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llKitty (地狱山猫)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重审] #1OREpfXT
时间Thu Jan 12 09:38:02 2017
一、申请人ID:
Hellkitty
二、请求重审之文章代号(政检板文章代号)︰
┌─────────────────────────────────────┐
│ 文章代码(AID):
#1OREpfXT (HateP_Picket) [ptt.cc] [检举]
#1OQwv3bQ oftis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483533545.A.85D.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三、要求重审理由
若为检举者,请针对被检举人之犯行,板主判决是否过轻进行申辩
oftisa在文章中文章(代码(AID): #1OQwv3bQ)说道:
半夜睡不着在看八卦板的时候看到
[新闻] 翟本乔年薪太高? 鸿海郭董不再挹注和沛 系列文章
下面有人贴网址,回应HellKitty;原来HellKitty早有前科
1F:推 shadeel: 为什麽要在学运放炸弹的人说话变大声了01/04 04:35
希望板主看看连结新闻,了解一下山姓男子HellKitty有多偏激
原来
山姓男子化名为
HellKitty(地狱猫)以
「我刚刚在群众中埋了炸药」为题PO文
「威
力不大死不了人der,放了不少的钉子」等语,还遭到
警方逮捕
新闻中也说到
山姓男子因政治立场鲜明,
时常在PTT与乡民「笔战」
原来山姓男子HellKitty早就有
前科了,而且因为政治立场鲜明
难怪看到不合他政治立场的文章,就乱检举,扭曲原意、陷害别人、罗织入狱
希望板主能将HellKitty永久水桶
否则不知道山姓男子HellKitty还会在政黑板如何兴风作浪,如何开战,如何陷害人
然版主判决:
3F:推 Neptunium: 意见:违规检举应就事件本身检举,而非对人格检举01/10 02:03
4F:推 Neptunium: 再重新审酌了事件始末後,决定收回意见。01/10 12:43
5F:推 Neptunium: 重新斟酌後决定依两部分进行判决 01/10 18:17
6F:推 Neptunium: 针对"检举与引用文章与政检无关"部分 未违规01/10 18:18
7F:推 Neptunium: 被检举人检举的事项确实是与政检有关01/10 18:19
8F:推 Neptunium: 引用的八卦文章也是用来佐证指控01/10 18:20
9F:推 kim: 未违规 oftisa所提的过往历史,都有一定的资讯来源01/12 00:06
10F:推 kim: 而引用他板资讯来评论你 重点是 他板资讯所提的事情01/12 00:07
11F:推 kim: 好像是和你在政黑做过的事有关吧! 01/12 00:07
12F:→ kim: 因此我也判决未违规01/12 00:07
本人认为有重审之必要,故提出声请,理由如下
一、依据政检版版规5-5,5.发表非板务相关、扰乱板面秩序、故意滥诉者,一律退文。
原检举案文章代码(AID):
#1OQwv3bQ
是针对文章代码(AID):
#1ONwQR_X 一案引申而来
原文是讨论Re: [新闻] 饭店抛售潮 南台54家饭店求售 业者哀嚎:
然oftisa引用八卦版有人贴我2014年立法院被占领放炸弹相关的连结
这件事是2014年在政黑版发生的,也与原本讨论案无关,怎可以认定跟版务相关呢??
