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检举] #1IJg4hXi及#1IKKzCF6 YYOO 政检板规三-8
时间Fri Oct 11 18:03:32 2013
一、检举人ID:ask1234
二、被检举人ID:YYOO
三、违反板规:政检板规三-8
第三章 检举文管理办法
8.若
检举案相关文章经
板主接受审理已
标记或
锁文处理之後,发文者又擅自
删除或
修
改文章,视为
藐视检举,处以
水桶30~3650天之处分。
四、违规文章代码与说明:
文章代码(AID):
#1IJg4hXi (HateP_Picket)
文章代码(AID):
#1IKKzCF6 (HateP_Picket)
经查
检举案
#1IJg4hXi 已於10/07,被版主锁文处理,而YYOO在检举案
被版主锁文处理之後,仍在10/08、10/09二日,擅自修改文章;
另外,检举案
#1IKKzCF6 同样已於10/07,被版主锁文处理,YYOO
亦同样在该篇检举案被版主锁文处理之後,於10/08、10/09二日,
擅自修改文章。
YYOO所提的两件检举案,被版主标记或锁文处理後,仍修改该二篇
检举文,依据政检板规三-8,视为藐视检举,请版主依板规处理。
五、检举人於检举违规发生点之前的政黑发言文章:
(政黑检举板之检举案与政黑板第三章人身攻击类检举案可空白)
无需检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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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2.104.132.180
1F:推 setzer:被检举人修文补齐检举案所需资料时有以私信与板主沟通 因此 10/11 18:27
2F:→ setzer:未合乎[擅自]的标准 不违规 10/11 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