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What (问沙小......朋友)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检举] #1KYze3i0 alexroc 政黑版规三-2-i
时间Mon Mar 23 20:58:30 2015
一、检举人ID:AskWhat
二、被检举人ID:alexroc
三、违反板规:政黑版规三-2-e
第三章 一般罚责性板规
2.发表文章或推文内容禁止事项。
e.以任何型式攻击本板与全体板友、点名本板针对板内任何板友集合的引战或攻击
行为、点名政黑板讨论看板之既存现象(例如非回应引用文章时讨论看板出现的
文章标题或内文、或非同讨论串回应论点情况下讨论板友所持之意见)或未来走
向(例如提出政黑板应行使的政治行为)、
未明确指称对象之
引战或
攻击行为(
引战或攻击行为後才补充指称对象亦会处以警告以上处份)。
违反者处以水桶
15~180天。
本条所称点名政黑板包含提到政黑、这个板、这里等用字。
政黑板板规修订说明:#1KYze3i0 (HatePolitics)
6. 3-2-e 点名政黑板包含提到政黑、这个板、这里等用字。
未明确指称对象之引战或攻击行为因文字可被阅读之
群体关系,
视为引战
或
攻击政黑板不特定板友。
四、违规文章代码与说明:#1L40YpX5 (HatePolitics)
违规内容节录:
当「马英九」拿着检察总长给的资料,指责王金平关说司法时,
某群人大喊:「怎麽可以未审先判?有没有关说应该交给司法来判定!」
当「柯文哲」看着媒体报导,指责分局长指鹿为马,呛声要开除时,
某群人大喊:「那明明就不是漂流木,分局长和山老鼠勾结!」
潮水退了,才知道谁没穿裤子;
人名换了,才知道谁真的可耻!
说明:
1.攻击"某群人"是可耻、是令人感到羞耻,系为攻击及引战之行为。
2.攻击"某群人",系为攻击「不明确对象之群体」。
综上二点所述,alexroc行为符合政黑版规三-2-e所明定的「攻击
政
黑板不特定板友。」,故违反版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2.105.223.60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427115514.A.C8A.html
※ 编辑: AskWhat (112.105.223.60), 03/23/2015 20:59:31
※ 编辑: AskWhat (112.105.223.60), 03/23/2015 20:59:54
1F:→ alexroc: 说人可耻不算攻击吧,可受公评之事 03/24 13:51
2F:→ AskWhat: 1.本条违规引战就算违规了,更别说骂人可耻...... 03/24 17:49
4F:→ AskWhat: 都严重多了,而这些都被判违规了...... 03/24 17:51
5F:推 Enter1942: alexroc 警告乙次 03/27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