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Kirby ( :D)
站内HateP_Picket
标题[检举] #1IAAa_ep ssnlee 违反政黑板规三-2
时间Fri Sep 6 23:37:43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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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IAAa_ep (HatePolitics) [ptt.cc] [转录] 奴隶如何学会心甘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HatePolitics/M.1378396479.A.A33.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73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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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举文章:
文章代码(AID):
#1IAAa_ep (HatePolitics)
二、检举理由:
推 ssnlee:废物就是如此。 09/06 01:43
→ ssnlee:叫个专科生来就会了,还不够废吗? 09/06 05:08
→ ssnlee:112的高手是这种水准,我除了用废物二字让伯父伯母留点面子 09/06 05:09
→ ssnlee:免的无颜立足於乡里之间,更是帮台大留面子,如果这就叫台 09/06 05:10
→ ssnlee:大的高手,我真的为台湾的资讯人才担忧,已经沦落到网拍诈 09/06 05:11
→ ssnlee:骗集团的人,看书写网页因程度问题搞出来的水准了。 09/06 05:12
推 ssnlee:一场吃吃喝喝的嘴炮大赛里的高手,拿掉台大这个招牌,其实 09/06 05:30
→ ssnlee:就是小屁孩,还真是颇呵。 09/06 05:31
三、依据版规:
1.违反本章板规者水桶10~180天。
有前科且属於恶意累犯者,水桶天数依照前科次数加倍累计。
公式︰10(基础水桶天数)*(前科次数+1)=水桶天数
违规严重者,直接劣文,并科水桶处分。
违规轻微者,先予警告。警告後再犯者,直接水桶处理。
2.以昵称、签名档、谐音、译音、推文或发文攻击板友或引战。
攻击单一板友,系指客观上可知系指何一ID者。以刑法上亦构成公然侮辱、
诽谤或侵害隐私之方式为认定。(是否公干单一板友由板主认定)
其中板友系指此文作者,亦为该篇文章引用连结中之受访者
也就是推文中人身攻击所指涉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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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它对纯粹体质上的耐力以及手指上的辉煌技巧要求太高,在当时的钢琴家中极少
有人能够胜任它的演奏。直到二十世纪三零年代钢琴演奏技巧才发展到了一个相当的高
度﹝它包括了从细微的音色变化到踏板的使用,从手指的极度灵巧到肌肉的永不疲劳等
所有的尖端的技巧﹞,从而造就了一批具备超凡演奏才能的代表人物,如:霍洛维兹
﹝Vladimir Horowitz﹞、英年早逝的赫尔曼﹝Alexander Helman﹞、季雪金﹝Walter
Gieseking﹞,拉赫曼尼诺夫对他演奏这首协奏曲的喜爱超过其他任何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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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217.78
※ 编辑: TKirby 来自: 114.32.217.78 (09/07 00:18)
1F:→ ssnlee:推文中所指的废物是特定版友?颇呵。 09/07 02:25
新闻中的台大毕业生只有三个, 你所指的即为新闻中的台大毕业生
其中一个就是我. 颇呵? 你要不要想清楚再推文?
※ 编辑: TKirby 来自: 114.42.241.51 (09/07 22:46)
2F:→ ssnlee:我说过了客观指公干单一版友,文中团体包含各式个体。 09/08 00:01
3F:→ ssnlee:并不指单一版友,就像有人说关心政治的是废物,那岂不每一 09/08 00:05
4F:→ ssnlee:都要来参一本?对号入座叫客观? 09/08 00:06
5F:→ ssnlee:何况我是对新闻评论,连一则新闻好坏都能评言论自由何在? 09/08 00:13
对, 可是你千算万算没算到受访者是会看政黑的乡民.
而且言论自由并不保障毁谤跟污辱.
6F:→ ssnlee:如果自己不能端正心态,想上新闻版面,又受不得批评。 09/08 00:44
7F:→ ssnlee:我认为解决的方式是改正自己爱对号入座的心态。 09/08 00:45
8F:→ ssnlee:不然任何新闻引申出任何引申阅读,你都要去坐下。 09/08 00:47
9F:→ ssnlee:台湾多少人给你这种人参都不够。 09/08 00:49
10F:→ ssnlee:即自称为公众那请接受公评,如果不接受公评那就不要再那自 09/08 00:51
11F:→ ssnlee:以为是!颇呵!懂吗? 09/08 00:52
12F:→ ssnlee:有本事就去立条版规,此後新闻皆不能批评公干。 09/08 00:55
版规并不能抵触法律. 开干可以, 太超过你就糗了. 警局备个案马上就知道你叫什麽名字
13F:→ ssnlee:因为难保政府人员不会来这,这里天天在駡政府无能, 09/08 00:57
14F:→ ssnlee:那天跑出个政府人员,嘴巴说另北也算政府其中一员,你公干 09/08 00:59
15F:→ ssnlee:政府无能,我对号入坐,那岂不全版一起吊水桶? 09/08 01:01
你今天骂的对象范围并不广. 况且你的写法, 很明显就是指少数几个
至於水桶不水桶, 也不是你说的算, 由我提出检举後, 下判决的是版主.
另外, 我当然接受公评, 可是这不代表你可以乱骂人.
