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crose (嗯,咳咳)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申诉] sos007sos #1YCpj0ix 判决
时间Tue Mar 22 22:23:40 2022
一、申请人ID:
icrose
二、请求重审之文章代号(政检板文章代号)︰
#1YCpj0ix
三、要求重审理由
该案链接: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647524672.A.B3B.html
版主群判决被检举人违规,我赞成,但对判决天数不服
→ icrose: 我有疑问。为何不是35x违规次数大概数量 03/22 19:34
→ icrose: 连续犯规概念是新上架的吧。此案应适用旧版规 03/22 19:36
推 sos007sos: 适用旧板规没错 03/22 19:39
→ icrose: 那不应该是35x(24-1)吗 03/22 19:40
推 sos007sos: 3-2b是写 "2次以上"攻击行为 视为违反本条1次 03/22 19:43
→ icrose: 那也应该至少算24/3=8,或者24/2=12次。 03/22 19:46
→ icrose: 或者至少按当天满三次。至少五天算 03/22 19:47
推 sos007sos: 本案2位板主判定违规,1位判定未达,结案。 03/22 19:49
→ icrose: 如果那样。是鼓励一天一天检举。也合规。但是可就会大量 03/22 19:50
推 sos007sos: 若检举人/被检举人若有疑虑可於本板申诉。 03/22 19:50
推 sos007sos: 本案不另再回覆。 03/22 19:51
→ icrose: 占用本版资源了。我觉得让守法网友反而权益受损不好吧 03/22 19:51
→ icrose: 收到。 03/22 19:51
第三章 言语/漫骂攻击规范
判决要件:[特定的对象/群体]与[明显贬抑词语],需两者皆有应视为言语/漫骂攻击。
2.特定对象/群体定义:
b.未明确对象,但於相同特定对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击行为。
版规三-2b复制如上
我认为3-2b只是违规行为认定方法定义,并没有对违规次数进行定义
若按sos版主所说的逻辑,只要有人满足3-2b,未指名攻击受害者两次以上,反而无论攻
击多少次,污染版面多严重,只要绕开版规2-13,不在8小时内重复5次推文。在任意天内,在受害者检举之前,都可以无限攻击受害者。这与公理不符。是对危害版面行为的放纵
且本人认为,版规应该逻辑内洽
若依版主逻辑,受害者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方法,只能是一天一检举,才能抗衡攻击者
的攻击程度。使之受到等比例的惩罚。
受害者若从善良目的出发,节省版面和版主执法精力,一文检举。就只能坐看攻击者被
从轻发落。
版面秩序和公理得到足够声张成矛盾两极。本人认为逻辑不自洽
特此要求:
将该案被检举人违规次数重新设为4次,该扣除警告请依规扣除
也就是每天都攻击我超过2次的3月11日 15日 16日 17日
已是本人最大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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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v.douyin.com/Nkfo579/ 硬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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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71.14.61.11 (中国)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647959023.A.6E2.html
※ 编辑: icrose (171.14.61.11 中国), 03/22/2022 22:37:34
1F:推 sos007sos: 依政黑板6-14所述,板主以板面秩序维护为主要版务工 03/23 11:50
2F:→ sos007sos: 作,而水桶系谨惕板规违规者未来不应再犯而设置,并 03/23 11:50
3F:→ sos007sos: 非以板规水桶惩罚多寡来衡量加害者之罪刑或替受害者 03/23 11:50
4F:→ sos007sos: 伸张正义,若i板友因个人权益受损或不满加害者之惩罚 03/23 11:50
5F:→ sos007sos: ,建议於现实社会诉诸法律,争取您的权益,这才是最 03/23 11:50
6F:→ sos007sos: 有效的方式。综上所述,维持原判。 03/23 11:50
7F:→ liam1984: 同意维持原判 03/23 11:54
8F:→ icrose: 版主管制思路若一以贯之,前科次数计算也应摒除 03/23 22:41
9F:→ icrose: 新版规也依然存在按违规次数累积水桶的条文 03/23 22:41
10F:→ icrose: 比如2-14显然仍以篇数算违规次数 03/23 22:42
11F:→ icrose: 更需注意,政检最高水桶天数极大提升到180天 03/23 22:43
12F:→ icrose: 和版主声称的最小惩戒原则也相悖 03/23 22:43
13F:→ icrose: 版主管制力度要原则统一,不应忽大忽小 03/23 22:44
14F:→ icrose: 本案循旧版规。应按我说的逻辑科学界定违规次数 03/23 22:45
15F:→ icrose: m标是版主认定结案了是吧。那我准备小组申诉 03/24 20:01
※ icrose:转录至看板 L_SecretGard 03/27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