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bbcc (悠木碧 最高...)
站内HateP_Picket
标题[申诉] 不服判决 #1H8C5BUi (HateP_Picket)
时间Mon Feb 18 12:44:07 2013
推 setzer:aitt文章所言与佐证资料差异不大 违规情形不算严重 本次造 02/17 23:02
→ setzer:谣案判决不违规 然而板务面不鼓励板友使用此种可能会误导板 02/17 23:03
→ setzer:友的数据写法 故本案将留存列入日後判决依据 若被检举人在 02/17 23:03
→ setzer:相似议题又使用同样可能误导板友的数据写法 再次被检举造谣 02/17 23:03
→ setzer:时将会判决违规 02/17 23:03
不服理由:
1.aitt已经自己承认自己知道石油货物税"实际"金额为6.83元的"事实"
2.既然已经知道石油货物税为6.83 如果他今天写个约七元绝对是可以接受的范围
但是他写的是"约7-8"元 石油货物税"从来没有"落再约7-8元这个范围"的事实"
3.本人已经证明AITT所谓"约7-8"元不是事实 版主自己也认为这种写法会务导版友
为何不判决违规
4.如果AITT是出於不小心,不注意,或者是初次为反造谣版规,本人的坚持就真的显的
有点过份和严苛,问题是AITT已经是造谣版规违规的常客,无论是新旧版规均有违规
的前科记录,如此放水是否变相的鼓励大家都用个约略或者打个问号就可以闪避掉本
条版规? 那我还真的建议造谣这条规定,乾脆废掉算了。
5.结论不罗说,AITT名名就自己承认自己知到正确的数据为"6.83元",却又夸大增加到
成为"约 7-8元",已经不是本於善良或者无知的状态下打出这些文字,本当接受对於
是否违反造谣版规的检验。
要吗版主就说 只要打个约 数字不对也不算造谣行成判例 让大家去"学习"
不吗如果连版主都认为此风不可长 面对已经有多次同条例前科的AITT
为何还要拚不成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fQGdjI15og 我还真的跟陈凤馨一样的不能理解?
再退一万步说 如果今天是政府单位 面对0.XX%的经济成长率 说成约1-2%这样
你觉得大家能够用同样了心情去原谅吗 才怪早就骂政府造谣说谎骂翻天了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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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指すのは、地図に无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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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9.153.68
※ 编辑: lovebbcc 来自: 203.69.153.68 (02/18 12:46)
1F:推 setzer:约7-8元的论述为指约7.0~8.0之间 这个论述的范围原本就很广 02/21 19:34
2F:→ setzer:然後因6.83的数字与7.0相当接近 所以板务才会判处因情节不 02/21 19:34
3F:→ setzer:严重而不违规 02/21 19:34
4F:→ setzer:至於被检举人aitt的前科情形 就板务方面认为应当是以前科加 02/21 19:35
5F:→ setzer:成禁言天数的方式来加重惩罚 而不是让被检举人受到与一般网 02/21 19:35
6F:→ setzer:友相比较严格论述表现方式不同标准的惩罚 02/21 19:35