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bear2007 (哇最爱逮完)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检举] #1O3X-btf goetze 违反板规3-1
时间Tue Oct 25 06:52:27 2016
一、检举人ID:
bigbear2007
二、被检举人ID:
goetze
三、违反板规: ※此项请直接复制完整条文贴上,切勿只写板规编号※
第三章 水桶篇
1.推文或文章内容含有对特定使用者、特定族群进行言词侮辱、威胁、谩骂、
引战之文章,违规者依程度判
水桶一个月~三个月。
四、违规文章代码与说明:
1F:→ goetze: 一个身在大陆的人对我们指东指西干吗?10/24 22:51
2F:→ goetze: LAPDSWAT456~是吧??10/24 22:53
3F:→ goetze: 我会帮你好好宣传你的分身本尊的10/24 22:53
4F:推 dakkk: 原来是分身(笔记10/24 22:54
同前篇本人之抗辩
查lapdswat456这个ID每次上站IP都不同
显属使用VPN跳板, 故IP相同系可能, 本人亦无法得知为何IP与其相同
不过无论本人是否为LAPDSWAT456之多重帐号
判定是否为多重帐号乃为帐号部之权责
goetze在未经帐号部判定下
即在多篇文章中推文宣称本人乃LAPDSWAT456之多重帐号
显属对本人名誉之损害
本人原不愿检举, 但其人可说缠上了本人
在本人所发前篇文章以及本篇文章中, 多次指称本人为分身等
甚至在本版悍然检举本人
本人真的不胜其烦
请板主协助处理, 谢谢
--
5F:推 Yishun: 哼~1~6楼哪有甚麽可怕的,我住外面的时候曾经在耳朵旁边08/20 15:21
6F:→ Yishun: 听到沙沙、希希窣窣的声音,惊觉不妙开床头灯一看,结果08/20 15:22
7F:推 heronash: 是楼下在你耳朵旁边吹 气..08/20 15:33
8F:推 vivian5501: 呼~呼~08/20 15:36
9F:→ josephgordon: 然後说08/20 15:54
10F:推 edouard09: 北连中胡,胡又比连更稳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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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9.14.23.37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477349559.A.81E.html
※ 编辑: bigbear2007 (119.14.23.37), 10/25/2016 06:56:40
11F:→ goetze: IP相同,用语相同,我连抗辩都有点懒了 10/25 08:15
12F:→ goetze: 我转贴小组长说的一句话:PTT未规定使用者不可有分身 10/25 08:27
13F:→ goetze: 懂了吗?一是证据确凿,二是在PTT,有分身并不违法 10/25 08:29
14F:→ goetze: 我说你做了不违法的事,那请问还要我说下去吗? 10/25 08:30
15F:→ bigbear2007: 本身指责本人是分身,就是对本人名誉的损害 10/25 09:45
16F:→ bigbear2007: 且不说VPN 出来的IP是随机的,相同并非不可能 10/25 09:45
17F:→ bigbear2007: 就算真是同一人,分辨是否为分身也是帐号部的权限 10/25 09:46
18F:→ bigbear2007: goetze在未得帐号部判定之前,就在多篇宣称本人为分身 10/25 09:47
19F:→ goetze: 所以帐号轮流上,发文日期几乎没重叠也是可能罗??哈! 10/25 09:47
20F:→ bigbear2007: 甚至放话要在每一篇都宣传本人为分身之类的恐吓言语 10/25 09:47
21F:→ bigbear2007: 显系对本人之挑衅,以及对本人名誉之毁谤 10/25 09:48
22F:→ bigbear2007: 故请板主协助遏止这种恶劣行为 10/25 09:48
23F:→ bigbear2007: 另外我看以前的记录~这个ID对板友进行这种骚扰不只 10/25 09:49
24F:→ bigbear2007: 一次, 真的要麻烦版主处理了 10/25 09:49
25F:→ goetze: 这样说好了~你就打出"我不是LAPDSWAT456"来看看嘛 10/25 09:49
26F:→ goetze: 宣传本人为分身之类的恐吓言?????????????????? 10/25 09:50
27F:→ bigbear2007: 这个ID在本篇有如下推文 10/25 09:50
28F:→ bigbear2007: "我会帮你好好宣传你的分身本尊的" 10/25 09:51
29F:→ bigbear2007: 此等言语可知若版主不遏止这种挑衅行为 10/25 09:51
30F:→ bigbear2007: goetze这类行为将一次一次没完没了,故烦请板主协助 10/25 09:51
31F:→ bigbear2007: 谢谢 10/25 09:52
32F:→ goetze: 原来这叫恐吓呀~~~~~~我的老天鹅呀 10/25 09:52
33F:→ goetze: 来啦!告诉大家~你不是LAPDSWAT456~敢不敢? 10/25 09:53
34F:→ goetze: 本篇的说法跟之前把"走着瞧"说是恐吓真是异曲同工~ 10/25 10:19
35F:→ goetze: 我前面也说过,有分身在PTT并不违法,何来污蔑他人? 10/25 13:45
36F:→ goetze: 依实证说别人有分身在本版从来没有过被判违规 10/26 22:56
37F:→ goetze: 将这种行为称之为挑衅人身攻击更是荒谬至极 10/26 22:57
