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What (问沙小......朋友)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申诉] setzer #1J_gpJ5h 判决
时间Sat Aug 30 15:01:45 2014
依据『政黑板规三-4-a』(如下所列),
第三章 一般罚责性板规
4.避免板面滥用情形禁止事项。违反者处以水桶10~180天。
a.『新闻』与『转录』类别文章,单一使用者24小时内不得发表超过2篇。
板规写得很清楚,
单一使用者,在
24小时内,不得发表
超过2篇
以
『新闻』与
『转录』为类别之文章。
而sslnee在24小时内,发表了3篇,分别以『转录』、『新闻』
为类别之文章,明显超过2篇,如此清楚明白,还不违规?
请 setzer 版主叙明判决不违规的理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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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39.2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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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AskWhat (114.39.222.71), 08/30/2014 15:17:04
1F:推 setzer: 使用者发表文章之类别 依[发文内容]做为判断主体 被检举文 09/01 16:27
2F:→ setzer: 内并非复制(引用)其他网页(新闻页)之文章再附上心得 故非 09/01 16:28
3F:→ setzer: 属『新闻』与『转录』类别文章 09/01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