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etze (异教神)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建议] 有关版规3-3及3-7
时间Mon Dec 5 16:22:40 2016
正如我前面文章所说
版规3-3与3-7的认定是否能更加明确说明?
将违规范围认定至检举後较为合理
不然至少得将3-7认定为审理中的案件适用才符合比例原则
180天的水桶不是开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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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elzohar: 顺便检讨一下一天5篇新闻会不会太多,某些ID很爱洗 12/05 21:50
2F:推 HellKitty: 456要甚麽版主就听甚麽,好像闺蜜一样 12/05 22:14
3F:推 yisdl: 我是觉得一个人一天三篇差不多 12/06 10:26
4F:推 TheoEpstein: 同三楼,而且心得要百字以上且不能三篇都同样心得, 12/06 10:44
5F:→ TheoEpstein: 需针对新闻内容评论或批评。 12/06 10:44
6F:推 HellKitty: 楼上说的对,以免新闻文泛滥,上次那个白痴说要提高到 12/06 11:47
7F:→ HellKitty: 十篇的,我忘了 12/06 11:47
8F:→ r13974682: 本来就不该放宽 12/06 18:25
9F:→ r13974682: 第二篇新闻心得建议两百字以上 12/06 18:26
10F:推 HellKitty: 就有个爱检举的死白痴一直喊说要放宽到每日十篇,不过 12/06 19:20
11F:→ HellKitty: 我真的忘记是哪个北七了 12/06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