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ovekurumi (裤落魔法使)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Re: [建议] 请版主解释明显贬抑词之定义
时间Sun Jul 30 17:53:22 2017
※ 引述《DICB (曾经拥有烧云林县垃圾。S)》之铭言:
: ※ 引述《sading7 (sading7)》之铭言:
: : 版规第三章 言语/漫骂攻击规范
: : 判决要件:[特定的对象/群体]与[明显贬抑词语],需两者皆有应视为言语/漫骂攻击
: : 贬抑不等於谩骂或语言攻击
: : 根据教育部字典
: : 贬抑的定义为:「指出过失,并施予不好的评价」
: : 攻击的定义为:「以武力、语言或文字对人施加伤害」
: : 谩骂的定义为:「肆意乱骂」
: : 指出过失,不符合攻击或谩骂的定义
: : 施予不好的评价,也不符合攻击或谩骂的定义
: : 故版规用词显然有问题,所谓「明显贬抑词语」在缺乏深思熟虑的裁判下
: : 将无所不包,会造成明显的後患
: : 版主显然是没有将贬抑和攻击与谩骂的关系给弄清楚,才随意划上等号
: : 会给人产生伤害的言论有很多,所有会使人产生压力的言论,都可能给人造成伤害
: : 端视个人主观认知而定,但是要成罪,除了主观认知,还需要客观上为社会公认才行
: : 并非使人产生压力的言论,都会被一般社会常识认为是语言攻击或谩骂
: : 例如,你对一个酗酒又没意图改过的人说教,说健康的可贵,说酗酒对人体的伤害
: : 这对他造成压力,甚至可能造成伤害
: : (压力与对身心的伤害息息相关,若不明白我可举心理学知识作为根据)
: : 因为戒酒对他而言是相当困难的,可是这显然并非语言攻击
: : 类似的例子要多少有多少,被老板训话使心跳加快、血压上升、紧张、呼吸困难
: : 这是典型的压力反应,但这不等於就是语言攻击
: : 这就是说,个人主观感觉受到伤害,并非就等於是语言攻击
: : 关於说人无知,
: : 在王皇玉(德国海德堡大学法律博士,台大法律系助理教授)的这篇文章中
: : http://www.alum.ntu.edu.tw/wordpress/?p=1511
: : 该教授认为说人无知是无罪的
: : 我也没有查到法院判例是单单凭说人「无知、可悲」就成罪
: : 如果版主认为自己可以随意心证(甚至是不需说明理由的心证),不需要裁判作为依据
: : 那版规又何须明示裁判为依据?
: : 明显贬抑词语,事实上包含所有的负面评价之名词/形容词/句子
: : 例如"无聊"、"无趣"、"木讷"、"肤浅"、"贪心"、”贫乏”
: : 也包含正面评价之名词/形容词,以否定的形式运用
: : 例如"不聪明"、"不灵光"、"不丰富"、"不正直"、
: : "不忠诚"、"逻辑有问题"、不公正”、”不正当”
: : 凡属价值判断的词汇,都能做负面评价之表示,也就是做出贬抑的意思
: : 贬抑不等於谩骂或语言攻击,如果贬抑等於谩骂或语言攻击
: : 那麽"你很无聊"、你很木纳"、"你不太聪明"、"你不正直"、
: : "你知识不丰富"、”你不公正””你不客观”
: : 皆属谩骂或语言攻击,这种解释,明显违背基本的常识和大众的认知
: : 这些例子要多少有多少
: : 一般人认知的在一般的谈话中所谓的语言攻击和谩骂,绝对不会包含无聊、
: : 无趣、不公正、不明事理这类词语,但这些词语确实是贬抑词语
: : 版主如果一律将明显贬抑词语认定为语言攻击和谩骂,
: : 不仅违背社会常识,且有便宜行事之嫌,使版友无所适从,这将伤害言论自由
: : 如果版主认定,所有对版友负面评价之意思的表示皆属违规,请明确宣布
: : 如果版主是认为仅只有一部份贬抑词语才属於谩骂或语言攻击,便应该明示并说明理
由
: 看来有人发现问题了!
: 这届的版主群自请处份自行下台吧!
: 光是别人检举我的那部份,这个拿给任何一位国文老师,这是一个疑问句+酸言酸语!
: 这个就算拿到法院,法院也不可能判决有什麽问题的,不然柯P早就被吉上法院了,这
届
: 版主群自行下台吧!
: 不要在搞到政黑乡民全部的不爽,让全部的政黑乡民发动罢免~*
: 麻烦一下要出来当版主的人,要有最基本法律常识好吗?!
: 啊对了~A版主勒??
: A版主我也在等你发表你的法律认知喔!
: 目前已经确定888和S两位版主不合格,这两位自行下台吧!
"你有没有看到後面那两个符号「??」!"
https://udn.com/news/story/2/2109242
骂这9字
加问号 法院判罚5000元
基隆市郭姓男子和陈姓女子因停车发生争执,郭男辱骂陈女「你不觉得你是神经病
?」被
陈女录下提告,法院审理後,判罚新台币5000元,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56岁的郭男6月26日下午1时多,在自家商店门口前,因机车停放问题,与陈
女发生口角,双方争执不休,陈女录下过程後向法院提告,认为郭男妨害名誉。
郭男在开庭时辩称,他确实曾提到陈女是「神经病」,但这只是口头禅,不觉得涉犯公然
侮辱罪。不过,法官认为郭男试图卸责,辩词不足采信。
法院表示,
虽然郭男使用疑问句,但他并不期待对方会回答,因此郭男想表达的意思,除
「告诉人理应觉得自己就是神经病」之外,没有其他的可能。
另外,
「神经病」一词多用在指斥、蔑视他人的言行举止,并强调言行举止明显有别於正
常人,属於一种病态,加上郭男犯後否认犯行,也未和陈女达成和解,法院审理後,依公
然侮辱罪,判罚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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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问号不等於可卸责喔先生
无知可作为一般评论
你对你朋友说你很无知可不会怎样
但你敢对你朋友说"你没在用脑?"吗?
