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bear123 (皇帝熊)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申诉] #1L4Lmb_n Enter1942之判决
时间Sat Mar 28 11:25:40 2015
引述组务版L_Secret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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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L45dCCb (L_SecretGard) [ptt.cc] [公告] billliu14申诉案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SecretGard/M.1427134924.A.3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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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
1.版规规定处分,即无判断空间,已多次警告,仍无视小组警告
警告乙次
┌─────────────────────────────────────┐
│ 文章代码(AID):
#1L05aw88 (L_SecretGard) [ptt.cc] [公告] tosay申诉案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SecretGard/M.1426086202.A.208.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判决
2.即日起14日内请政黑版主群检讨版规内规定不处,并重新律定。
修正前,若再以任何扩大解释方式执法,即警告乙次,360天警告二次
立即撤除版主职务,若双版主均撤职,则静版并由小组办理版主选举。
此为组务正式警告。
以及使用者条款 2.0:
1-5、检举类看板重制授权
本站各级管理者在其权限内可指定特定看板提供使用者检举不当内容,您同意并授权
其他使用者为检举不当内容於该类特定看板复制您於本站发表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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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组务判决:
"版规规定处分,即无判断空间"
已明确规定执行版规的规范。
而使用者条款 2.0 第1-5条仅同意复制权并无转录权,
第二条组务判决:
"修正前,若再以任何扩大解释方式执法,即警告乙次,360天警告二次"
则明确规定禁止任何扩大解释的权力。
依上开理由,
请依照版规6-1之规定,对setzer执行处分。
并且考虑setzer身为执法者却严重违规,请从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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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cutbear123 (114.198.160.248), 03/28/2015 11:37:48
1F:推 sa080691: setzer知法犯法,真的应该从重量刑 03/28 12:23
※ cutbear123:转录至看板 L_SecretGard 03/31 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