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vatzky (My Prince)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Re: [建议] 申请提出释宪 请版主解释版规2-9不实
时间Sat Dec 12 16:32:40 2020
※ 引述《AskWhat (问小小小......朋友)》之铭言:
: 政黑版规二-9
: 板上文章若能提供公正「第三方佐证」为不实文章,违者水桶7天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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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关键字:提供、公正、第三方佐证、不实文章。
: 1.既然提到要「提供」,所以举证责任在「检举人」。
: 2.「公正」:这就要看版主群的认定标准了。
: 3.第三方:至少不是政黑、批踢踢的资料吧......这也要看版主的标准。
: 4.不实文章:不正确的文章。
: A.
: 这部分争议比较大了,以前的标准,引用不实文章没有违规,自己创造
: 不实文章才违规。
: 换句话说,就算被检举并证明是不实文章,只要被检举人能提供所引用
: 之出处,仍不算违规,而现在并没有这个例外规定。
: B.
: 以前政治造谣不追究(因为很多政治语言本来就是各说各话、睁眼说瞎
: 话),现在同样没有例外条款,例如:马英九说有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识
: ,如果版友引用了,有人检举并提供国台办的文件证明没有一中各表的
: 共识。
: 那麽板友不会因为引用马英九说的话而没有违规;而国台办的官方文件
: 算是公正的第三方吗?
: C.
: 以前针对个人造谣也是不追究,现在同样没有例外条款,有人说版友是
: 党工、是学生、是公务人员等等等....如果不实,依现在规定,仍是违
: 规。
谢谢你的解释
但针对版规2-9字面上的定义
板上文章若能提供公正「第三方佐证」为不实文章,违者水桶7天并删除。
依规定 检举者必须附上第三方佐证
以证明对方是不实文章
而不是以「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发文的说的是事实」而当作检举的佐证
这种证据根本没有正当性
举例 我提告王小明偷窃我的手机
证据就是「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王小明没有偷窃我的手机」
所以请王小明提出证据证明没有偷窃我的手机
不然王小明就是有偷窃
你认为我的证据有正当性吗?
你认为法官会受理吗?
如果你是法官,若王小明没有提出证据,你会判王小明有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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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Gavatzky (223.140.102.73 台湾), 12/12/2020 16:36:12
1F:→ Dodoroiscute: G大,劝你不用跟那些板主群浪费时间了。 12/12 20:58
2F:→ Dodoroiscute: 他们就不是讲道理的人。 12/12 20:59
3F:→ n6335097: 政检真的奇葩暴增欸 12/12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