逼板主对着干入坑 09/08 17:12
179F:→ FoRTuNaTeR: 他现在舞台主战场就是在这边啊 =.= 09/08 17:12
180F:→ FoRTuNaTeR: 我是不太清楚他另外还有没有别的战场 09/08 17:13
181F:→ JustSad: 她提出的是「建议」,不是「上级机关批示」 09/08 17:13
182F:→ FoRTuNaTeR: 我在帮他觉得好玩的政检版凝聚人气 09/08 17:13
183F:→ FoRTuNaTeR: 政检版如果也能是一个战场我很乐见啊 XD 09/08 17:13
184F:→ JustSad: 就算有100%的营养价值不是废文,板主本就不必理 09/08 17:14
185F:→ FoRTuNaTeR: 来战区就是要战啊,愈多战区愈好 09/08 17:14
186F:→ FoRTuNaTeR: 是啊,我们在这提出的建议性质算是资政或国策顾问 09/08 17:14
187F:→ FoRTuNaTeR: 但采不采纳还是要看总统 09/08 17:14
188F:→ JustSad: 她的主场可能在私人信箱吧?政黑等级太低 09/08 17:15
189F:→ FoRTuNaTeR: 噗噗,我不太清楚,他是一直都坚持没有、没有、没有 09/08 17:15
190F:→ JustSad: 简单说,这篇要求,板主要回应个屁啊? 09/08 17:16
191F:→ FoRTuNaTeR: 眼下没有回应之必要啊 09/08 17:16
192F:→ JustSad: 你跑到法院门口举牌要求法官给出审理标准,然後呢? 09/08 17:16
193F:→ FoRTuNaTeR: 毕竟现在临选前,确实不太会有制度重大变革来添乱 09/08 17:17
194F:→ JustSad: 会有法官跑出来虚拟一份判决订出裁罚标准喔? 09/08 17:17
195F:→ FoRTuNaTeR: 其实我不是那麽喜欢把「现实」代入「网路」啦 09/08 17:17
196F:→ FoRTuNaTeR: 就修改个版规而已,这又没很难 09/08 17:17
197F:→ JustSad: 耍宝搞笑太认真,还骂围观群众看戏? 09/08 17:17
198F:→ FoRTuNaTeR: 法官也是能适度造法的啊,当然还是必须在合法前提下 09/08 17:18
199F:→ JustSad: 言尽於此,我追剧去。 09/08 17:18
200F:→ FoRTuNaTeR: 你说他喔? 09/08 17:18
201F:→ FoRTuNaTeR: 政检版更加活络我觉得是好的啊 09/08 17:18
202F:→ FoRTuNaTeR: 但我这种超前部署想法可能要等明年《国民法官法》实施 09/08 17:19
203F:→ FoRTuNaTeR: 之後才会更加有人觉得乡民共议有趣趣味(你追哪出?XD) 09/08 17:20
204F:→ zeuswell: 你们两个真的很合,一个没参考价值、一个有爱离题 09/08 17:20
205F:→ FoRTuNaTeR: 你为什麽适时跑出来=.= 09/08 17:20
206F:→ FoRTuNaTeR: 本来就想说先讨论到这边就好 09/08 17:20
207F:→ zeuswell: 没有继续讨论了啊,你提出的太没意义,他又只会离题。 09/08 17:22
208F:→ zeuswell: 本来就讲到这而已 09/08 17:22
209F:→ FoRTuNaTeR: 你好像就只会批评别人建议「太没意义」「没参考价值」 09/08 17:30
210F:→ FoRTuNaTeR: 下次你再出来竞选版主时我会好好看你的政见 09/08 17:30
211F:→ zeuswell: 你前面提出十篇+限缩检举,你觉得这些版主是为什麽要限 09/08 17:37
212F:→ zeuswell: 制一天一篇跟调到2000? 09/08 17:37
213F:→ zeuswell: 还说要开放每个检举案让人进来推文,那是不是非相关人 09/08 17:37
214F:→ zeuswell: 等你言我一语没完没了? 09/08 17:37
215F:→ zeuswell: 以第三章为例,判决标准就两个,一个判决书、一个指涉 09/08 17:37
216F:→ zeuswell: 性,有就有没有就没有,要其他人进来出什麽意见? 09/08 17:37
217F:→ zeuswell: 我被以指涉性不明确水桶时就有人说活该,相反有人被以 09/08 17:39
218F:→ zeuswell: 指涉性明确水桶时同一个人就说这样也能桶?最後我申诉 09/08 17:39
219F:→ zeuswell: 成功了。你觉得他们的意见有什麽用? 09/08 17:39
220F:→ FoRTuNaTeR: 现在就临选前特难管啊,你看我上上面到黄标的那篇有贴 09/08 17:41
221F:→ zeuswell: 我连续选了好几届了,就算我不觉得自己选的上还是会认真 09/08 17:41
222F:→ zeuswell: 打政见,不像一堆人光靠一些不公正的政见就能选上,你要 09/08 17:41
223F:→ zeuswell: 看也是可以,不过没人care政见啦 09/08 17:41
224F:→ FoRTuNaTeR: 两年前政黑人气,当时好管不知道多少倍,也绝对可海巡 09/08 17:41
225F:→ FoRTuNaTeR: 我知道啊,有人就光提实施相当困难的反造谣政见就上了 09/08 17:42
226F:→ zeuswell: 当时好管是有版主会做事,你觉得现在这几位一连串的动作 09/08 17:42
227F:→ zeuswell: 是为了什麽?动脑想一下好吗 09/08 17:42
228F:→ zeuswell: 你目前讲的方向都是这些版主不想做的,我也觉得太夸张, 09/08 17:44
229F:→ zeuswell: 所以没讨论价值 09/08 17:44
230F:→ FoRTuNaTeR: https://upload.cc/i1/2020/09/06/5yYW2V.jpg 09/08 17:44
231F:→ FoRTuNaTeR: 69人的版我觉得没什麽难管的 09/08 17:44
232F:→ FoRTuNaTeR: 当然和 kero 进行重大制度结构性改革也有关 09/08 17:44
233F:→ zeuswell: 所谓的版风自由,现在跟过去的版主作法完全不同,懂吗 09/08 17:45
234F:→ FoRTuNaTeR: 引进「版主合议制度」「不告不理原则」 09/08 17:45
235F:→ FoRTuNaTeR: 让後续的版风变得更加言论自由以及版务更好管理 09/08 17:45
236F:→ FoRTuNaTeR: 这都可以算 kero 的德政 09/08 17:45
237F:→ FoRTuNaTeR: 选後再看看制度结构性改革本届会否「有版主、会做事」 09/08 17:47
238F:→ FoRTuNaTeR: 选前我当然不指望啦,都已经这麽难管,又改革的话 09/08 17:47
239F:→ FoRTuNaTeR: 无异於拿石头砸脚 09/08 17:48
240F:→ zeuswell: 你连合议制是谁搞的都不清楚…真的懒得理了 09/08 17:53
241F:→ FoRTuNaTeR: 我就2020年才因缘际会来到政黑,口耳相传是谁弄的 09/08 18:09
242F:→ FoRTuNaTeR: 又没有去较真,不然我现在去稍微恶补下2020前版史好了 09/08 18:10
243F:推 FoRTuNaTeR: 我想应该是 hw102050版主大大於2017年6月20日00:00:00 09/08 18:19
244F:→ FoRTuNaTeR: [公告] 政黑检举板板规_V2.0引进「水桶退文合议制度」 09/08 18:20
245F:→ FoRTuNaTeR: 不可不谓是德政啊 09/08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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