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What (问三小朋友)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建议] #1YEQV_Fn (政黑) 判决违反版规、站规等
时间Thu Mar 24 17:11:53 2022
主旨:#1YEQV_Fn (HatePolitics) 判决公告违反版规、群组长公告、站规
说明:
一、依据 L_SecretGard (心情小品集) 组规 第9条 办理。
二、旨揭判决违反「政黑版规一-1」
该版规条文为:「
本板接受中华民国政府颁布之法律,
教育部学术网路公约
,以及
PTT站方制定之站规管辖。」
版规写明本版接受法律、公约、站规管辖,版主群肆意扩张解释成版主代替
法官审判有无违法、代替教育部认定有无违反公约、代替站长裁定有无违反
站规,系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类推禁止原则,不当扩张本条版规解释,
擅自扮演法官、教育部、站长的角色,属违反政黑版规一-1。
三、旨揭判决违反「政黑版规一-8」
该版规条文为:「
所有板务应依
政黑/政检规定执行/
处分」。
版规写明
所有版务、
所有版务、
所有版务(重要说三遍),没有例外,全部
的版务都
应(不是『得』,不是版主可以随意选择哪一个版务照版规执行、
不爽的时候就不用照版规执行)
依政黑/政检版规
执行。
换言之,翻遍整部政黑/政检版规,并无规定违反法律等於违规、违反站规
等於违规,那怕是光明正大地造谣,同样也没有违规。
以 政黑版规一-1 处理本案,同样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四、旨揭判决违反 GeminiMan 前群组长判决公告
判决公告:
https://bit.ly/3NgiNnE
群组长明确指示,
版主认定看板违规行为,需以
板规作为处分的法源依据。
这样的观念同样呼应前述所提政黑版规一-8,所有版务应依版规执行之规定。
五、旨揭判决违反站规【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https://bit.ly/3KZ6dHp
站规赋予版主的权限有:「看板文章管理权、制定板规权......(略)」,
共计20个权限,但里面可没有赋予版主有司法审判权(站规也没资格赋予,
那是宪法赋予法官的)、教育部裁定权、站规认定权。
版主群不当类推、过度衍伸 政黑版规一-1 之规定,自认法官就擅自裁定有
无违法之行为,非属站规赋予版主的权限,系属违反站规。
以上,建请版主群依照政黑/政检规定更裁此案。
本建议案作为小组检举案之沟通资料,同步转知 liam1984、sos007sos、s3z15a3z15a
三位版主,恳请各位版主於72小时内函覆本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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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54.194.173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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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crose: 信息错漏被水桶天数的条文没有。水桶我无据,的确如此 03/24 17:27
2F:→ goldfishert: 老实说啦,icrose你当初直接修文道歉就没这麽多事了 03/24 18:01
3F:→ goldfishert: 另外照判例群组长仅表示删文处理,并未做其他宣判 03/24 18:02
4F:→ goldfishert: 所以我当初才呼吁要设立板规处理造谣,但板主不要 03/24 18:03
5F:推 icrose: 因为已经被完全批驳。所以删文没必要。还坐实不良动机 03/24 18:11
6F:→ goldfishert: 道歉有这麽困难? 03/24 18:21
7F:→ goldfishert: 打句"不好意思,刚一时不察弄错数字"不就好了 03/24 18:25
8F:推 bear1414: 推这篇 03/24 18:50
※ 编辑: AskWhat (115.165.209.21 台湾), 03/24/2022 19:02:41
9F:推 icrose: 吃过饭后继续学习。根据去年我在小组的申诉判例 03/24 19:20
10F:→ icrose: 上次解除水桶,劣文是程序纠正,删文原因并非执行版规1-1 03/24 19:21
11F:→ icrose: 或任何本版版规,所以,版主的删文累计为水桶属于擅动 03/24 19:22
12F:→ icrose: 版规。理应纠正 03/24 19:22
13F:推 zeuswell: 上次删文是看最後一段大娜娜给的相关法规理由、照理来 03/24 19:29
14F:→ zeuswell: 说1-1根本没罚则,不懂这任是怎麽算成累积水桶的 03/24 19:29
15F:→ zeuswell: 没罚则就是没罚则,不是什麽版规都能累计的。我唯一对这 03/24 19:30
16F:→ zeuswell: 案的疑问 03/24 19:30
17F:推 zeuswell: 另外这该不敢视为造谣我不好说,只能说类似情形在版上 03/24 19:32
18F:→ zeuswell: 很多,严格一点的话,很多人都可以照这内容检举 03/24 19:32
新任版主群系以「政黑版规二-19」来把违反规定,但没有水桶处分的案子,
全部以七天水桶来计算。
但个人初步认为的问题有二:
1. 二-19 是放在第二章,并非第一章,若要全部政黑版规通用,理应放在
第一章总则,放在第二章,只能第二章适用,政黑版规一-1无法适用。
放在第二章,还硬要适用全部,只能说版主修订版规的逻辑有问题,但
大家都不是专门在修法的、读法的,只要一体适用、标准一致,没逻辑
就没逻辑,问题不大。
2. 这 政黑版规二-19 给版主放大绝,大家很容易掉坑,很多没罚则的版规
,就算还有删文、退文的处分,只要没水桶,自动加七天水桶。
但...这规定连版主也会掉进坑里,以後只要小组驳回版主的裁定,那肯
定是版主违反版规去判决,这虽然没有罚则,是不是也要给三位版主七
天水桶?