※ 编辑: TKirby 来自: 114.42.241.51 (09/09 10:50)
16F:→ ssnlee:我骂人?好笑呀要客观指版友,我推文骂的是112、台大的名词 09/09 11:07
17F:→ ssnlee:至於你要做什麽,老子万分欢迎,你知道我的名字难道我就不 09/09 11:08
这件事当然不是你我说的算, 所以才会你觉得不是, 我觉得是.
这也就是为什麽我需要检举你, 然後等版主判决. 你懂了没阿!
18F:→ ssnlee:会知道你的名字吗?要做就快去,真的! 09/09 11:09
19F:→ ssnlee:至於你这东西能不能成?以下这当老子跟你聊聊,本版有位名 09/09 11:12
20F:→ ssnlee:人因为恐吓等等前科上了社会新闻(新闻只有他这够针对性了吧 09/09 11:13
21F:→ ssnlee:),那你看那168个版友有几个全身而退的? 09/09 11:13
你别紧张, 谁说要告你了, 我才不会为了你浪费国家的钱跟大家的时间
不过追溯期五年, 等我有闲有钱了想起来这边有件事还没做, 再来进行也不迟.
※ 编辑: TKirby 来自: 114.42.241.51 (09/09 11:20)
22F:→ ssnlee:呵呵,又说不要啦? 警局备个案马上就知道你叫什麽名字 09/09 11:21
23F:→ ssnlee:这句话不知道是谁在紧张咧!新一代备案哥呀? 09/09 11:21
24F:→ ssnlee:你们这种爱面子的,如果有七成把握就不会在这跟我玩这种我 09/09 11:22
25F:→ ssnlee:要去备案,接下来讲你很紧张这种鸟话了。 09/09 11:22
26F:→ ssnlee:追溯期五年 <------------XD 09/09 11:23
我的意思是我不急着现在做, 你懂了没? 一行字抵你五行字, 真有效率
※ 编辑: TKirby 来自: 114.42.241.51 (09/09 11:26)
27F:→ ssnlee:等我有闲有钱了想起来这边有件事还没做, 再来进行也不迟 09/09 11:23
28F:→ ssnlee:这段话让我好怕怕咧!~~ 09/09 11:24
知道怕就好, 乖
※ 编辑: TKirby 来自: 114.42.241.51 (09/09 11:26)
29F:推 ssnlee:真不晓得是谁教你五年的,给你个『推』,误人子弟呀!! 09/09 11:26
刑法80条:
追诉权,因下列期间内未起诉而消灭:
一、犯最重本刑为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
二、犯最重本刑为三年以上十年未满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
三、犯最重本刑为一年以上三年未满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
四、犯最重本刑为一年未满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之罪者,五年。
※ 编辑: TKirby 来自: 114.42.241.51 (09/09 11:26)
30F:→ ssnlee:当然要给你五行字,因为五年这个实在太好笑了。 09/09 11:26
32F:→ ssnlee:留给你吧,民事?呵呵~~ 09/09 11:28
33F:→ ssnlee:民事两年我看是不成啦,何况你老兄误会大了。 09/09 11:28
34F:→ ssnlee:要用法律恐吓别人,要先学好基本,你这是那招呀? 09/09 11:29
35F:→ ssnlee:你不要五年後再来,被检A退,再来写个网站靠妖司法不公, 09/09 11:32
36F:→ ssnlee:这就是你们这帮人的可笑之处了,完全搞不清楚状况,然後一 09/09 11:33
37F:→ ssnlee:副自己很为了啥公理很正义的天兵样。 09/09 11:33
喔我搞错了, 抱歉! 那我当然不会五年後再来阿, 谢谢你喔!
另外, 我没有恐吓人. 提告是人民的权益, 说要告人并不会构成恐吓.
※ 编辑: TKirby 来自: 114.42.241.51 (09/09 11:37)
38F:→ ssnlee:随你噜,反正这种法律恐吓听多了。 09/09 11:38
39F:→ ssnlee:知道怕就好这种话听了就觉得颇呵 09/09 11:38
40F:→ ssnlee:知道怕就好, 乖 <----真的没有恐吓呢~~XD 09/09 11:39
41F:→ ssnlee:随时候教啦,怕到时.....呵呵~~ 09/09 11:40
你不是已经被我检举了吗, 到时怎样? 不是就现在?
※ 编辑: TKirby 来自: 114.42.241.51 (09/09 11:41)
42F:→ ssnlee:凹来凹去的,看了真的很好笑。 09/09 11:42
43F:→ ssnlee:愈讲洞愈大是那招呀?这种爱面子的最妙的就在这里。 09/09 11:44
44F:→ ssnlee:你不是已经被我检举了吗 <----我都不知道政黑检举案要五年 09/09 11:47
45F:→ ssnlee:追诉期咧。 09/09 11:47
别糗我了, 我又不是法律系毕业的.
※ 编辑: TKirby 来自: 114.42.241.51 (09/09 11:51)
46F:推 ssnlee:你资管和我资工差不多吧,没道理呀。 09/09 11:54
修的课不同吧. 而且我不是资管. 新闻写错了.
※ 编辑: TKirby 来自: 114.42.241.51 (09/09 11:57)
47F:→ ssnlee:还有战神是=>manfale 09/09 11:59
我看你蛮爱战的, 所以叫你战神.
※ 编辑: TKirby 来自: 114.42.241.51 (09/09 12:00)
48F:推 setzer:原推文无法客观得知攻击[何一ID] 不违规 09/10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