38F:→ goetze: 若依bigbear2007所言,板规1-5将成无用,因为一检举即为 10/26 23:03
39F:→ goetze: 挑衅人身攻击,说明完毕。 10/26 23:03
40F:→ goetze: 抱歉~我忍不住了~大概是他真以为别人不会再查了~今天又 10/26 23:29
41F:→ goetze: 露馅了 10/26 23:29
44F:→ goetze: "查lapdswat456这个ID每次上站IP都不同"~这句他说的....唉 10/26 23:35
45F:推 LAPDSWAT456: 这有趣了,下午我根本上不了PTT,怎麽回事? 10/27 00:13
46F:→ LAPDSWAT456: 还有请板主查我之前的发文记录,很少在台湾 10/27 00:14
47F:推 LAPDSWAT456: 而且最近没用VPN根本无法上ptt。居然IP会在台湾? 10/27 00:18
48F:→ LAPDSWAT456: 人在支那IP在台湾? 10/27 00:19
49F:→ goetze: 版主,事到如今还不能辨别是不是分身吗?没上线?唉.... 10/27 00:19
50F:→ goetze: 我只能说我尽到查证的义务了~就这样 10/27 00:20
51F:→ bigbear2007: 看来有人为了要"证明"我是分身,玩的很大啊... 10/27 00:26
52F:→ bigbear2007: 但我非电脑专业,这种东西我是真的不知道怎麽玩的 10/27 00:27
53F:→ bigbear2007: 但不管如何,还是请板主协助遏止这种挑衅版友 10/27 00:28
54F:→ bigbear2007: 毁损板友名誉的行为,本人并未受帐号部宣告为分身 10/27 00:30
55F:→ bigbear2007: 在此之前goetze即四处推文称我是分身,并恐吓 10/27 00:30
56F:→ bigbear2007: "我会帮你好好宣传你的分身本尊的"等语// 10/27 00:31
57F:→ bigbear2007: 请板主再移驾去主板刚刚判本人水桶下的推文 10/27 00:31
58F:→ bigbear2007: 可以看到goetze四处宣称本人是分身,对本人名誉 10/27 00:32
59F:→ bigbear2007: 伤害有多大....故请板主协助遏止这种行为,谢谢 10/27 00:33
60F:→ goetze: 真有你的~抓到两次了还能撑~ 10/27 00:33
61F:→ goetze: goetze: 隔一天又被逮到了~我真服了他 10/27 00:35
62F:→ goetze: goetze: 真正被逮到要看我检举文的照片 10/27 00:35
64F:→ goetze: 我只是叫人来看照片耶~大哥 10/27 00:35
65F:→ bigbear2007: 也能看到这样四处宣称我是分身,对本人造成多大困扰 10/27 00:36
66F:→ goetze: "查lapdswat456这个ID每次上站IP都不同"~这话你说的 10/27 00:36
67F:→ bigbear2007: 故请板主协助遏止这类针对板友挑衅,毁损名誉的行为 10/27 00:36
68F:→ goetze: 我请问~你怎查法?非电脑专业? 10/27 00:37
69F:→ goetze: 事实俱在~还在针对板友挑衅,毁损名誉~唉 10/27 00:37
70F:→ bigbear2007: 本人不在本篇与goetze争吵模糊焦点,我只讲一句重点 10/27 00:39
71F:→ bigbear2007: PTT唯一可认定版友是否为分身的单位, 只有帐号部. 10/27 00:39
72F:→ bigbear2007: 其他不再回应其人,只请板主协助处理..谢谢 10/27 00:40
73F:→ goetze: 但在PTT,分身并不违法要不要说说? 10/27 00:41
74F:→ bigbear2007: 另外提出一点, 我看了一下LAPDSWAT456的发文 10/27 05:58
75F:→ bigbear2007: IP几乎都在外国,怎麽发文从不在台湾,上线就在台湾? 10/27 05:59
76F:→ bigbear2007: IP并非判断是否为分身的唯一证据,特别是个人提出的 10/27 06:00
77F:→ bigbear2007: 所谓照片, 其真实性有问题,所以PTT才由帐号部作为 10/27 06:01
78F:→ bigbear2007: 判断是否为分身的唯一单位, 现在问题是goetze 10/27 06:01
79F:→ bigbear2007: 在未经帐号部判决我是分身的前提下,四处宣传我是分身 10/27 06:02
80F:→ bigbear2007: 也确实造成的名誉损害以及很大的困扰 10/27 06:02
81F:→ bigbear2007: 并且其人还放话恐吓以後要继续这样宣传散布 10/27 06:02
82F:→ bigbear2007: 故本人只希望版主能遏止这种行为,还本人一个清净 10/27 06:03
83F:推 slcgboy: 审理意见:无犯规 但是一再说明goetze你不具有此类案件 10/30 17:19
84F:→ slcgboy: 判定的权利 你只能在"单人持有超过五个帐号"去站方 10/30 17:19
85F:→ slcgboy: ID_Multi检举 或是找到"水桶中使用分身发言"的帐号 10/30 17:21
86F:→ slcgboy: 即便是开始你发现B与L帐号同IP 也不是在政黑板内直接问 10/30 17:23
87F:推 slcgboy: 应该是来政黑检举进行检举或询问是否为犯规帐号 10/30 17:25
88F:→ slcgboy: 应该是来政黑检举进行检举或询问是否为犯规帐号 10/30 17:25
89F:→ slcgboy: 应该是来政黑检举进行检举或询问是否为犯规帐号 10/30 17:25
90F:推 Neptunium: 意见:未违规,被检举人有提出相关物件不能算凭空捏造 10/30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