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nhsiutsai (十万火鸡)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检举] #1NFdAzTa HellKitty 政黑板规4-4
时间Fri May 20 11:54:05 2016
一、检举人ID:chenhsiutsai
二、被检举人ID:Hellkitty
三、违反板规:
第四章 退文篇
4.文章内容,含标题,造谣,明显不符合事实者,一律退文。
四、违规文章代码与说明:
#1NFdAzTa (HatePolitics)
节录文章内容如下:
真的很黑特
菜阴蚊就职第一天
网路白色恐怖就开始了
言论自由没了
说明:
白色恐怖指:从1949年5月20日至1991年5月22日为止的统治,维基百科有明确定义
https://goo.gl/3wldJr
而发文者指称网路白色恐怖,无任何官方证据显示,目前网路有受到政府的强力控管,属
造谣,除非H版友能提出证据说明蔡英文上任後政府开始强力控管网路言论。
言论自由的定义是:
我誓死扞卫你说话的权利,但我不见得要同意你说的每句话。
PTT目前没有无端限缩H网友的任何发言权力,而且版主也未做出任何判决,再者,依据H
网友言论「言论自由没了」,其意指政黑板三位版主任意限缩他人言论自由,事实上所有
判决皆为三位版主有共识後所判,所以属於造谣。
检举是每个版友的权力,跟网路言论自由毫无关系,希望H版友能搞懂欧
说了那麽多,简单总结一下,除非H版友能举证三位政黑板主因个人私怨任意水桶他人,
否则有公然侮辱之嫌,且属於造谣,应依据版规4-4
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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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0.245.65.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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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ellKitty: 抗辩:讽刺吱吱利用版规搞文字狱行为,滥诉造成版主困 05/20 12:03
2F:→ HellKitty: 扰 05/20 12:03
3F:→ chenhsiutsai: 文字狱?疑?你质疑文字狱应该提出建议啊,怎麽没 05/20 12:07
4F:→ chenhsiutsai: 看到你提出过? 讽刺?我想你可以去翻翻教育部修订 05/20 12:07
5F:→ chenhsiutsai: 版词典,什麽叫造谣,什麽叫讽刺,解释的很清楚喔, 05/20 12:07
6F:→ chenhsiutsai: 强力推荐 05/20 12:07
7F:→ chenhsiutsai: 总之,请提出证据吧,没有证据就叫造谣,有证据才叫 05/20 12:08
8F:→ chenhsiutsai: 讽刺,希望你能搞懂差异啦 05/20 12:08
9F:推 HellKitty: 那我问你,一堆人说马英九杀人,贪污,在无罪推定原则 05/20 12:13
10F:→ HellKitty: 下没有经过司法审理就这样下定论,算不算造谣? 05/20 12:13
11F:→ HellKitty: 我也希望你搞懂差异,不要陷版主不义,让版主被冠上特 05/20 12:14
12F:→ HellKitty: 定颜色打手之名 05/20 12:14
13F:→ chenhsiutsai: 马英九的事,报导很多,你的无罪推定说实话...... 05/20 12:19
14F:→ chenhsiutsai: 并不适合用在这里,原因请自行做功课谢谢,至於是 05/20 12:20
15F:→ chenhsiutsai: 谁先控诉版主滥权呢?文章是你写的,那就是你罗 05/20 12:20
16F:→ chenhsiutsai: 老话一句:没有事实佐证就叫造谣,请提出版主滥权 05/20 12:21
17F:→ chenhsiutsai: 证据或是蔡英文限制网路言论证据,谢谢 05/20 12:21
18F:推 HellKitty: 报导可以当证据?报导也可能是谣言喔 05/20 12:37
19F:→ chenhsiutsai: 我现在只问你有没有证据?有,或没有,这样回答就好 05/20 12:42
20F:→ chenhsiutsai: ,不需要东扯西扯 05/20 12:42
※ diefishfish: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05/20 19:04
21F:推 HellKitty: 你谁啊?乱检举一通 05/20 20:52
22F:推 pinkkate: 判处无罪 05/23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