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PITGOD (澎科大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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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建议] 政黑检举版3-7的建议
时间Mon Oct 14 12:22:33 2013
7.检举人若10天内有两项以上(含两项)检举案由板主判决不成立或被检举人不违规,
视为滥用检举,处以水桶10~365天之处分。
我感觉 除了检举以外 还有人很想当申诉大王(勿对号XD)
建议版主 是否在检举案都有禁止滥用检举的规定 那关於本版申诉的部分是否比照办理
不然有人检举完了改用申诉 全版不是某人的检举案 不然就是他的申诉案
本版乾脆给某些人当P2个版算了
不知道大家腋下(X 意下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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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告诉过你网游多人妖吗?
/ 这游戏哪里可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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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6.238.95.59
※ 编辑: NPITGOD 来自: 36.238.95.59 (10/14 12:23)
1F:推 hoyunxian:申诉最多只能申诉一次吧,接下来就只能上组务啦 10/14 12:48
2F:→ hoyunxian:虽然组务完全没人等於空转状态就是了 10/14 12:49
3F:推 setzer:我是曾考虑过为了减少组务的工作量 如果申诉至组务层级连续 10/14 13:11
4F:→ setzer:被驳回2次以上要另外增加可发检举文的CD日数 不过现在组务 10/14 13:11
5F:推 setzer:暂时是停摆的状态 这个想法也就暂时不考虑了 10/14 13:12
6F:推 setzer:至於看板内的申诉是每个(被)检举人应享有的权力 所以不会另 10/14 13:12
7F:推 setzer:外作管制 10/14 13:12
8F:→ hoyunxian:不过板上也有不少积案,可以先处理吗? 10/14 14:36
9F:推 ssnlee:就 不用说某了,就ask1234呀,这麽明显科科。 10/14 21:56
10F:→ ssnlee:应该说是这位ASK1234版友,非常爱面子,怕自己在政黑发言不 10/14 21:57
11F:→ ssnlee:小心被中枪,闹出检举王被检举成功的笑话(虽然前面闹过), 10/14 21:58
12F:→ ssnlee:不过看了真的是颇呵,这种坚持实在很难让人理解,在政黑发 10/14 21:59
13F:→ ssnlee:文,连我知道你谁了,你还坚持一只检举另一只发文推文是不 10/14 21:59
14F:→ ssnlee:是有点....呵呵~~ 10/14 22:00
15F:推 Fengyeh:这只本尊ID跟另外一个搞得太像,害我一直没想到 @@ 10/14 23:22
16F:→ NPITGOD:推文提到政检版绩案怎麽就让人家很自然的联想到某个当事人 10/15 08:39
17F:→ NPITGOD:回去看一下政检的文章 那些还没处理的都是36.225.家族的 10/15 09:01
18F:推 jimmyliu1217:10天还太长了 建议改成三天 免得某些分身狗王在乱 10/15 12:27
19F:→ ssnlee:不是不想处理,是别人觉得这些人已经在崩溃了。 10/15 20:36
20F:推 Fengyeh:敬候版主处置即可。 10/15 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