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lloLadies (HelloLadies)
站内HateP_Picket
标题[检举] #1LOtFk0C shrimproll 3-4
时间Thu May 28 02:34:46 2015
一、检举人ID:helloladies
二、被检举人ID:shrimproll
三、违反板规:
a.政检板2-1规范 接受政黑板第三章规定
第二章 文章分类
1.本版文章其内容接受政黑版规第三章、第四章等规定规范之
且为保持肃静(除建议/公告外),禁止非相关人等推文/回文,违者处以水桶7天并删除
b.政黑板3-4规范如下
第三章 言语攻击板规
4.禁止攻击特定对象(ID)或昵称代称特定对象并攻击(客观可得知指称对象)
四、违规文章代码与说明:
┌─────────────────────────────────────┐
│ 文章代码(AID):
#1LPBkbP3 (HateP_Picket) [ptt.cc] [检举]
#1LOtFk0C shrimp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432664997.A.643.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 1379 1 5/27 HelloLadies □ [检举]
#1LOtFk0C shrimproll 板规1-7
推 shrimproll: 笑死人了 setzer乱判一通还拿出来提 05/27 05:11
→ shrimproll: 水桶225天乱判 拿出来说可见阁下的水准跟setzer差不多 05/27 05:12
其中的"笑死人了" "乱判一通" "乱判 拿出来说可见格下的水准跟setzer差不多"
等字眼 可以判断是针对检举者(也就是本ID)所称
shrimproll所为之 笑死人 乱判 阁下水准跟setzer差不多等字眼
均与事实不符 已经明显属於对本ID的言语攻击 缓提出检举
请板主判决
若要检举相同ID多项违规 请自行依顺续延伸第三与第四项)
本说明列检举人查知後可直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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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人一生只爱一个女人,这没出息,但我多希望你是这样的人。
沙拉纪念日.俵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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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3.205.174.37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432751691.A.C12.html
1F:推 powyo: 说人跟setzer差不多 算攻击吗 05/28 13:38
2F:推 hw102050: =======请 shrimproll 进行抗辩======= 05/28 20:36
3F:→ hw102050: =====抗辩截至时间为20150529_2100==== 05/28 20:36
4F:→ hw102050: ※请抗辩者针对违规项目进行解释/抗辩,以利板主审判※ 05/28 20:36
5F:推 shrimproll: 说人setzer算攻击 这人的脑子.... 05/29 03:09
6F:推 hw102050: 判决:无罪 板规第三章要求需"指定对象"+"明显贬抑" 05/29 21:12
7F:推 hw102050: 从推文中虽能特定出针对原PO符合"指定对象" 05/29 21:13
8F:推 hw102050: 唯[笑死人]:个人情绪抒发 05/29 21:14
9F:推 hw102050: [水准跟setzer一样]:setzer的水准因人而异,有人觉的 05/29 21:17
10F:推 hw102050: 高,有人觉的低,相当主观~故并不符合"明显贬抑"要件 05/29 21:17
11F:推 hw102050: 根据上述,要件两者皆须成立才能判决有罪 缺一故无罪 05/29 21:18
12F:推 hw102050: 20150529_0918 done 05/29 21:19
13F:推 Uizmp: 原来该君所谓的"乱判"是指前板主水准高, 又上了一课 05/31 20:45
