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say (12333)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申诉] 对於#1Hh6BRCF所作之判决
时间Tue Jun 11 10:36:24 2013
版主大人啊~~~
是故板务推断 被检举文内所称之「疯狂的护航义美」动作 无法对应至该
文主文内容 点名部份难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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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51 4 6/01 tosay □ [震怒] 双重标准又来罗~
由这篇文中,我们可以看到槌壁兄疯狂的护航义美!
指名ID又说这篇文中..难道这文是你写的吗,这样还点名部份难以成立
二、所谓的「凶手」从语意来看为指称「挺惯老板」者 并非指称违法者 此用
词虽情绪化 但在此案例中不算是攻击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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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暴安良 除暴安良 除暴安良...
凶手有解释..那就你解释.~~可我一开始就说他在讲除暴安良
你可以说说..除暴安良也是可以当没事的
文章内容述网友的行为并批评之.....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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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tosay 来自: 118.169.72.60 (06/11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