且於文章代码(AID):
#1OQwv3bQ (HateP_Picket)中提出这个事证
跟oftisa对本人检举案说本人说他战省籍亦无关联性
检举案不能乱提与该案无相关性之事证,与板务也无相关,故请版主再议
二、oftisa说
希望板主能将HellKitty永久水桶
否则不知道山姓男子HellKitty还会在政黑板如何兴风作浪,如何开战,如何陷害人
依据kim和Neptunium在oftisa对本人检举案中的说法
(文章代码(AID):
#1ORJIOlF (HateP_Picket)):
13F:推 kim: 本人意见:HellKitty确实有滥诉之嫌,原因01/06 23:57
14F:→ kim: 不是在於H提出几次检举 而是要求板主对O板友永久水桶01/07 00:00
15F:→ kim: 这不符合原本板规的惩罚条文01/07 00:00
16F:推 kim: 请N大表示意见01/07 00:01
17F:推 Neptunium: 意见:违规,与K版主意见相同01/07 02:13
希望版主对於使用者永久水桶是滥诉行为,违反版规5-5
这是两位版主当时对本人的认定,後来因为
kim确认要求对使用者永久水桶的人是oftisa,并非hellkitty
故没有对本人退文处置
如今oftisa在文章代码(AID):
#1OQwv3bQ (HateP_Picket)
要求版主群对本人永久水桶,事实明确
本人提出检举版主却判他不算滥诉,这很明显的就是双重标准。
故本人要求依照K版主和N版主的逻辑看法
对於oftisa该文(文章代码(AID):
#1OQwv3bQ)要求版主对使用者hellkitty永久水桶一事
应比照版规5-5退文处置
不可判决没有违规
请版主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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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169.161.15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484185086.A.14B.html
※ 编辑: HellKitty (118.169.161.15), 01/12/2017 09:38:13
※ 编辑: HellKitty (118.169.161.15), 01/12/2017 10:07:18
18F:推 kim: 本人意见:oftisa要求板主对其他板友,做出超逾板规的判决 01/12 22:56
19F:推 kim: 确实是滥诉 因此必需退文 接下来请另两位板主发表意见 01/12 22:56
20F:推 kim: 提醒HK不得再修文 因为已经受理重审文章 01/12 22:57
21F:推 kim: 依照板规5-5 本人可以直接判处oftisa退文 01/13 00:11
22F:→ kim: 但因为两造双方不断互相检举 造成判断困难且有诸多争议 01/13 00:12
23F:→ kim: 因此我决定尊重S大和N大的意见 除非两位有其中一位同意我 01/13 00:12
24F:→ kim: 或两位都没意见 我才会判退文 请尽速表达意见 01/13 00:13
25F:→ HellKitty: 所以kim等於是自己对於自己的意思表示自打脸?? 01/13 19:59
26F:→ HellKitty: 这种明显要求版主对使用者永久水桶的用语,并没有争议 01/13 20:00
27F:→ HellKitty: 我个人建议kim应该要按照自己的判断标准直接处置 01/13 20:00
28F:推 kim: 既然N大和S大不表示意见 那我就依5-5板规予以退文 01/13 23:42
29F:→ kim: 若被退文当事人有异议申诉 责任由我自负 01/13 23:42
30F:推 kim: 等一下......你申请重审 要求oftisa那篇由板主退文 01/13 23:46
31F:→ kim: 不过oftisa那篇和HK你这一篇 早就已经超过一周 我只能删文 01/13 23:46
32F:→ kim: 我在想,你可能认为板主前次审判不公 或有怠惰而使这情形发生 01/13 23:47
33F:→ kim: 不过我们也都照流程来的 如果你有所不服 可以去申诉 01/13 23:47
34F:→ HellKitty: 你们把时间拖那麽久,怪我喔? 01/13 23:50
35F:→ HellKitty: 1/5受理 1/10开始审理 1/12你们才决议 怎可用超过七 01/13 23:54
36F:→ HellKitty: 日 来让oftisa规避罪责 01/13 23:54
37F:→ HellKitty: 既然是再审案,应该以版主群结案日作基准日,原文章仍 01/13 23:55
38F:→ HellKitty: 应该依照再审决议作推文处分 01/13 23:55
39F:→ HellKitty: 因为你们1/12决议我才可以提出再审,真不懂你们非得要 01/13 23:57
40F:→ HellKitty: 找一堆奇怪的理由袒护oftisa干嘛 01/13 23:57
41F:→ HellKitty: 政检版规4-3,重审案为原案之重新判决,故不受七日之 01/14 00:01
42F:→ HellKitty: 限制,版主如果要违反版规硬来,我只好向版务提出检举 01/14 00:01
43F:→ HellKitty: 故简单来说就是应该对於原检举文中,所反应检举滥诉oft 01/14 00:07
44F:→ HellKitty: isa的文章作出删文处分 01/14 00:07
45F:→ HellKitty: 这篇文章请kim留着吧,我寄信给组务处理,我认为你违 01/14 00:09
46F:→ HellKitty: 反版规 01/14 00:09
47F:→ HellKitty: 修正,应对於原检举文中oftida滥诉文章作出退文处分喔 01/14 00:38
48F:→ HellKitty: ,kim你不作是违反版规的 01/14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