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nhsiutsai (肛榨队长:十万火鸡)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检举] 政检版规5-3 #1Nlk_FaQ DICB
时间Fri Aug 26 08:44:33 2016
一、检举人ID:chenhsiutsai
二、被检举人ID:DICB
三、违反板规:
第五章 一般罚责性板规
3.非原检举人与被检举人不可用任何方式回应检举文章,违反者水桶三个月。
四、违规文章代码与说明:
#1Nlk_FaQ (HateP_Picket)
推 DICB: 对了!因为 pinkkate版主给我的抗辩结束了!我来这篇多发表 08/26 05:12
→ DICB: 一个东西,让现在政黑版主群自己好之为知骂人蟑螂公然侮辱 08/26 05:12
→ DICB: 的新闻: 08/26 05:12
→ DICB: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 08/26 05:12
→ DICB: 0727/916399/ 08/26 05:12
→ DICB: 版主群自己好知为知,别到时候被我提告之後,再来哭哭啼啼嘿 08/26 05:13
→ DICB: !
违规事实明确,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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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40.178.184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472172275.A.013.html
1F:→ DICB: 这个已经有一个可以被我吉罗^_^/ 08/26 10:38
2F:→ DICB: 给你们时间下午3点之前解桶不然就真的提告 08/26 10:39
3F:→ chenhsiutsai: 哈哈哈哈,你比911还可爱 08/26 13:20
4F:→ chenhsiutsai: 版主,有上线就麻烦处理一下吧,看到有人一直崩溃 08/26 13:22
5F:→ chenhsiutsai: 我也是很不忍心 08/26 13:22
6F:推 SorrowFollow: 做人做到跟渣一样,有够可悲 08/26 13:40
7F:→ chenhsiutsai: 楼上,这个讨论串不是让你自介的,懂吗? 08/26 14:20
8F:推 SorrowFollow: 楼上,现在你明确公然侮辱我人渣,懂吗? 08/26 15:04
9F:推 DICB: XDDDDD!!有人被钓到了! 08/26 15:33
10F:→ chenhsiutsai: 怪了,我在跟D网友说话,怎麽有人自己一头热啊,这 08/26 16:57
11F:→ chenhsiutsai: 年头奇人异事真多 08/26 16:57
12F:→ chenhsiutsai: 假如有人要一直自己承认自己是人渣,我也无话可说, 08/26 16:58
13F:→ chenhsiutsai: 第一次看到有人一直要跟人家大声说自己是人渣的,真 08/26 16:58
14F:→ chenhsiutsai: 是有趣极了 08/26 16:58
15F:推 DICB: 唉呦!有人要入桶确定了! 08/26 18:12
16F:→ DICB: chenhsiutsai你骂我欧^_^ 08/26 18:12
17F:→ chenhsiutsai: 真怪,你是不是阅读能力有问题?连我在说啥都不知道 08/26 18:41
18F:→ chenhsiutsai: 喔? 08/26 18:41
19F:推 kim: 受理 请DICB进行抗辩 抗辩内容请针对本篇检举事宜 08/26 22:16
20F:推 kim: 您所认为有任何不实之处,来进行抗辩,切莫发散焦点 08/26 22:17
21F:推 kim: 上述推文 不视为抗辩内容 08/26 22:17
22F:推 DICB: kim版主我不是想真对你,你对这件事件最好别碰,不然真的会 08/26 22:57
23F:→ DICB: 被我吉中!看看其他版主都不敢碰了!笑笑猫也不敢在碰了,你 08/26 22:57
24F:→ DICB: 不要自讨苦吃了! 08/26 22:57
25F:→ DICB: 然而我主要真对其他版主...我敢在在这公开说就代表我有100% 08/26 22:58
26F:→ DICB: 信心^_^!! 08/26 22:58
27F:→ DICB: 所以这次的事件,说要给其他版主一个警惕而已!让政黑处於 08/26 23:00
28F:→ DICB: 公平、公正、公开没有双重标准的版 08/26 23:00
29F:推 DICB: 还有这篇跟前篇都是属於因果关系,而且是笑笑猫在前篇还未达 08/26 23:02
30F:→ DICB: 24时就不让我辩护了!我才去别篇发表辩护^_^/ 08/26 23:02
31F:→ DICB: 然而前篇已经又打开辩护我已经不需要靠别篇辩护了! 08/26 23:03
32F:推 kim: 如果DICB您是因为有其他文章未达24小时就停止辩护 而有所不 08/26 23:09
33F:推 kim: 满 那可能是版主的行政作业失误 再给您补辩护即可 08/26 23:09
34F:推 kim: 请说明是哪一篇文章 未给您辩护机会? 08/26 23:10
35F:推 DICB: 你找不到政黑文那篇 08/26 23:21
36F:→ DICB: 笑笑猫你没看到停止辩护时间吗? 08/26 23:21
37F:→ DICB: 凌晨02:35 pinkkate: 抗辩结束,请各板主发表判决意见 08/26 23:23
38F:推 DICB: 还有那篇桶的理由版规,只要有看到那篇的人知道的人,也知道 08/26 23:26
39F:→ DICB: 没有桶之理由,还有那篇等事件过後我在寄站内信跟你说大致 08/26 23:26
40F:→ DICB: 内容,你就知道为什麽我叫你避开这次的事件了! 08/26 23:26
