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bbcc (悠木碧 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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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建议] 政治人物关系人与政黑相关之标准
时间Wed Jul 10 17:26:09 2013
在此针对板规的标准特别说明之:
政治人物之关系人(包含亲属朋友或职场关系者)若非有从政之经历或意愿
皆应视为非政治人物 不该列在政黑板黑特或讨论范围内
然而若是政治人物之关系人有因为各种事件经媒体报导产生之政治相关新闻
则可以对於该关系人针对该事件而进行黑特或讨论
推 yuriaki:推其实富邦每年上缴40亿到周美青的帐户 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07/10 15:40
不知道这样的推文 版主怎麽看>?
同样的顺便问 那吴淑珍呢(啊我忘了吴淑珍有当过立委 可是周美青可没担任过任何中华民国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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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验自己是否为萝莉控 1~3 轻度 4~6 中度 7~8 重度 9~12 喂喂,警察吗
1.走在路上比较喜欢看萝莉 5.想摸萝莉的头 9.头上有萝莉天线
2.喜欢猫 6.被五个人以上叫过萝莉控 10.有超过1G的萝莉图
3.看过十本以上萝莉H漫 7.对14岁以上没兴趣 11.偷看过萝莉内裤
4.知道蓝是谁 8.喜欢贫乳 12.闪光都是萝莉体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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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69.153.68
※ 编辑: lovebbcc 来自: 203.69.153.68 (07/10 17:26)
※ 编辑: lovebbcc 来自: 203.69.153.68 (07/10 17:28)
1F:推 setzer:1.周美青的帐户在马英九特别费事件中有被报导讨论过 因此会 07/10 18:07
2F:→ setzer: 放宽与政黑关联的标准 07/10 18:08
3F:→ setzer:2.该推文看起来略有恶搞的意味 因此不会严格认定与政黑无关 07/10 18:09
4F:→ setzer:3.板规规定须与政黑相关为发文部份 推文则仅受第三章公干部 07/10 18:11
5F:→ setzer: 份限制 07/10 18:11
6F:推 rocfrank:那可以用造谣处理的 毕竟 非政治人物相关报导的少 量他也 07/10 20:24
7F:→ rocfrank:拿不出报导证明的 07/10 20:25
8F:推 hoyunxian:但是他可以说这是跟政治人物有关,不是用造谣条例 07/10 22:26
9F:→ hoyunxian:碰到这种专钻板规漏洞的才讨厌 07/10 22:27
10F:→ MrTexas:板规就明文规定了,清清楚楚,根本就没有漏洞 07/10 22:32
11F:→ lovebbcc:感谢版主解说 德州人你可以安心的....口夷 07/11 11:30
12F:推 MrTexas:…… 07/11 11:40
13F:推 luminosa:下一篇也太扯 他问句目的是真对板规有疑问 还是对setzer 07/11 13:15
14F:→ luminosa:违规事实与板规间的关联做反诘问 随便看人不爽就滥权警告 07/11 13:17
15F:→ luminosa:尤其还是在没有利益回避的情况下 根本有如挟怨报复嘛 07/11 13:19
16F:推 luminosa:「陈述无关检举案之事项」哪里无关?再乱搞冤案啊! 07/11 13:29
17F:→ luminosa:「与当事人之回应须聚焦於违规事实的说明与辩解」没有吗 07/11 13:30
18F:→ luminosa:setzer是当事人被告 他是在对你做交叉诘问 不是对你板主 07/11 13:31
19F:→ luminosa:身分做板务提问 请你搞清楚状况! 07/11 13:31
20F:推 luminosa:谁会判自己违规的?不是天大笑话吗?跟登入限制次数居然 07/11 13:38
21F:→ luminosa:多出平均上板人数一倍不止的地大笑话,真的有拼!XDDDDDD 07/11 13:39
22F:推 MrTexas:板规增订「宋七力条款」,将有助於遏止分身闹板之情况 07/11 13:55
23F:→ MrTexas:因此提高发文门槛,有迫在眉睫之必要性 07/11 13:56
24F:→ NPITGOD:luminosa网友想申诉下一篇欢迎自己来 不用在这借题发挥 07/11 13:57
25F:推 luminosa:养分千日 用在一时 建议将门槛提高到1000天 否则如同虚设 07/11 13:58
26F:→ luminosa:我又不是schizophrena,钓我啊?还未够斑鱼呀! 07/11 14:00
27F:推 luminosa:他那篇假检举真提问 那这篇是不是假建议真检举 只是先试 07/11 14:02
28F:推 MrTexas:此外 宣誓人数屈指可数,其原因已不言而喻 07/11 14:03
29F:→ luminosa:风向球 却又避掉检举不过的风险 都给你们玩嘛 07/11 14:04
30F:→ MrTexas:目前为止 已宣誓自己没分身的板友仅仅只有2人 07/11 14:05
31F:→ MrTexas:由此可见提高发文门槛之必要性 07/11 14:06
32F:推 setzer:luminosa在此的推文与musoutensei在组务板的推文雷同 板务 07/11 14:06
33F:推 setzer:在此就先多记录起来了 07/11 14:06
34F:推 luminosa: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 执念分身者 想必受到莫大冤屈 这种意 07/11 14:07
35F:→ luminosa:志力任凭多高的铜墙铁幕 拦都拦不住 却苦了一般新手 何必 07/11 14:09
36F:推 luminosa:推文雷同又怎样?去黑特板看 每个都骂雷同脏话 全是分身 07/11 14:12
37F:推 luminosa:批踢踢实业坊BBS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07/11 14:15
38F:→ luminosa: 第十一条(违规行为之认定及处置) 07/11 14:15
39F:→ luminosa: 处分须附「理由」且经公告方生效力。 07/11 14:15
40F:→ luminosa:下一篇判决无效!没有「理由」!站规说了算! 07/11 14:16
41F:推 luminosa:瞧下一篇的判决水平就知道政黑司法多清明 叫人不分身也难 07/11 14:26
42F:推 luminosa:被告罪证明确 结果原告挨罚 这司法不只清明 还真「高明」 07/11 14:37
43F:推 luminosa: & 精明 07/11 14:40
44F:推 luminosa:言归正传主题 #1Hr0WvR8(HatePolitics) → setzer:食屍吱 07/11 14:44
45F:→ luminosa:不知道这样的推文 版众怎麽看? 有兴趣的快上吧 ㄎㄎ 07/11 14:44
46F:→ lovebbcc:这麽热闹啊... 07/11 15:01
47F:→ lovebbcc:版主 建议文下不讨论建议直接讨论判决又不另行申诉 07/11 15:02
49F:→ lovebbcc:依照本服务注册表之提示,提供您本人正确、最新以及完整 07/11 15:04
50F:→ lovebbcc:若您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本站有权暂停或终止对您的帐号 07/11 15:04
51F:→ lovebbcc:,并拒绝您使用本服务。 07/11 15:05
52F:→ lovebbcc:一下子多了这麽多推我会害羞(脸红XD 07/11 16:53
53F:推 MrTexas:…… 07/11 17:04
54F:→ kazafso:哼,还敢说只有2人,你这个作者都没宣誓了,还管别人啊 07/14 10:18
55F:推 hoyunxian:是啊是啊,还敢说只有2人,你这个作者都没宣誓了耶 07/14 18:10
56F:→ hoyunxian:不要再不言而喻了,没发现你不宣誓大家都觉得这是笑话吗 07/14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