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tzer (setzer)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公告] 感谢板主投票
时间Sun Mar 17 10:47:25 2013
好像每次投完票都必须谢票 所以还是公告一下
非常感谢各位投票的支持 让我在板主这个火坑站得更稳了 XD
有关於政见内所提到的新板规目前还在整合中
因为要大改 所以时间没那麽快 我期望是两周内完成
而除了政见所提到的几点 还有一个比较大的改变构想是
我希望把政黑的文章分成[心情]与[讨论]两块
心情类的文章跟现行板规差异不大 反正感觉无敌 要信仰什麽大家都应该尊重
讨论类的文章则会给发文者较大的权力(例如有人提议过的删除离题无关推文)
但也有较大的义务(例如同一讨论议题 若无提出新解又拿已被指正的旧调重谈就算造谣)
我希望讨论类的文章是有往来进展的 各陈己见没问题 但是一再跳针就不行了
如果各位有什麽关於这个想法或其他板规的建议...都欢迎推文或发建议文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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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7.110.218
1F:→ ebi:辛苦了 03/17 11:37
2F:推 mrcat:推! 但「已被指正又旧调重谈」所谓「指正」不易认定就是 03/17 13:01
3F:推 ssnlee:完全不知道开始选了。 03/17 13:27
4F:推 winwoeld:有些版友 喜欢到法院讼诉 敢当版主 还真的需要勇气.. 03/17 13:29
5F:→ winwoeld:其实有些板友一想到诉讼 就不敢出来选版主.. 03/17 13:30
6F:推 SonicMax:希望能够让政黑设立"不受欢迎使用者"条款来遏止那些 03/17 14:08
7F:→ SonicMax:喜欢闹事的人 或者是动不动要走法律诉讼的人 03/17 14:09
8F:→ MrTexas:板规第一条:本板接受中华民国政府颁布之法律管辖 03/17 14:11
9F:推 ameno:笑死了!被对方指正就一定对?你是全知全能上帝能终极审判? 03/17 14:22
10F:→ ameno:言论自由本是愈辩愈明 岂有以刑法强势介入这回事 共产党吗 03/17 14:24
11F:推 hoyunxian:我也觉得出来当版主还要被无聊人士告真的是很可怜的事情 03/17 14:34
12F:→ hoyunxian:话说可以判断分身的话能不能直接设立分身条款, 03/17 14:35
13F:→ hoyunxian:就跟MRT那边一样确定分身闹版就政检政黑全面水桶 03/17 14:35
14F:→ MrTexas:我何时分身闹板了? ╮(﹀_﹀")╭ 03/17 14:36
15F:→ setzer:我想[指正]一词可以修正 但期望的是讨论是有所进展 而不是 03/17 16:10
16F:→ setzer:抱着相同已被回应过的论调而不断重覆 03/17 16:11
17F:→ setzer:分身的部份一来ptt站方是允许有限量的分身id使用 二来光从 03/17 16:12
18F:→ setzer:板务方面要查ip等判断分身也是有一定难度 所以会修改成[不 03/17 16:13
19F:→ setzer:受欢迎行为]来做较高强度的管制 03/17 16:14
20F:推 hoyunxian:我没有指称说谁分身闹版啊,德州先生干嘛自己跳进来 03/17 16:46
21F:→ hikki82119:造谣认定,对政治人物可进行造谣能不能修掉? 03/17 16:51
22F:推 delavino:辛苦了 03/17 16:55
23F:→ setzer:针对政治人物或议题的造谣如果限定太严格 会损害到恶搞或反 03/17 16:59
24F:→ setzer:串的推发文 所以我目前的考量是讨论类的文章才会解除范围限 03/17 16:59
25F:→ setzer:制 03/17 16:59
26F:→ iChina:辛苦了!感谢你不让政黑成无主之板 03/17 17:37
27F:推 pilibobo:辛苦了!!! 03/17 18:10
28F:推 YYOO:辛苦了 加油 03/17 20:14
29F:→ lovebbcc:ameno 需要我检举你分身然後把你那篇自己承认自己是XXX的 03/17 23:43
30F:→ lovebbcc:信件公开吗(笑 03/17 23:43
31F:→ lovebbcc:私信在PTT照道理是不能公开没错 但是用於检举证据的话... 03/17 23:44
32F:→ lovebbcc:对了怎麽换到没帐号可以用了 最近用这几个帐号都比较少见 03/17 23:45
33F:→ lovebbcc:之前很活耀的gaudete sorrowfollow luminosa怎麽不用了XD 03/17 23:45
34F:→ lovebbcc:我想这个问题的答案由你自己来说比较适合 本人不解释XD 03/17 23:46
35F:→ luminosa:PTT检举制度效力高於ROC个人资料保护法??? 03/18 02:28
36F:推 NPITGOD:LOVEBBC你看看你 差点被钓鱼钓上了 会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 03/18 09:58
37F:推 builttokill:针对板友人身攻击的部分要加重刑责 03/18 10:28
38F:推 silveryfox99:这是你的政见吗?XD 03/18 10:33
39F:→ NPITGOD:真对虎烂乱像要管一下啦 例如老爱说自己拿平板扫街那位XD 03/18 10:46
40F:推 builttokill:...... 03/18 10:48
41F:推 delavino:拿平板到底怎样扫街啊...太厉害了,就算拿手机扫街也很神 03/18 11:01
42F:推 DemPos:前准版主发表高见,大家应该要洗耳恭听才是啊....XD 03/18 11:16
43F:推 hoyunxian:我觉得这损害恶搞或反串这个应该很明显看得出来 03/18 18:21
44F:→ hoyunxian:到底是恶意造谣还是反串恶搞之类的,由版主认定比较好吧 03/18 18:22
45F:→ hoyunxian:还是说因为这样子很容易被告,所以版主才不想做? 03/18 18:22
46F:→ NPITGOD:如果是自取其辱,明明就没有却爱装做边扫街边上PTT卡唬烂 03/19 08:40
47F:→ NPITGOD:任何人用一点常理判断都会之道那是说谎的那种还有脸在这讲 03/19 08:41
48F:→ NPITGOD:1.工作本来就该认真 如果一边工作还一边上网 我想不是每个 03/19 08:42
49F:→ NPITGOD:老板乐见的吧 再者说一边扫街一边上网 且不论你工作态度就 03/19 08:42
50F:→ NPITGOD:算了 你在街上移动有注意到来车吗 撞到你的不是很倒楣吗? 03/19 08:42
51F:→ NPITGOD:就算事真的这种行为也要唾弃啊 竟然还有人沾沾自喜当做宝 03/19 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