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diodept (大学是要读几年?真废物)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建议] 政黑板不要黑箱作业,水桶请讲原因
时间Sun Jul 24 10:12:10 2016
审理说明︰ (大略说明板主群的判决过程)
本案经由检举,依照板规3-1,由板主群在隐板进行讨论,
经板主群合议认定,判决pttkakac有罪
本案经由检举,依照板规3-1,由板主群在隐板进行讨论,
经板主群合议认定,判决radiodept有罪
本案经由检举,依照板规3-1,由板主群在隐板进行讨论,
经板主群合议认定,判决angellll有罪
其中angellll触及公然诽谤的嫌疑罪刑重大
故予以
重桶两个月
什麽叫作?
****由板主群在隐板进行讨论,经板主群合议认定****
请问为何不能公布过程??????
让人怀疑板主是否真的有讨论?
讨论内容是否公允?
还是凭着一己之私任意判决?
再者,判决原因竟然完全没说明,
只说经板主群合议认定,
那究竟判决原因呢?
不要说判决书,竟然连一句话都没有交代!!
这不是黑箱什麽才是黑箱?
所以我建议板主每次水桶请公布判决过程,
并解释判决原因。
--
最後我再强调一次你妈可能没有说给你知道一个小道理,
当你想批评某事物的时候,
你必须先了解它。 by KingKingC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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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13974682: 你被指控所犯的板规 不就是理由吗? 07/24 11:08
2F:推 r13974682: 你有权利要求重审啊 07/24 11:12
3F:推 hw102050: 有权要求重审 或 详细说明理由 07/24 11:28
4F:→ hw102050: 但要求板主要公开讨论过程是无意义的 07/24 11:28
5F:→ hw102050: 无论讨论过程为何,结果只会有一.反而有意见的板主容易 07/24 11:30
6F:→ hw102050: 被针对 07/24 11:30
7F:→ hw102050: 如果要打破你看不惯的 欢迎参选板主 07/24 11:31
8F:推 andy02: 板主合议就是一起承担了 其实不用板主公开讨论过程 07/24 13:30
9F:→ andy02: 这3件我觉得第3件比较有疑虑 我想板主需要好好思考 07/24 13:31
10F:推 AskWhat: 骂人小丑、人家母亲是妓女,都没说别人是分身来的严重... 07/24 16:04
11F:→ AskWhat: 还说触及公然诽谤的嫌疑罪刑重大?版主何时变法官了? 07/24 16:05
12F:→ AskWhat: 就算是法官,有罪就有罪,无罪就无罪,什麽叫做嫌疑重大? 07/24 16:06
13F:→ AskWhat: 有嫌疑就有罪?没有罪证确凿....法官也不敢这样判..... 07/24 16:07
14F:→ AskWhat: angellll打算不申诉留下这个判例,真是牺牲自己,照亮死 07/24 16:09
15F:→ AskWhat: 鱼,将来死鱼在这里发文,谁要是敢说他是谁的分身....... 07/24 16:10
16F:→ AskWhat: 就是罪刑重大,而且有嫌疑就可以浸水捅了.... 07/24 16:11
17F:推 andy02: 死鱼是有被记录到明确的证据 我是觉得这可以公评 07/24 16:14
18F:→ andy02: 但如果是其他无证据的 哪确实以後要标准一致 07/24 16:15
19F:推 AskWhat: 死鱼跟ptt,可是被帐号部判定不同人持有,有谁可以比帐号 07/24 16:19
20F:→ AskWhat: 部有公信力? 07/24 16:20
21F:→ AskWhat: 死鱼跟ptt8,连帐号部都不敢确认它们共用、借用的情形, 07/24 16:20
22F:→ AskWhat: 在ptt,谁比帐号部更有公信力认定他们有借用? 07/24 16:21
23F:→ AskWhat: 一说ptt8是死鱼的分身(那就是指同一人用不同ID),与帐号 07/24 16:22
24F:→ AskWhat: 部判定不同人持有抵触..公然诽谤嫌疑罪刑重大...水桶二个 07/24 16:23
25F:→ AskWhat: 月,再说,死鱼与ptt8帐号共用或借用(不同人,但使用对方 07/24 16:25
26F:→ AskWhat: 帐号),在批踢踢连帐号部都没敢判定,谁够资格确认?照样 07/24 16:26
27F:→ AskWhat: 水桶二个月....改不改判....後果是版主在承担.... 07/24 16:27
28F:→ AskWhat: 不要说的angellll就非得申诉不可.... 07/24 16:27
29F:推 pinkkate: 针对政检案处理透明化 之前我已经有提案了 因故没有执行 07/24 16:27
30F:→ pinkkate: 等新板主上任我会再提一次合议制透明化法规 07/24 16:28
31F:→ AskWhat: 我对判决过程的透明化同pinkkate版主想法,虽然判决结果 07/24 16:28
32F:→ AskWhat: 是共识决,但过程可以透明。 07/24 16:29
33F:→ pinkkate: 至於angel案 我再询问一下 07/24 16:29
34F:→ AskWhat: 例如:主审直接以回文公告的方式判决、其他版主以推文的 07/24 16:29
35F:→ AskWhat: 方式判决,每个版主都可以判有罪或无罪,并叙明理由,最 07/24 16:30
36F:→ AskWhat: 最後判决结果,以多数来决定....这样版友都知道,是谁判 07/24 16:31
37F:→ AskWhat: 有罪,是谁判无罪,有罪无罪的理由是什麽,让版友公评。 07/24 16:32
38F:推 AskWhat: 回到angellll案,以後,在帐号部还没确认之前,就怀疑谁 07/24 16:34
39F:→ AskWhat: 是谁分身,就是公然诽谤嫌疑罪刑重大,水桶二个月....... 07/24 16:35
40F:→ AskWhat: 以後被罚的人想申诉都没用....因为有这判例存在.... 07/24 16:36
41F:推 pinkkate: 我已经提出重审讨论了啦 囧 你先等等啦 07/24 16:37
42F:推 andy02: A大讲的公开化看起来事还不错~ 07/24 16:38
43F:→ clw8: pinkkate自己幻想5000字,被帐号部站长打脸,要不要先水桶两 07/24 20:22
44F:→ clw8: 个月? 07/24 20:22
45F:→ clw8: 自己幻想5000字乱搞diefishfish,还有脸乱判angellll两个月, 07/24 20:24
46F:→ clw8: 丢脸丢到家 07/24 20:24
47F:推 r13974682: 死鱼的故事就不是幻想? 都有死人了 07/25 12:21
48F:→ r13974682: 你就不要求他证明 你真公平喔 07/25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