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CB (曾经拥有烧云林县垃圾。S)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Re: [建议] 送棍&讼棍一词,算有违法版规0.0?
时间Mon Apr 10 18:29:22 2017
根据
milk7763 大大提供的资料:
讼棍编辑
讼棍就是对讼师(今或指大律师)的蔑称,特指熟悉法律者,作为涉案人的代表律师,利
用法律上的灰色地带,找寻证据的疑点、警方的侦缉程序错误或法庭的程序错误,令到真
正犯罪者脱罪,而得到大笔报酬。
所以要是「讼棍」算是贬低词的话!
那麽律师.大律师.讼师都是贬低词了!
因为根据
milk7763 大大提供的资料显示:
讼棍=讼师=律师.大律师
所以以後大家都不能在政黑说版友是「律师」、「大律师」、「讼师」不然都是属於违反
版谩骂的贬低词,要入桶der!!
不过我还真的不知道称人「律师」或「大律师」、「讼师」被吉成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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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DICB (114.41.76.185), 04/10/2017 18:30:11
2F:→ godispower: 政检变成中文习字课. 04/10 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