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etze (异教神)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检举] #1OPwijTz slcgboy违反水桶规定
时间Sat Jan 7 00:15:06 2017
一、检举人ID:
goetze
二、被检举人ID:
slcgboy
三、违反板规: ※此项请直接复制完整条文贴上,切勿只写板规编号※
1.依据12/10公告(文章代号
#1OIjmmB_)slcgboy被水桶内文述明
水桶期间,
slcgboy不得进行率先案件审理,
需於kim与Neptunium持不同意见时,
予以通知slcgboy投下关键票,
方可进行审案。
2.依据12/08群组解释第二条後段:
过往,亦有板主自行水桶,水桶期间仅发布水桶公告及
执行板务处分的案例。板主自行水桶期间,发布非板务
公告和推文,即有利用板主特权的情形。
而slcgboy之水桶至少得执行至01/08
四、违规文章代码与说明:
1.
查本版12/31文章
#1OPwijTz
本案审理时
Neptunium先表示意见後
未待kim表示意见
slcgboy已先行判决
整案kim甚至没表示意见就已结案(真要追究责任,N版主恐怕也...)
违反水桶公告内所述slcgboy只能於其他两位版主不同意见时投关键票之规定
2.
查本版12/31文章
#1OPwijTz
slcgboy多项推文如:
slcgboy: 他们国民党上上下下都是白的 好人好事代表忠勇卫国
slcgboy: 蒋介石是黑的 蒋经国是黑的 郝柏村是黑的
皆无关版务
违反12/08群组解释,有利用板主特权的情形。
请版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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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150.253.173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483719309.A.AC1.html
1F:→ goetze: 顺道一提~如果slcgbo确实违反水桶规定,重审结果算数吗? 01/07 00:22
※ 编辑: goetze (118.150.253.173), 01/07/2017 00:25:28
2F:推 kim: 好的 由於s板主水桶是到1/9 因此N板主与k板主的判决 01/07 00:23
3F:推 kim: 顺位 要优先於s板主 因此在本人未提出看法前 01/07 00:24
4F:→ kim: s板主在该篇重审的意见 暂时搁置 01/07 00:24
5F:→ kim: 请s板主於本人表示意见後 如本人与N板主看法不同 01/07 00:25
6F:→ kim: 再请s板主重新出具一次意见 01/07 00:25
7F:→ goetze: 所以违反水桶规定的处分呢? 01/07 00:26
8F:→ goetze: 利用板主特权的处份呢? 01/07 00:27
9F:推 kim: 关於你第2.点的检举 S板主是在解释个人的重审判决理由 01/07 00:30
10F:推 kim: 就好像法官要判决一个人有罪/无罪 总是要写判决书 01/07 00:31
11F:推 kim: 怎麽会无关板务?请goetze仔细想清楚、看清楚 01/07 00:31
12F:推 kim: s板主在该篇重审文的各项推文 都是和他在阐释判决理由有关 01/07 00:32
13F:推 kim: 不要讲得好像s板主在这里发表政治立场! 01/07 00:32
14F:推 kim: ------------------------------------------------ 01/07 00:39
15F:推 kim: 既然s板主是被告 请s板主先来申辩一下好了 01/07 00:39
17F:推 slcgboy: #1ONwQR_X是N版与K版两者意见不同才由我出具意见 01/07 00:41
19F:→ goetze: 你看不出我抓的句子都在他做出判决後吗? 01/07 00:51
20F:→ goetze: slcgboy,一码归一码~没啥延伸的问题~你违规了 01/07 00:59
21F:推 kim: 就算你抓的句子,是在s板主【写下判决意见後】的推文 01/07 18:07
22F:推 kim: 但你不要忘了 s板主在写下意见後 H也持续在和板主进行辩论 01/07 18:07
23F:→ kim: 那麽 你是觉得s板主要直接对H板友的辩论意见 视而不见才行? 01/07 18:08
24F:推 slcgboy: oftisa所提的重审 是基於三名板主的意见总和表示不服 01/07 18:25
25F:推 slcgboy: 前案与重审视有关联的 重审等於是直接要求参审的版主重判 01/07 18:26
26F:推 slcgboy: 或请oftisa与HellKitty出来说明? 01/07 18:26
27F:→ goetze: 关联又如何? 01/07 19:09
28F:→ goetze: 你作的还是判决,没错吧?还有移问吗? 01/07 19:10
29F:→ goetze: 你不如先想想,为什麽都是你在违反规定作判决? 01/07 19:47
30F:→ goetze: 用偏颇的立场违法判决,足以证明你根本不适任。 01/07 19:53
31F:→ goetze: 可笑的是,不适任的版主被拉下来刚好而已,某些小X之心的 01/07 19:57
32F:→ goetze: ,竟然想用别人想选版主来辩护,可叹 01/07 20:00
33F:推 kim: 根据S板主和goetze的互相辩论 本人意见:采纳S、N两位板主 01/11 22:56
34F:推 kim: 的重审意见 因为我和N大两人的意见确实不一致 01/11 22:58
35F:推 kim: 重审意见是 k:违规 N:无 s:无 所以是无违规2票 01/11 22:58
36F:推 kim: goetze你一直咬着先後顺序不放的问题 但是这个重审判决 01/11 22:59
37F:推 kim: 就是2票对1票 01/11 22:59
38F:→ kim: 我个人认为违规 但我尊重N大和s大的判决结果 这就是合议制 01/11 23:00
39F:→ kim: 当然 很欢迎你去申诉 认为我们不符合程序正义的问题 01/11 23:00
40F:→ kim: 以上 请问N大与S大是否同意结案? 01/11 23:01
41F:推 slcgboy: 同意结案 01/11 23:11
42F:→ goetze: 好啦~~不说了~我不用申诉的~我检举吧 01/13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