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检举] #1OIu4E9- johnny9667 政检5-3
时间Wed Dec 14 23:35:25 2016
一、检举人ID:
Hellkitty
二、被检举人ID:
johnny9667
三、违反板规: ※此项请直接复制完整条文贴上,切勿只写板规编号※
第五章 一般罚责性板规
3.非原检举人与被检举人不可用任何方式回应检举文章,违反者
水桶三个月。
四、违规文章代码与说明:
┌─────────────────────────────────────┐
│ 文章代码(AID):
#1OIu4E9- (HateP_Picket) [ptt.cc] [检举]
#1OIJ_9tu dragon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481343246.A.27E.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在文章中,推文中
1F:推 Neptunium: 审理开始12/11 23:24
2F:推 Neptunium: 意见:未违规,其文章内"证据"两字代表其与政检板务有12/11 23:29
3F:推 Neptunium: 关12/11 23:29
4F:推 kim: 未违规,dr板友并未真的贴连结出来。如果dr这样就算违反板面12/12 00:02
5F:推 kim: 秩序,那岂不是大家都不能提到google的关键字?12/12 00:03
6F:推 kim: 以上说明12/12 00:04
7F:推 Neptunium: 结论:未违规。结案。12/12 01:08
8F:推 johnny9667: 笑死XD,你醉了
johnny9667非原检举人与被检举人,却推文回应文章
违反政检版规五-3 应水桶三个月
请版主审理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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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31.86.183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481729731.A.004.html
※ 编辑: HellKitty (180.204.160.188), 12/14/2016 23:54:51
9F:推 kim: 依照最新政检板板规,触犯政检五-3者,不需2位板主审议 12/15 00:05
10F:推 kim: 经查询水桶记录,johnny9667虽曾经因为回应[申诉]文章 12/15 00:15
11F:推 kim: 而被水桶,也就是现在的[重审]文,但并非回应[检举]文章 12/15 00:15
12F:推 kim: 因此,本次犯规,视为同类型犯规的初犯,水桶3个月 12/15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