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uewater (记得我爱你 )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建议] 微罪认定标准与给版主建议
时间Fri Apr 3 14:42:02 2015
依据e版主的公告
认定setzer所为转录行为是轻微罪刑
并且帮忙寻找能帮忙setzer脱罪的站规
站在使用者的立场
对於这样的认定标准感到相当佩服
因为版主帮忙违规者脱罪的行为
做有利使用者判决之精神
都让所有人感到兴奋
毕竟综观这几年下来s版主的判决
能这麽卖力替违规者脱罪并动用到站规
似乎是第一次
更遑论E版主为新版主上路
且固定上线时间并不久
能在短时间内找到这麽多论点来支持判决
当属不易
不免予人s版主无利益回避之联想
但回头来检视政检本身版规
对於一般违规行为是采10天到365天的处分
而对於转录文章到非版规限定的组务版
处分是30天到3650天
是故
在原始版规的认定中
定是认为转录至非组务版的违规其严重性
大於其他一般违规行为
且版规明文订定违规最低起跳是30天
一开始判决不违规已属纵放
经小组长判决申诉成功之後
改判为警告是属於包庇
如今公告的内文更令人讶异
在政检版中被处分的认定是以违规次数为主
此判决中setzer使用者被检举篇数为两篇
一篇一罚的情况下
setzer使用者该被处以两次违规的加重处分
是故e版主您所谓的轻微罪行似乎并不成立
而对於一般使用者的警告情况
多为版主自由心证认定
在多次判决及申诉之後
版主群的自由心证早已失去公信
并常常沦於因人设事的争议
所以能否请版主群对於心证认定的违规行为
有更清楚严谨的律定
E版主上任至今
未见e版主对於管版理念与方式有明确理念
是否能请e版主拨冗阐述您管版理念与方法
并且对於相关版规是否需要检讨提出看法
建议s版主回头去检视您当初竞选的宣言
再看看这些日子下来的演变是否无异
要让政黑的讨论回归正向
不是去禁止那些代词禁语
讨论的言词不该局限
在心情群组下的政黑
只要没有人身攻击 只要没有违法情事
为何要做越来越多的局限
何况是1129之後才做的改变
你一路以来因人设事的判决多不胜数
最经典的该是食屍吱
而为了判决自己无罪也能扯出一大堆理由
这才是你自己最大的问题
若你不改变自己管版方式与贯彻公平原则
那相信你在位版主的日子应该也不多了
言尽於此 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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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Enter1942: 谢谢你的提醒跟建议,会加以思考 04/03 15:32
2F:→ truewater: 你判决轻微罪行那个还要思考喔 04/03 16:57
3F:→ truewater: 多篇违反版规怎麽处罚很简单不是吗? 04/03 17:14
4F:→ truewater: 你还是没有回应 不要只是官腔回话 04/03 20:23
5F:推 Enter1942: 已经做改判 谢谢提醒 04/03 22:44
6F:→ eas06u4: s掰 04/05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