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Re: [建议] 有关『第四章 个资保护规范』之规定
时间Sun May 10 02:46:22 2015
我先说一下未来会怎麽判决这部份
首先~未来板主除了"主动删除"明显个资(ex:地址/电话…等直接可以骚扰当事人的资料)
并不会主动去处理"个资保护"的相关版规,一切交给当事人检举
而被检举人可以进行抗辩,举证"个资是媒体披露/当事人自己於政黑讲的"
是故~板主只需查证被检举人的抗辩/举证是否正确即可~
当然会采用这麽复杂的方式,是因为想在 个资保护/言论自由 中取得一个平衡
下面会再说明…
※ 引述《AskWhat (问沙小......朋友)》之铭言:
: 建议有关『第四章 个资保护规范』之规定:
: 一、定义何谓政黑板保护之个资
: (版主能力能保护的才规定,做不到的就别规范,让受害者自行走法律途径就好)
: ====(恕删)====
事实上我很懒… 那些个资类别是来自个资法里面的定义Orz
当然你说的婚姻/家庭这2个我会考虑删除,的确不是很重要
当初会放进去是因为照抄
至於你说板主无从查证这点,若依照上面的方式来执法板主无须去查证是否事实
而是由被检举者来抗辩/举证,板主再去复查就好
这也是为什麽会有限定个资如果从媒体披露/本人於政黑版公布之资料是ok的
因为可以举证而且易查
另外一面就是,希望用此限定,吓止使用者因为细故去用google去挖人个资
: 二、规定只要一句就可以了:严禁在政黑板讨论、散布个资。
: 违规方式:讨论、散布(就不限定是发文、推文、签名档方式等)个资。
: ====(恕删)====
我不愿采用如此就是因为绑的太死,怕会失去讨论的自由
我的立意是不鼓励使用者间的人肉
但是如果今天个资是媒体披露/使用者自己讲,那我会觉的问题不在提到的人
而是媒体/当事人,例如政黑以前的山姓炸弹客事件,如果使用者贴这新闻讨论
还罚贴的人,我会觉的有点无辜,因为披露个资的是媒体,而非转贴者
至於另外一面不愿用如此规定而要细琐明定的原因是
担心被过度解释反而成为文字狱,就像前板主的某些版规一样
太过强硬+管理范围模糊,都是我们想尽量避免的
: 三、违规行为判断标准:企图将政黑所保护的个资与(版友、ID、其他人)连结。
: 四、应全面禁止讨论任何个资。
: ====(恕删)====
如你所说不要连结到ID 基本上都没什麽事…(谁知道你讲的是谁)
至於查证的事情上面有说明了,并非板主的责任,所以倒也还好
至於经媒体披露/本人於政黑版公布之资料不受保护这点
我的想法也在上面说过
若硬要用个情况描述,就是"有人被媒体拍写真或是自己脱给大家看"
这是他自愿/媒体强迫,问题都不在那些品头论足者,而是当事者的意愿/媒体
既然问题都不在谈论者了,我又怎麽能用罚则处理他们呢
: 五、保护个资的对象。
: 例外条款:公众人物(如政治人物)要不要保护?!这可以考虑....
对的 这是我的疏漏 已有多位板友提醒 会加进去第一版
: 六、处罚方式:
: 个人认为泄漏个资,应属重罪,除了水桶(原设定时间无意见),相关
: 个资文章,版主应主动删除。
: 以上,是个人关於保护个人隐私、资料的小小意见。
目前除明显个资会致人现实生活遭骚扰难以躲避者者(ex:电话/住址/信箱)
这些板主会主动删除外,其余因为需要举证,故还是要当事人检举
将被检举者拉到法庭上来抗辩/举证
以上说明 还望你指教 我们才能修出好的版规 谢谢你啦~ 喵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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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igbear2007: 支持这个做法.. 05/10 21:03
2F:推 godispower: 推. 05/10 21:41
3F:→ godispower: 很久之前 自己曾在政黑版被人阴过 当时政黑的 05/10 21:41
4F:→ godispower: '优良版民' 们,从其他版挖我的文章像是从猫版 05/10 21:42
5F:→ godispower: 然後散布到政黑上 说些什麽.猫很可爱要不要现在打电话 05/10 21:42
6F:→ godispower: 给你呀? 这类的. 当时对於个资的保护并没有像现在这 05/10 21:43
7F:→ godispower: 样重视 几乎只要说了些KMT的什麽什麽 似乎就要有 05/10 21:43
8F:→ godispower: 被人肉的心理准备 05/10 21:44
9F:→ godispower: 很高兴版务可以重视这一块 支持推 05/10 21:44
10F:→ hw102050: 惨了…我会不会被猫肉阿… 05/10 23:17
11F:推 Uizmp: 光 tag 就很烦了, 妨碍阅读 还很难用"个资"来防止 05/10 23:56
12F:→ Uizmp: 另外有一种会把之前的恩怨拖到其他文章续战的也是烦人 05/10 23:58
13F:→ NPITGOD: HW你IP跳的这麽漂亮还怕被猫喔 说真得很简单告下去告资就 05/11 08:44
14F:→ NPITGOD: 有了 全PTT有最多人个资的就是小芬了(你们是盟友应该不会 05/11 08:45
15F:→ NPITGOD: 收到她的LOVE LETTER吧XD 05/11 08:45
16F:→ NPITGOD: 还是有人自己把自己手机打出来的文章被猫肉到XD(养猫的? 05/11 08:46
17F:推 godispower: 要人认养猫咪. 总要留电话吧.?这我也没法子啊. 05/11 09:12
18F:→ godispower: 我怎麽也不会想到政黑的优良版友拿这来公布到政黑 05/11 09:12
19F:→ godispower: 并说要打给我.. 啊後来好像也没接到就是. 05/11 09:13
20F:→ hw102050: 我IP跳的漂亮? 你是承认已经人肉过我罗?XD 05/11 10:05
21F:→ hw102050: 至於小芬我是不知道我啥时跟他有关系了 你职业是记者 05/11 10:06
22F:→ hw102050: 吗w 05/11 10:06
23F:→ hw102050: 反正新版规上路 以前那些陋习成惯的要自己注意啦 05/11 10:21
24F:推 foolwind: 我们蓝军绝不人肉查人IP 有此行为出门被车撞 05/11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