41F:推 kim: 嗯......不过我身为板主 是不能逃避问题的 如果板主群作业 08/26 23:27
42F:→ kim: 有疏失 造成您的权益受损 我会跟您道歉 也会还您公道 08/26 23:28
43F:→ kim: 但也希望大家尽可能遵守板规 08/26 23:29
44F:→ kim: 所以现在先跟您沟通 让我先了解事情始末 才方便处理 08/26 23:30
45F:→ kim: 既然pinkkate板主已经将锁文解开了 那您就进行抗辩吧! 08/26 23:31
46F:推 DICB: 我不必在为那篇抗辩了!因为这是我做的陷阱,要是全部透露出 08/26 23:39
47F:→ DICB: 来,这样怎麽可能引诱他们几位版主 08/26 23:39
48F:推 DICB: 所以就看你觉得要投同意票让我入桶(被我吉之後去跟法官说同 08/26 23:41
49F:→ DICB: 意入桶我理由).不同意票...大家相关无事~河蟹了!没事ㄦ自己 08/26 23:41
50F:→ DICB: 做自己的事~ 08/26 23:41
51F:→ DICB: 所以才叫你避开比较好,让其他版主来做决定 08/26 23:42
52F:推 nightwing: 要吉没那麽容易 否则一堆人滥诉 检察官早就会被烦死 08/27 03:42
53F:推 DICB: 不信就赶快桶我公告阿! 08/27 08:55
54F:推 DICB: 笑你们版主群不敢,一旦桶了公告我是绝对吉的,版主群就绝 08/27 08:58
55F:→ DICB: 对来云林跟我相见欢2~3次後,再来跟我谈和解赔偿和解问题^_^ 08/27 08:58
56F:→ DICB: !去问知道的人吧! 08/27 08:58
57F:推 kim: 我的判决将会依据板规,以及事情发生过程 08/27 09:38
58F:推 kim: 而不是当事人提告与否。 08/27 09:39
59F:推 kim: 如果每位检举人,或被检举人,都表态提出告诉 08/27 09:40
60F:推 kim: 板主就因此退缩,那麽板上的管理机制,还有何公信力可言? 08/27 09:42
61F:推 kim: DICB如果你有权益受损事实,我会还你公道;但如果 08/27 09:43
62F:推 kim: 有犯板规事实,我就必须做出相对应判决 08/27 09:43
63F:推 DICB: kim我都有奉劝你了!你要是还想一脚踩进来,那神仙也难救了 08/27 14:22
64F:→ DICB: !去看你们其他版主夥伴那几个人还敢碰^_^/还是kim版主你钱 08/27 14:22
65F:→ DICB: 很多要拿来赔偿我名誉给我花^_^/ 08/27 14:22
66F:推 DICB: 对了!kim你要同意桶我之前(想被我吉之名单之中前),还是想 08/27 14:39
67F:→ DICB: 办法弄我那篇被删文那篇备份来看完之後再来跟我说,我那里违 08/27 14:39
68F:→ DICB: 反版规!然後我在寄站内信跟你说为什麽版主群一旦做出错误决 08/27 14:39
69F:→ DICB: 定的时候为什麽会被我吉中了! 08/27 14:39
70F:推 kim: 总之 请DICB表态 这一篇您被检举 是否要抗辩? 08/27 18:47
71F:推 DICB: 这篇我已经抗辩完毕!理由也有明确说出主要问题是由:版主群 08/27 20:02
72F:→ DICB: 的人所造成,要是这样也能桶...我也认了!(摊手) 08/27 20:02
73F:推 kim: -------DICB抗辩结束,请各位版主表态-------- 08/28 20:38
74F:推 kim: 本人宣布,有罪。 依照Hatep_picket板规 确实规定 08/28 20:40
75F:→ kim: 检举类的文章,不是当事人,就不能回应文章 08/28 20:41
76F:推 kim: 纵使DICB认为,自己是因为版主提前锁文的作业疏失 08/28 20:42
77F:→ kim: 而采取在其他文章推文的方式,也是不应该的 08/28 20:42
78F:→ kim: 您可以私下寄信给板主群 或是另发一篇[建议]文章 08/28 20:43
79F:→ kim: 要求将原文解锁,这才是正确的寻求救济之道 08/28 20:44
80F:→ kim: 而不是另外采取其他犯版规的方式,来寻求救济 08/28 20:44
81F:→ kim: 综合以上所述 本人宣布有罪 08/28 20:45
82F:推 DICB: 我要做辩解:要是我因为版主的群的疏失散失我个人的权利让 08/29 19:20
83F:→ DICB: 我因此入桶,那麽我被桶版主的疏失就无过错?我被桶ok阿! 08/29 19:20
84F:→ DICB: 那麽疏失的板主也理应也该受罚,那麽 pinkkate 版主是否也理 08/29 19:20
85F:→ DICB: 应不适任版主因此辞职下台一鞠躬! 08/29 19:20
86F:推 Neptunium: 有罪,罪证明显,尽管DICB认为这是P版主提前锁文造。 08/29 20:14
87F:推 Neptunium: 成,然版规规定明显,且原PO有其他救济管道,故依PTT 08/29 20:15
88F:推 Neptunium: 政检板规推论有罪 08/29 20:16
89F:推 DICB: 本人再次辩论:那麽p版主是否也有罪? 还是我个人有罪?要是 08/29 20:58
90F:→ DICB: 只有我个人有罪,我会将这篇最後判决,然後将所有经过向ptt 08/29 20:59
91F:→ DICB: 申诉小组申诉!我是说到做到的人^_^/除非我入桶.p版主也要一 08/29 20:59
92F:→ DICB: 同入桶(罪行相等),然而其他版主群则是没立即发现问题加以 08/29 20:59
93F:→ DICB: 改善,害本人莫须有丧失辩解时间长达6~8小时以上! 08/29 20:59
94F:推 pinkkate: 我是写24小时"内" 请看清楚 每个人都是一样程序办理 08/30 21:23
95F:→ pinkkate: 老板请你三小时内到他办公室报告 你会待在他办公室报告 08/30 21:23
96F:→ pinkkate: 三个小时 否则你就认为是老板的错?? 08/30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