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nothing (禹枫)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申诉] #1XbIcIUe #1XbksrlL 重审判决
时间Thu Nov 25 23:00:27 2021
一、申请人ID:
benothing
二、请求重审之文章代号(政检板文章代号)︰
#1XbIcIUe
#1XbksrlL
三、要求重审理由
我是不太了解政黑板主判决的准则在哪里。
就一般法律实务上,我们通常会有一个预期,
如果同样类型案件的判决结果应该会有高度的参考性。
因此我请求版主群重审SilverFlare的判决,
如果因为不符合程序,那就重审benothing的判决。
理由在於,我们两个人都针对相同的文章,
针对相同的「意见」,给出了相同的价值判断。
我们都认为「该文的见解」本身是智障。
关於这一点,从推文「你的智障选择不用跟大家报告」即可推断,
我们两者评论的主体是「选择」而非个人。
这还是要回归最基本的区分:
a. 你这个人是智障
b. 你的说法是智障
我个人认为上面两者的区分径渭分明,
前者是对个人的侮辱,後者是看不起对方的「想法」。
板规的原始精神应该是在避免对於个人的侮蔑,
但是专版的设置就是为了要提供一个场域,
开放让人公开的交换意见,
也因此意见的本身难免会遭受到正反两面的回馈。
进一步说,我完全不认为对於原po的「想法」表达出强烈不同意的「想法」,
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即使我强烈的不认同其中一位版主认为两个案件皆违反板规的判决,
我更无法接受,另一位版主针对完全相同的案件,给予不同的判决。
因为这只会让人进一步质疑,判决本身完全采版主当天的心情,
而非认真地考量到版主的职务必须要恰当的诠释与实现板规。
因此,我请求两位版主针对该两案重新审理,
最低限度是要有一致的判决,以昭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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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50.117.19.77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637852429.A.A75.html
1F:推 dahanjian: 本版主维持原判 11/26 01:23
2F:→ microsugar: 公投是每个人价值的选择,不应被污蔑 11/26 15:31
3F:推 Neptunium: 意见:撤销水桶 11/28 01:40
4F:推 microsugar: 那麽,智障选择就是认证通过可以名词 11/28 10:29
5F:→ microsugar: 以後类似的情况,将援引此篇判决 11/28 10:30
6F:推 microsugar: 智障+非对本人的直接用语 11/28 10:32
7F:推 microsugar: 对文意见解给以不合适言论不构成人身攻击的判决,我会 11/28 10:35
8F:→ microsugar: 接受,但相对地未来也请一致判定,这个判例非常重要 11/28 10:35
9F:→ benothing: 请问这样子即可撤销silver的水桶?或是需要两个版主同 11/28 18:28
10F:→ benothing: 意? 11/28 18:28
※ zeuswell:转录至看板 L_SecretGard 12/07 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