※ 编辑: AskWhat (115.165.209.21 台湾), 03/24/2022 19:49:30
19F:推 zeuswell: 不,这案是在新修版规之前 03/24 19:51
20F:→ AskWhat: 前一版是放在二-20,那s版主比较有逻辑,知道放在第二章 03/24 19:55
21F:→ AskWhat: ,只能适用第二章违规。 03/24 19:55
22F:推 zeuswell: 另新任版主会用「视情节」三字,来自己心证给水桶的天 03/24 19:55
23F:→ zeuswell: 数或警告。但之前没有版主会这样做,因为3个人3种作法, 03/24 19:55
24F:→ zeuswell: 就连个别版主在个别案子中作法也不同,所以我不是很信 03/24 19:56
25F:→ zeuswell: 任版主的心证标准。心证的项目越多、不公平越多,偏偏 03/24 19:56
26F:→ zeuswell: 版规要改的让版主越来越方便,谁都没办法 03/24 19:56
27F:→ AskWhat: 那可能是新任版主记错,记到用旧版的处罚,但用新版的标 03/24 19:56
28F:→ AskWhat: 准。 03/24 19:56
29F:→ zeuswell: 所以我也是想说,以後用程序违规的部分检举他们的话,他 03/24 19:57
30F:→ zeuswell: 们是不是也该累积水桶?这样很合理吧 03/24 19:57
31F:→ AskWhat: 版规可以定性、定量的,会比较清楚,但还是有些没办法, 03/24 19:57
32F:→ AskWhat: 有程度差别的,可以用判例来做标准,版主还是不能随机视 03/24 19:58
33F:→ AskWhat: 情节。 03/24 19:58
34F:→ zeuswell: 他们的心证结果如果都一体适用,我是没关系,但目前显然 03/24 19:58
35F:→ zeuswell: 问题很多 03/24 19:58
36F:→ AskWhat: 所以,我才说这新版二-19,版主也可能掉坑。 03/24 19:59
37F:→ AskWhat: 问题很多?这是你的心证?要证明版主的判决很多问题,个 03/24 20:00
38F:→ AskWhat: 人认为应该要以小组长驳回的案件数量来做标准,比较客观 03/24 20:01
39F:→ AskWhat: ,但目前看来,版主群有被驳回吗?(我没去统计).... 03/24 20:01
40F:→ zeuswell: 平常逛政检、会真的花时间上诉的没几个吧,就目前来说在 03/24 20:04
41F:→ zeuswell: 计算水桶天数跟罚则判定上已经有几次不同了 03/24 20:04
42F:→ zeuswell: 我不是相关被检举者,倒没帮人上诉的意思 03/24 20:05
43F:→ AskWhat: 没人申诉,我们也只能说没人对版主判决没有异议.... 03/24 20:08
44F:→ AskWhat: 转个话题,制订的版规有问题,跟版主判决有问题,是两回 03/24 20:09
45F:→ AskWhat: 事.... 03/24 20:09
46F:→ zeuswell: 是可以换句话说解释成这样啦。但其实他们大概也分不出差 03/24 20:09
47F:→ zeuswell: 别 03/24 20:09
48F:→ zeuswell: 那你的本文是讲哪一部分?就我看。两个都有欸 03/24 20:10
49F:→ AskWhat: 本案个人认为判决有问题,但这问题却是因为对版规的错误 03/24 20:12
50F:→ AskWhat: 理解造成。个人认为还算不上故意乱判。 03/24 20:13
51F:→ AskWhat: 三位版主这几个判决下来,个人还是蛮肯定的,至少有心有 03/24 20:14
52F:→ AskWhat: 力去处理版务。 03/24 20:15
53F:→ zeuswell: 嘛,我是觉得可以啦,就一些程序不公的部分我比较care 03/24 20:18
54F:推 icrose: 大娜娜一周没判决了。过了周末才知道他们经受得起考验否 03/24 20:58
55F:→ icrose: 版主群偏向性我个人认为极其强烈。版规严谨性也很一般 03/24 20:59
※ 编辑: AskWhat (115.165.209.21 台湾), 03/24/2022 22:07:41
56F:推 Xceberus: 学术网路版规不过就是潜规则 水桶也是 03/25 05:39
57F:→ Xceberus: 本来就是想桶就桶谁 哪那麽多理由 03/25 05:40
58F:→ Xceberus: 有几个id是真的很闲喔 蛮好笑的 03/25 05:41
60F:→ zeuswell: 见1-1部分内容 03/26 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