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What (问沙小......朋友)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建议] 新修政检版规抵触政黑版规七-10
时间Sat Dec 10 02:53:11 2016
依据政黑版规七-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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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判决/版规/争议判决为
2位以上板主有共识下执行,若不足2位则依据先
前已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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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现任版主仅有一位,才能依先前已定共识执行,而目前政黑版主共有三
位,理应二位版主以上有共识才能判决,而且是所有判决,没有例外条款。
新修政检板规三-8、三-9规定了例外条款,让版主可以迳自裁决,违反了政
黑版规第七章版主自律的条款。
要增修政检版规三-8、三-9的例外条款,不是不行,但需
一并修正政黑版规
七-10,并进行公投决定。
否则,当版主依照政检板规三-8、三-9规定裁决时,却被检举违反政黑版规
七-10,如何处理?能说没有政黑版规七-10,不用遵守吗?还是能说政黑版
规七-10位阶比政检板规三-8、三-9低,不用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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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eptunium: 感谢提醒 12/10 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