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What (问沙小......朋友)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申诉] setzer #1J_gpJ5h 判决 [回应]
时间Tue Sep 2 11:27:57 2014
板规没有写不得发表超过[使用]『新闻』、『转录』类别的文章?
这三篇是个人心得文?
这样没违规?看来版主搞不清楚自己订的板规啊!!
依据政黑板规三-1、及三-1-a,
1.发表文章格式须遵守板规相关规定,
违反下列事项板主有权
直接删除文章,
经常性
累犯者依情节轻重板主得以
另行给予10~30天水桶。
a.文章标题
须使用第二章所列的文章标题分类。
不得未依文章内容采用正确文章分
类或自行另创文章分类标签。
如版主所言,这三篇的文章内容并非『新闻』与『转录』的类别,那就是
政黑板规三-1-a所提到的「未依文章内容」采用正确文章分类。
本人所检举的文章数,就有三篇了,後面还不只,应该算是板规中所说的
『经常性累犯』了,该不该给予10~30天的水桶?
最後,就请版主再告诉我们,ssnlee的这三篇文章,
是有依照他的文章内容,采用了『新闻』、『转录』之标题分类,但超过
二篇,违反了政黑板规三-4-a?
还是没有依照他的文章内容,乱用『新闻』、『转录』之标题分类,违反
了政黑板规三-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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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etzer: 3-4-a不成立 如果没有其他申诉理由 不再回应 09/02 11:59
2F:→ setzer: 若想要改以3-1-a检举 请另开检举案 09/02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