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y02 (卡夫卡)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Re: [建议] 速审速执行制度
时间Wed Dec 14 15:02:11 2016
我是认为有案子後板主不必说当天就要处理
过个2~3天我是觉得都还好 毕竟都是做公益的
然後如果是最後宣判的板主哪就请桶人加公告一次执行(也就是板主可以用电脑的时候)
不然你宣判一次 桶人一次 公告一次
时间都不确定确实会让人质疑是不是不同人有不同的处理状况?
依照ptt的各版的情况来看应该都是确定了就是执行+水桶吧?
我是认为在不是刻意要拖的情况下把事情"确实处理好"比"看起来好像处理很快"还重要~
版主辛苦了 以上是小小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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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13974682: 非退文删文一类 一律反对速审 12/14 17:32
2F:→ HellKitty: 对方都认罪了不速审 拖着干嘛? 12/14 17:39
3F:→ r13974682: 认罪可以提前结案 不同意缩短原本期限 12/14 17:43
4F:→ r13974682: 补充:版主处理期限 12/14 17:44
5F:→ HellKitty: 所以我才说条件是认罪拉 又不是通案 12/14 18:58
※ 编辑: andy02 (122.121.239.117), 12/14/2016 19: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