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What (问沙小......朋友)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申诉] setzer #1J_gpJ5h 判决 [回应]
时间Mon Sep 1 21:30:01 2014
1F:推 setzer: 使用者发表文章之类别 依[发文内容]做为判断主体 被检举文09/01 16:27
2F:→ setzer: 内并非复制(引用)其他网页(新闻页)之文章再附上心得 故非09/01 16:28
3F:→ setzer: 属『新闻』与『转录』类别文章09/01 16:29
再请教版主几点问题,如下;
一、政黑板规三-4-a,禁止在24小时内,发表超过2篇使用『新闻』、
『转录』类别的文章,可没说,内容也要属於『新闻』、『转录』
类别的文章,请问版主,这条板规哪里提到以「发文内容」作为判
断主体?
二、退一万步说,就依版主所言,版主根据「发文内容」来判断这三篇
文章,不是『新闻』、『转录』类别的文章,既然判断後,版主认
为不是,那这三篇应该是什麽类别的文章?
以上,是本人针对版主於本人申诉文下之说明的回应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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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2.105.73.16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409578205.A.F02.html
4F:→ ssnlee: 看来阁下真是苦大仇深呀 09/02 03:57
5F:推 setzer: 1.政黑板规3-4-a: 『新闻』与『转录』类别文章,单一使用 09/02 09:35
6F:推 setzer: 者24小时内不得发表超过2篇。 09/02 09:35
7F:→ setzer: 板规没有写不得发表超过[使用]『新闻』、『转录』类别的 09/02 09:36
8F:→ setzer: 文章 请勿任意曲解板规 09/02 09:36
9F:→ setzer: 2.个人心得文 09/02 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