14F:→ Uizmp: 该君明显指的是前板主"乱判"的水准, 造成另一方不舒服 05/31 20:46
15F:→ Uizmp: 基本上对於这个"水准"是高或低, 我觉得两方的认知是相同的 05/31 20:47
16F:推 hw102050: 其实判决不成立是因为「明显贬抑」要件不成立 06/01 00:54
17F:推 hw102050: 并非代表setzer的水准高或低~ 06/01 00:55
18F:推 hw102050: 再来~举凡字面上无法看出贬抑之意 都视为「不明显」 06/01 00:55
19F:推 hw102050: 你的推文也讲了"我觉得两方的认知是相同的" 06/01 00:56
20F:推 hw102050: 是的宝洁~就是这个"我觉的" 代表板主判决时需要加入主观 06/01 00:56
21F:推 hw102050: 但是加入主观这件事情,会有可能因板主立场而扭曲浮动 06/01 00:57
22F:推 hw102050: 这件事体现在之前的政黑中 而现任的板主就是想要避免 06/01 00:58
23F:推 hw102050: 所以凡是需要板主加入主观去解释的 都不视为[明显贬抑] 06/01 00:58
24F:推 Uizmp: 您"乱判一通"还是回避掉了, 这个和提s前板主没有关系 06/01 08:21
25F:推 Uizmp: 如果前面骂了一堆某政治人物,然後说你水准跟他一样 也不算? 06/01 08:25
26F:→ Uizmp: 前面并没有提到该政治人物的"水准"如何的话.. 06/01 08:26
27F:推 hw102050: 既然和前s板主没有关系…那一开始提辛酸的欧= =… 06/01 20:19
28F:推 hw102050: 我也是针对你说的回应~你也真是奇怪w 06/01 20:19
29F:推 hw102050: --回题-- 06/01 20:19
30F:推 hw102050: 我想我解释很多次了~所谓「明显」就是字面一看就知道 06/01 20:21
31F:推 hw102050: 而非需要客观第三者去推敲两方心意,然後做有/无罪判决 06/01 20:23
32F:推 hw102050: 至於会采这种作法~也是因为一旦板主用自己主观去干涉 06/01 20:23
33F:→ hw102050: 板主的喜好就会扭曲使得判决偏向一方~而这点已有人自暴 06/01 20:24
34F:推 hw102050: 故现任板主无须重蹈覆辙~这也是位什麽我们很讲究"客观" 06/01 20:25
35F:推 hw102050: 以及要件成立上的"严谨度" 06/01 20:25
36F:推 hw102050: -- 06/01 20:26
37F:→ hw102050: 再来回覆你所说的"乱判一通" 请问乱判一通的是谁?s不是? 06/01 20:26
38F:→ hw102050: 那~我拿s做的事情套在没有做的人身上 那人被贬抑了什麽? 06/01 20:27
39F:→ hw102050: 那如果你是猜测讲"乱判一通"那人的心里状态 对s极度贬抑 06/01 20:28
40F:→ hw102050: 那你是不是又在过度臆测的情况下去判决 老实讲这合理嘛? 06/01 20:29
41F:推 hw102050: 你我不能就这样认证setzer当形容词时就是脏话阿~ 06/01 20:31
42F:→ hw102050: 这样 前板主setzer情何以堪..╮(﹋﹏﹌)╭.. 06/01 20:31
43F:推 Uizmp: 错, 是指setzer 乱判一通, 然後你跟 setzer 一样 06/01 22:37
44F:→ Uizmp: 这样一骂两个人唷 06/01 22:37
45F:→ Uizmp: 那我可不可以说老马超无能, 然後说某人就跟老马一样 06/01 22:37
46F:推 Uizmp: 如果这样可以的话, 反正讲清楚大家都这麽做就好了 06/01 22:39
47F:→ Uizmp: 我的症结点一直都在"乱判"这个水准上, 前板主只是躺着中枪 06/01 22:41
48F:推 hw102050: 所以"乱判"贬抑了什麽? 乱判又代表了什麽水准? 06/01 23:18
49F:推 hw102050: 你所说的那些东西 全部是你自己见"乱判"生意出来的 06/01 23:19
50F:推 hw102050: 从字面上见不到这些东西 若要用这些来判太过主观~ 06/01 23:19
51F:→ hw102050: 又变得板主要自由心证 殷监不远 为何还要走回头路? 06/01 23:19
52F:→ hw102050: 你们习惯前板主的心证处理板务 不代表这是合理的 06/01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