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wflash (.....)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Re: [重审] #1OzBnYfk申请重审
时间Tue Apr 18 06:27:37 2017
向s版主说明:
五-6:若检举案相关文章经板主接受审理已标记或判决完成之後,发文者不得删除
或修改违者水桶三个月
就字义上来说
检举案相关文章 应该是指原政黑板文章 如果删除或修改 恐影响版主判决
有故意妨碍的意图
你虽然有说不能编辑 但我想应该算是善意提醒的性质 恐怕网友会不小心触犯5-6
而5-6法律就字义观之不是说不能编辑
是说不能删除与修改
我是加一个括号说明原文字义 方便你判决 不是恶意影响或意图造成困难
并且不是 删除 或 修改 等动作
因此严格来说我应该可说没有违反5-6板规
可否请你就这一点加以考量呢
谢谢
(另外请问的是 水桶是指政检版水桶还是政黑板水桶??)
※ 引述《twflash (.....)》之铭言:
: 一、申请人ID:twflash
: 二、请求重审之文章代号(政检板文章代号)︰#1OzBnYfk
: 三、要求重审理由
: 推 slcgboy: twflash 我也提醒你受理後禁止编辑了 上面你还是编辑了 04/17 23:15
: 推 slcgboy: 相关案件结束後依照五-6水桶3个月 如有因案受罚加计处理 04/17 23:16
: 版主确实提醒受理後禁止编辑
: 但是因为godispower在下面绕着我的 暗示 字眼作为回复主要依据
: 我一时不察
: 在暗示字眼後面加上一段说明文字 用意在确定我的字义 方便版主判决
: 用括号刮起来而已 没有更动原文:
: 就此部分我认为强烈暗示(这边我修正成明白指出 只是没有具体文字
: 况且公然侮辱包括强烈暗示 判例所在多有 )
: 因为是括号说明字义 没有删除或修改
: 五-6:若检举案相关文章经板主接受审理已标记或判决完成之後,发文者不得删除
: 或修改违者水桶三个月
: 是否可以请求宽认为仅加括号说明 未删除或修改原文 不违反五-6字义或旨意呢
: 大致说明我的理由如上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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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twflash (180.218.186.240), 04/18/2017 08:16:45
※ 编辑: twflash (180.218.186.240), 04/18/2017 08:20:21
※ 编辑: twflash (180.218.186.240), 04/18/2017 08: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