没在用脑不是评论
属於表达蔑视他人的句子了
根本不算期待他人回答的问句
而且你是用修文而不是推文答覆
修文直接回答在推文者下方
明显具有针对性
顺便上个国文课
有些问句等同於肯定句,旨在表达问句的反面
https://goo.gl/qL33bw
(2)激问:又叫做「反问」或「诘问」,为激发本意而问,表面上虽然没有
说出答案,其实仔细想一想,答案正在问题的反面,所以「问而
不答」。
A.人之立志,顾不如蜀鄙之僧哉?(彭端淑 为学一首示子侄)
B.凡事只要差不多就好了,何必太精明呢?(胡适 差不多先生传)
C.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论语 学而篇)
D.还有什麽比猫足更能表现出那轻且软、落地无声的雾呢?
(张秀亚 云与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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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136.66.84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501408409.A.2CD.html
1F:推 DICB: 那句话有代表说「无脑」成份多少??07/30 17:54
2F:→ DICB: A案拿B案来扯,先去下面那篇考试吧!07/30 17:55
懒得去你那篇,说话不经大脑仅为批评心直口快,跟不用脑还差得远
3F:推 DICB: 你不觉得你是神经病?←疑问句+指认句,这个铁定触法的,我 07/30 17:57
4F:→ DICB: 那句不会喔!^_</07/30 17:57
"你没在用脑?"也是疑问句,你在我的推文底下回应等同指认句
※ 编辑: ilovekurumi (114.136.66.84), 07/30/2017 18:02:22
※ 编辑: ilovekurumi (114.136.66.84), 07/30/2017 18:02:53
5F:推 DICB: 你没用脑袋?也是可以代表说话不经大脑喔!这是法院认证过得07/30 18:10
6F:→ DICB: 喔^_^!07/30 18:10
不好意思馁,手机不方便查
劳驾你贴一下判决书可以吗?
7F:→ DICB: 对不起!本人遗忘原来阁下是「大气哥」(酸爆你^_^)大气哥07/30 18:12
8F:→ DICB: 弄懂上次的事了吗?07/30 18:12
被嘘惨的人才需要去弄懂吧
#1NxEa47w (HatePolitics)
追风计画是哪国资料?
#1Nx6GbSe (HatePolitics)
※ 编辑: ilovekurumi (114.136.66.84), 07/30/2017 18:15:09
9F:推 ilikeroc: 感觉这里比较像政黑(疑?07/30 18:14
还不都是某人造成滴......
※ 编辑: ilovekurumi (114.136.66.84), 07/30/2017 18:17:06
※ 编辑: ilovekurumi (114.136.66.84), 07/30/2017 18:25:35
10F:推 DICB: 自己去用大神查,我没在提供的,绝对查的到,因为上过新闻 07/30 18:29
11F:→ DICB: 喔︿_︿!07/30 18:29
12F:推 acln0816: 从卡提诺事件就知道某人嘴巴说出来的东西根本不可信 原 07/30 19:20
13F:→ acln0816: 本还会扯说要找资料 现在已经转弯到不提供了 真厉害 07/30 19:20
14F:→ acln0816: 大概是卡提诺事件实在打脸太大 现在连来源都不提供了 一07/30 19:22
15F:→ acln0816: 个自己说了算的概念07/30 19:22
帮补
#1OgbbEHw (HatePolitics)
别为难连大气版版友都当猴子的人嘛
#1Nx6GbSe (HatePolitics)
16F:→ acln0816: 如果对方认真找找不到还可以呛对方不会用google 真是无07/30 19:23
17F:→ acln0816: 本的生意啊 有够赚07/30 19:23
https://goo.gl/nrZzCA
我眼睛是不是业障重,查不到?
※ 编辑: ilovekurumi (114.136.66.84), 07/30/2017 20:12:08
※ 编辑: ilovekurumi (114.136.66.84), 07/30/2017 20:18:38
18F:推 DICB: 最好是查不到啦!07/30 20:29
19F:→ DICB: 你知道我为什麽故意抛出「说话没经大脑」吗?这个就是同一法07/30 20:30
20F:→ DICB: 院案例呦︿_︿!07/30 20:30
21F:→ DICB: 自己打自己的脸,好好笑喔!07/30 20:30
22F:→ DICB: A版主 至少有有看一些法院判决,看他怎麽拿出法院判决案例吧07/30 20:31
23F:→ DICB: !07/30 20:31
你去叫他来啊,另外两位都附和水桶判决了
※ 编辑: ilovekurumi (114.136.66.84), 07/30/2017 20:39:00
※ 编辑: ilovekurumi (114.136.66.84), 07/30/2017 21:02:31
24F:推 DICB: 有没有看到??A出来了喔^_^ 07/31 08:02
25F:推 DICB: 而且我的还是法院认证的没事的喔︿_︿! 07/31 08:04
贴判决出来啊!我脸伸出来给你打了
"从『无知』、『脑袋没在用』,感觉标准趋於严格,这没问题"
趋於严格没问题,你有认真读吗?
"以我来说,只是说无知,不会当作贬抑,术业有专攻,不是自己的
专业,无知是正常的,不算贬抑"
你可不是用无知来形容喔
※ 编辑: ilovekurumi (114.136.66.84), 07/31/2017 09:34:54
※ 编辑: ilovekurumi (114.136.66.84), 07/31/2017 09:3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