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shionjack (神奇杰克)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申诉] 申诉goetze 检举案 #1QP0a4w8 (HateP_Pic
时间Fri Jan 26 13:24:18 2018
一、申请人ID:fashionjack
二、请求重审之文章代号(政检板文章代号)︰
#1QP0a4w8 (HateP_Picket)
三、要求重审理由:
1.
脚之用语皆有所本,不应将脚视为漫骂性言论。
2.没大脑乃
没用大脑之误植。
原文:
→ goetze: fashionjack:台商已经陆续出走的差不多了
→ goetze: fashionjack:现在的中国成也台商,败也台商
→ goetze: 这两句话的逻辑我就看不懂了~
→ goetze: 既然出走得差不多了~又如何成也台商,败也台商?
许多能跑的都跑了,但还有很多(包含大户)还没走,大陆难道不怕他们继续出走吗?
大户若出走动则几万甚至十数万人失业大陆顶得住吗? 这逻辑有这麽难吗?
看了你的文章我差点也变成古公公了。
→ goetze: 噗!用脚想也猜到你会这样说啦
既然知道还问,神逻辑,你的脚应该比脑袋管用。
申诉文:
由上述原文看出
脚有思考力是原PO自行提出,若无该句则本人脚之使用自可视为不当。
但原PO自行提出,则有关
脚的言论便有所本,不能单就字面解释来论定。
脚
应比脑袋管用乃依原PO言论所陈述之个人看法(见上述原文),非属无的放矢之漫骂性
言论。依上条说明使用脚已有所本,见补充图档:
https://goo.gl/tgjQpf
去补补脑吧,这就是没大脑用脚讲出的言论。
补补脑已明确指出有脑,遗漏”用”字纯属误植,没脑要如何补脑? 回文太多难免遗漏,
下面才是完整句型。
去补补脑吧,这就是没用大脑用脚讲出的言论。
请板主们重新思考,还本人公道。
唯看到某板主PO文之政治立场,着实令人担忧审判之公正性,本人提请该板主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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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辞白帝彩云间, 千里江陵一日还。
两岸猿声啼不住, 轻舟已过万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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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2.116.198.5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516944263.A.15A.html
1F:推 slcgboy: 该案尚未结案判决 01/26 13:41
尚未结案判决为何已公告本人水桶35天 ?
※ 编辑: fashionjack (122.116.198.5), 01/26/2018 13:48:29
※ fashionjack:转录至看板 Sub_DigiLife 01/26 17:40
※ fashionjack:转录至看板 L_SecretGard 01/26 20:23
2F:推 hong888: 不知谁锁文让我没法用手机回,就slcgboy板主看错了 01/27 10:03
3F:→ hong888: 本案我和boyo有判决,意见一致,只是boyo判完忘记锁文, 01/27 10:04
4F:→ hong888: 所以他的判决藏推文串的中间啊 01/27 10:04
5F:推 hong888: 另本文被检举人提起申诉重审,请各板主表示意见是否改判 01/27 10:08
※ fashionjack:转录至看板 L_SecretGard 01/27 10:51
6F:→ fashionjack: 就slcgboy板主看错了,前文是否有漏字,PO文PTT 谁没 01/27 13:27
7F:→ fashionjack: 漏过字,漏掉"用"字纯属误植。 01/27 13:29
8F:→ fashionjack: 请板主明查 01/27 13:30
9F:→ fashionjack: 此篇原本已锁文hong留言完又忘了锁,谁没疏忽? 乡民 01/27 14:38
10F:→ fashionjack: 疏忽马上水桶,公平吗? 01/27 14:39
11F:推 slcgboy: 你都认为我看错的话 我也确实没看到BOYO已经回应判决 01/28 01:21
12F:推 slcgboy: 我看的时候也确实没上锁 手机只看到最下面hong的判决 01/28 01:24
13F:推 slcgboy: 没有看到有结案 所以我才在之後下审理意见 01/28 01:26
14F:→ fashionjack: 总之未结案就被水桶是不争的事实,有锁文未锁文,有 01/29 09:05
15F:→ fashionjack: 看到没看到,这些都不是乡民所造成,还我清白先吧。 01/29 09:09
16F:→ fashionjack: 麻烦请板主秉持中立的立场及普世价值尽快审理。 01/29 09:44
※ fashionjack:转录至看板 L_SecretGard 01/29 09:50
17F:推 hong888: 已结案,经发公告後,执行水桶,不知道您的争点在哪? 01/29 11:45
18F:→ hong888: 01/22 23:37 boyo意见:违规 01/29 11:47
19F:→ hong888: 01/24 16:25 hong888判决违规 01/29 11:47
20F:→ hong888: 01/26 09:25 政黑板发水桶公告 01/29 11:48
21F:→ hong888: 01/26 09:25 执行水桶 01/29 11:50
22F:→ fashionjack: 本案是被水桶的申诉案,被提前水桶请到L_SecretGard 01/30 20:28
23F:→ fashionjack: 板回覆,那边有完整全文。 01/30 20:29
24F:推 hong888: 好的 02/01 12:25
25F:推 hong888: 本案已由本板上级主管机关小组长裁示,维持原判 02/05 12:19
26F:→ fashionjack: 你们将两个案件稿混了,在小组申诉的是提早水桶,维 02/19 10:36
27F:→ fashionjack: 持原判是判定提早水桶不成立,水桶案并不在小组申诉 02/19 10:38
28F:→ fashionjack: ,应由板主判决不关小组长的事,怎麽全搞拧了。 02/19 10:40
29F:→ fashionjack: 最近较忙没空来这,公不公正自有公论。 02/19 10:43
30F:→ goetze: 三个版主的意见一致~哪来的公不公正问题? 02/27 13:04
31F:→ goetze: 三个都认定你违规~~是哪一个不公正? 02/27 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